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合同法主講教師王瑞霞聯系方式icao7961@126.com第九章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終止節次第一節概述第二節清償第三節合同的解除第四節抵銷第五節提存第六節免除第七節混同重難點清償合同解除的條件和效力提存抵銷第一節概述一、合同終止的概念和原因合同終止,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發生,使合同所設定的權利義務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關系歸于消滅。與債的消滅不完全相同,如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合同終止的原因有:1、合同目的的消滅目的達到消滅:清償;擔保權的實現目的不能達到消滅:法定解除,當事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2、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免除、協議解除)3、債權無實現或請求的必要(抵銷、混同)4、其他(提存)三、合同終止的效力(一)從權利和從義務一并終止(二)負債字據的返還(三)在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發生后合同義務通知、協助、保密等(四)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條款的效力1、結算和清理條款,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關于經濟往來或財務的結算以及合同終止后處理遺留財產問題的條款。2、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例一甲(父)乙(子)二人合伙做生意,經常去北京出差。2000年2月14日,二人在北京逛超市,正值超市開展情人節降價促銷活動,乙欲為其妻子購買戒指一枚,但卻發現忘了帶錢包。甲對乙說:“我幫你付錢。”并對售貨小姐說,這2000元由我替他付賬。售貨小姐收了2000元后,將戎指交付于乙。2002年3月9日,甲乙之間因故解散合伙。經親屬調解分截合伙財產時,對于甲以前所欠乙的借款1000元,乙當場表示免除其父所欠的這筆債務;后乙又反悔,并多次向其父索要這筆欠款。甲一怒之下將乙打傷。乙為治傷花去醫藥費2000元。甲乙發生糾紛,請村委會調解。甲提出,2000年2月14日乙在北京買戒指,為乙付賬2000元,現在乙受傷支付醫藥費2000元,兩下抵銷,我們互不欠賬。合伙做生意,我欠他1000元,他已經表示免除。乙說,甲2000年2月i4日替我在北京付賬,純屬贈與。因合伙終止結算,甲欠我1000元,我雖表示免除,但后來我又反悔不同意免除。【問題】1.乙與商場購買戒指的債務因何種原因而終止?為什么?
2.甲欠乙的1000元借款的債務因何種原因而終止?為什么?
3.甲主張與乙的醫藥費債務抵銷能否成立?為什么?第二節清償一、清償的概念和方式清償,是指能達到債權消滅效果的給付,即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清償的方式:債務人履行債務(特殊:代物清償)代物清償是當事人合意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債權人受領該給付而使債權消滅。第三人代為清償實現擔保權滿足債權強制執行實現債權二、第三人代為清償指第三人以為債務人的意思而為清償。適用條件:⑴債的性質可由第三人代為清償。⑵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無禁止約定。⑶債權人沒有拒絕代為清償的正當理由,債務人也無提出異議的正當理由。⑷第三人須有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法律效力:⑴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相應債的關系消滅?,債務人免除義務?⑵如果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委托合同,則適用委托合同的規范,第三人有求償權;如果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既無委托合同又無其他履行上的利害關系,第三人可依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的規定求償。三、清償抵充指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數宗同種債務,而債務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確定該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幾宗債務的制度。(一)清償抵充的成立條件:(1)須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有數宗債務;包括:負擔數項債務;負擔同一項債務而約定數次給付;負擔同一項債務并需要給付利息及相關費用。(2)須數宗債務為同種類;(3)須債務人所為履行不能清償全部債務。(二)抵充的類型及一般順序(例四):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依指定,無指定依法定。指定抵充指清償人于清償時指定抵充何宗債務。法定抵充順序(解釋二第二十條):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三)同一債權的抵充規則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第三節合同的解除一、合同解除的概念(一)合同解除的概念狹義的合同解除,僅指單方行使解除權的解除,即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或約定的解除權,使合同效力歸于消滅。廣義的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沒有履行或沒有履行完畢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議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權的方式,使合同關系提前消滅。它包括協議解除和行使解除權解除兩種情況。合同解除的對象是已有效成立的合同。(二)相關概念辨析1、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第93條)協議解除指各方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為約定解除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為一方或各方約定的解除權產生條件具備,取得解除權的當事人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兩者異同(見P214)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解除與約定解除(P213-214)附解除條件的合同中,一旦解除條件成就,合同即歸于消滅。(自動發生、無需再有解除行為)3、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法定解除,指當法律直接規定的解除權條件具備時,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二、合同解除的方式(一)協議解除合同協議解除是當事人雙方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合同,解除合同的協議生效,則立即發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由當事人自己商定解除的程序、時間、方式以及后果。(二)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例二、例三)1、法定解除權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當事人皆享有合同解除權②預期違約③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④當事人的其他根本違約行為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使另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難以實現,即為根本違約。⑤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2、約定解除權3、解除權的行使方法(1)通知行使;自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解除合同的通知不得撤銷。若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4、解除權的消滅。(1)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解除權行使期限屆滿。(2)在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也沒有約定行使期限時,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3)解除權人明確表示拋棄解除權的。三、合同解除的效力(一)合同解除與溯及力一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即解除向將來發生效力;二是已經履行的,合同解除原則上無溯及力,但是可以產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解除有溯及力,取決于兩個方面: (1)當事人的請求;(2)合同性質――非繼續性合同的解除原則上有溯及力,繼續性合同的解除原則上無溯及力。(二)合同解除與恢復原狀(有溯及力時)1、恢復原狀僅發生于已經開始履行的合同中。2、恢復原狀不得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當事人相互返還的義務應同時履行,并可準用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規定。(三)尚未履行的債務免除與不當得利返還(四)合同解除與賠償損失在合同解除前,當事人一方已取得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因合同解除而受影響。在協議解除和約定解除中,當事人對損害賠償請求權有約定的,依其約定;無約定的,不影響。第四節抵銷一、抵銷的概念抵銷,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從而使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消滅的制度。廣義包括:法定抵銷,指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時,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發生的抵銷。(狹義抵銷)用作抵銷的債權是主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是受動債權。合意抵銷,是指依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抵銷雙方所負的債務。合意抵銷的發生條件及效力,可由當事人雙方自由商定。二、法定抵銷的要件
(一)雙方當事人互負合法債務(合法)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能否主張抵銷?(二)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種類、品質相同(三)須雙方債務均屆清償期例外:受動債權未屆清償期;破產債權的抵銷(四)必須是適于抵銷的債務(1)依債的性質不得抵銷的債務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因故意侵權而產生的債務等(2)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務A.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B.約定應向第三人給付的債務。當事人禁止抵銷的約定受法律保護三、
抵銷的方式1、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2、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四、抵銷的效力1、抵銷生效后不得撤銷,并導致雙方互負的債務在對等的數額內消滅。2、抵銷具有溯及效力債的關系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消滅。最初得為抵銷時指抵銷權生效之時,一般以在后的清償期屆至時為準溯及力的體現:自可為抵銷時起,就消滅的債務不再發生支付利息的債務,不再發生遲延責任。第五節提存一、提存的概念和條件(一)概念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債的標的物時,債務人將標的物提交提存機關而在消滅債務的制度。提存涉及三方當事人:(1)提存人:債務人(2)提存受領人;債權人(3)提存機關公證機關(二)條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2、提存人具有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3、提存的標的與債的標的相符4、標的物適于提存5、具備法定的提存原因(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4)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以提存的情形。二、提存的效力(例五)標的物交付提存部門時,提存成立。1、債務自提存之日消滅。2、提存物的所有權移轉于債權人;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移轉于債權人。3、債務人在提存后,對債權人負通知義務。4、債務人取回提存物--提存原因消滅。5、債權人有權領取提存物,同時承擔提存費用。6、提存部門應妥善保管提存標的物。7、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費用前,提存部門有權留置價值相當的提存標的。8、債權人五年內不領取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第六節債務免除一、免除的概念和特征免除是債權人以消滅債權為目的而拋棄債權的單方法律行為。免除的法律特征:1、免除為單方法律行為(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不排除雙方約定2、免除為無償行為3、免除為無因行為4、免除為不要式行為二、免除的方式1、債權人須有免除的意思表示(有相應行為能力)2、免除的意思表示應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為之3、免除的意思表示到達時生效,不得撤銷三、免除的效力1、債的關系相應消滅2、從債務隨同消滅(可約定除外)3、免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無效4、免除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的,第三人可請求撤銷第七節混同一、混同的概念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法律事實。混同原因:債的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二、混同的效力(一)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絕對消滅。(二)債權債務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不因混同而終止。以合同債權為第三人出質的。例二原甲公司業務員張某在火車上遇到與甲公司有長期業務關系的乙公司經理陳某,閑聊中張某得知乙公司正準備進行技術改造,需購置一臺精密儀表。張某表示甲公司有這方面的業務關系,可以代為采購。雙方達成協議。乙公司按規定時間向甲公司寄去預付款10萬遠人民幣。但到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甲公司卻以張某在與乙公司簽訂合同時已是下崗人員,沒有該公司業務代理權為由,拒絕履行合同;乙公司卻認為甲公司并沒有把解除張某業務代理權的情況通知自己,且張某仍具有蓋有甲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自己沒有過錯。雙方為此發生糾紛。經協商,甲公司同意在15日內履行合同,乙公司同意追加1%的代理費。但15日后,甲公司仍未能購到乙公司需要的儀表。乙公司催告甲公司因時間緊迫,職能給10日的寬限期,屆時仍不履行合同,將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但期限過后,甲公司仍未購到乙公司急需精密儀表。乙公司為此損失15萬元人民幣。于是乙公司提出解除該合同,要求甲公司退還預付款,并賠償損失。問:1、張某代表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合同的效力如何?為什么?2、甲公司與乙公司就履行時間和代理費達成的協議是何性質?3、乙公司是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公司可以請求甲公司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例三2001年2月25日,杭州甲園林工程公司與杭州乙綠化環保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在乙公司指定的土地上種植養護香樟樹。雙方對樹木的規格、數量、價款、樹木存活率、養護要求等均作了約定,同時還約定:(1)合同簽訂后。乙公司先行支付預付款28萬元,工程開工并完成40%的工程量時再付18萬元,1年后初驗合格再支付30萬元,2年養護期結束付清全部款項;(2)甲公司按照乙公司對樹種、規格的要求從自己公司的園林中提取樹苗進行施工,2年內若樹苗死亡則甲公司按同品種、同規格補種。樹木全部栽種完成。后,乙公司發現甲公司所栽香樟樹并非從甲公司的園林中提取,而是從寧波一家園林公司提取后運至杭州的,另外,樹木的胸徑與分叉數也與合同約定有所偏差。雙方協商未果,于是乙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甲公司的合同,由被告返還工程預付款46萬元,賠償損失24萬元,并要求被告自行提取已經種植的樹木,將土地恢復原狀。被告辯稱,樹木產地、胸徑及分叉數雖與合同約定不符,但樹木的品種、規格均符合合同約定,并不影響樹木存活率和環保綠化效果,因而不至于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故被告只同意適當降低工程造價或給予適當賠償,不同意解除合同,恢復原狀。【問題】1.本案原告乙公司是否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為什么?2.本案應如何處理?為什么?例四A建筑公司是具有建筑資質的企業,1995年10月至11月兩次在某銀行借款共計30萬元,并以自有的建筑面積為970.19平方米的辦公用房和庫房作抵押擔保,之后A建筑公司又多次在該銀行借款。1997年5月,該銀行將營業及職工集資住宅房并將該工程發包給A建筑公司建設。1998年A建筑公司6次歸還該銀行借款共計200萬元后,還欠借款230萬元。1999年2月至4月,A建筑公司3次在該銀行借款,每次各借30萬元,其中4月27日借款30萬元,借款合同號為99年借抵字第435號,期限6個月,并由B建筑公司以其所有的建筑面積為467.31平方米的營業用房作抵押擔保。同年8月5日,A建筑公司又向該銀行信用借款70萬元,借款合同號為99借信字375號,借款期限為6個月。在1999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6年文化教育機構招生宣傳方案
- 2026年初中歷史中考沖刺試卷
- 重晶石開采勞務合同(范本)
- 團體標準《“全電民宿”建設技術導則》-征求意見稿
- 六年級下冊數學北師大含答案 小數、分數、百分數
- 四年級下冊數學北師大含答案 平均數1
- 容量法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 契稅模擬題集及對應答案
- 初中英語語法測試題及答案解析
- 構件材料進場驗收管理規范
- 服裝廠生產流程標準化操作手冊
- HSK3標準教材PDF課件
- 重點專科申報匯報
- 腫瘤內科醫療管理制度
- 民政局預算管理制度
- 八年級物理上冊(人教版2024)-新教材解讀培訓課件
- 文化課堂合作協議書
- 中小學課堂教學電子產品使用與管理策略及實施方案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用表填表說明及示例
- GB/T 17469-2024汽車制動器襯片摩擦性能評價小樣臺架試驗方法
- 供應商來料質量報告(年度與月度)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