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5663.3-2008 煤礦科學技術術語 第3部分:地下開采》與前一版《GB/T 15663.3-1995 煤礦科學技術術語 地下開采》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和調整:

  1. 術語范圍與分類:2008版標準對地下開采領域的術語進行了重新整理和分類,增補了近年來隨著煤礦開采技術發展而產生的新術語,同時淘汰了一些過時或不再使用的舊術語,以更準確地反映當代煤礦地下開采的技術現狀。

  2. 定義準確性:針對保留和新增的術語,2008版標準對其定義進行了細致修訂,提高了定義的精確性和科學性,減少了可能存在的歧義,確保了術語的規范使用。

  3. 技術更新體現:鑒于1995年至2008年間煤礦開采技術的快速發展,如高效開采方法、自動化與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安全環保新技術等,新版標準融入了這些新技術、新工藝的相關術語,反映了行業技術進步的需求。

  4. 標準化與國際化接軌:2008版標準在制定過程中更加注重與國際采礦術語的接軌,部分術語的定義和表述參考了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增強了中國煤炭行業術語的國際可比性和通用性。

  5. 語言表述優化:為了提高標準的可讀性和易理解性,2008版標準對術語的表述進行了語言上的優化,使之更加簡潔明了,便于行業內人員學習和應用。

  6. 附錄與索引完善:新版標準可能還增加了更為詳盡的術語解釋示例、圖表或索引等內容,方便用戶快速查找和引用相關術語信息。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07-29 頒布
  • 2009-05-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5663.3-2008煤礦科技術語第3部分:地下開采_第1頁
GB/T 15663.3-2008煤礦科技術語第3部分:地下開采_第2頁
GB/T 15663.3-2008煤礦科技術語第3部分:地下開采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33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15663.3-2008煤礦科技術語第3部分:地下開采-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犐犆犛01.040.73

犇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15663.3—2008

代替GB/T15663.3—1995

煤礦科技術語

第3部分:地下開采

犜犲狉犿狊狉犲犾犪狋犻狀犵狋狅犮狅犪犾犿犻狀犻狀犵—

犘犪狉狋3:犝狀犱犲狉犵狉狅狌狀犱犿犻狀犻狀犵

20080729發布200905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犜15663.3—2008

前言

GB/T15663《煤礦科技術語》分為如下幾部分:

———第1部分:煤炭地質與勘察;

———第2部分:井巷工程;

———第3部分:地下開采;

———第4部分:露天開采;

———第5部分:提升運輸;

———第6部分:礦山測量;

———第7部分:開采沉陷與特殊采煤;

———第8部分:煤礦安全;

———第10部分:采掘機械;

———第11部分:煤礦電氣。

本部分為GB/T15663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663.3—1995《煤礦科技術語地下開采》。

本部分與GB/T15663.3—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對部分術語的定義進行了修改;

———刪除了GB/T15663.3—1995中的“4水力采煤”和“5充填開采”章節,將其部分內容調整

編入“3采煤方法”中;

———調整補充了相應的章節,新增了“4采區支護”章節。

本部分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煤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開采設計研究分院負責起草,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檢測研究分院、中煤國

際工程集團南京設計院參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國法,張銀亮,劉俊峰,傅京昱,陳元艷。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5663.3—1995。

犌犅/犜15663.3—2008

煤礦科技術語

第3部分:地下開采

1范圍

GB/T15663的本部分規定了井田開拓、采煤方法、采區支護、礦井地面設施等術語。

本部分適用于與地下開采有關的所有文件、標準、規程、規范、書刊、教材和手冊等。

2井田開拓

2.1

井田犿犻狀犲犳犻犲犾犱;犿犻狀犻狀犵犳犻犲犾犱

煤田內劃歸一個礦井開采的部分。

2.2

礦區犿犻狀犻狀犵犪狉犲犪

統一規劃和開發的煤田或其一部分。

2.3

地下開采狌狀犱犲狉犵狉狅狌狀犱犿犻狀犻狀犵

井工開采

通過開掘井巷采出煤炭或其他礦產的工作。

2.4

礦井井型犿犻狀犲犮犪狆犪犮犻狋狔

按礦井設計年生產能力大小劃分的礦井類型,一般分大型、中型、小型礦井三種。

2.5

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犱犲狊犻犵狀犲犱犿犻狀犲犪狀狀狌犪犾狅狌狋狆狌狋;犱犲狊犻犵狀犲犱犿犻狀犲犮犪狆犪犮犻狋狔;犱犲狊犻犵狀犲犱犿犻狀犲犪狀狀狌犪犾

狆狉狅犱狌犮狋犻狅狀

設計中規定的礦井在單位時間(年或日)內采出的煤炭或其他礦產的數量。

2.6

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狉犪狋犲犱犿犻狀犲犮犪狆犪犮犻狋狔;犮犺犲犮犽犲犱犿犻狀犲犮犪狆犪犮犻狋狔

對生產礦井的各個生產環節重新進行核定而確定的年生產能力。

2.7

礦井服務年限犿犻狀犲犾犻犳犲

按礦井可采儲量、設計生產能力,并考慮儲量備用系數計算出的礦井開采年限。

2.8

儲量備用系數狉犲狊犲狉狏犲犳犪犮狋狅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