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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67.160.01

CCSX50

CBIA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團體標準

T/CBIAXXX—2024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飲料工業企業

Requirementsofthegreenhousegasemissionaccountingandreporting—beverage

industryenterprise

(征求意見稿)

(本草案完成時間:2024年06月14日)

在提交反饋意見時,請將您知道的相關專利連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4-XX-XX發布2024-XX-XX實施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發布

T/CBIAXXX—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國飲料工業協會提出。

本文件由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團體標準技術工作委員會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為首次發布。

III

T/CBIAXXX—2024

引言

我國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

現碳中和。“雙碳”目標的提出是黨和國家基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

當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在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出臺

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統領下,我國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構建完成,并持續落地。

2022年,國家發改委在《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2〕

622號)中提出的“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2024年,工信部印發《工業領域碳達

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工信廳科〔2024〕7號),指出大力構建適應工業發展的標準體系,加

快推進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急需標準制定,其中包括組織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標準。

為指導飲料工業企業了解、掌握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狀況,挖掘減污降碳潛力,滿足國家與地方強

制性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與碳排放權交易需求,制定適用于飲料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

的標準任務迫切。

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Protocol)針對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設定了三個“范圍”(范圍一、范圍

二和范圍三)。范圍一排放是來自企業擁有和控制的資源的直接排放,分為四個領域:固定燃燒、移動

燃燒、無組織排放和過程排放。其中,固定燃燒來源包括用于加熱建筑物的鍋爐、燃氣爐和燃氣熱電聯

產(CHP)工廠,移動燃燒為組織擁有或租賃的所有車輛的燃料燃燒產生溫室氣體,無組織排放來自有

意或無意的泄漏,過程排放是指在工業過程和現場制造過程中釋放的溫室氣體。范圍二排放是企業由購

買的能源(包括電力、蒸汽、加熱和冷卻)產生的間接排放。范圍三排放是報告企業價值鏈中發生的所

有間接排放(不包括在范圍二中)。

本標準針對飲料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產品特點等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源的識別與核算方法,范圍一

和范圍二作為強制核算范圍,鑒于范圍三涉及內容繁雜,數據獲得難度大,難以準確核算,但可吸引價

值鏈伙伴參與溫室氣體管理,通過伙伴關系促進相關方減碳,對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把范

圍三作為附錄,不納入強制溫室氣體核算范圍,鼓勵企業積極進行范圍三的核算,為企業提供參考和指

導。

IV

T/CBIAXXX—2024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飲料工業企業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飲料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核算與報告相關的術語和定義、核算邊界、核算步驟

與核算方法、數據質量管理、報告內容與格式。

本文件適用于飲料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核算與報告,現制現售飲料經營企業溫室氣體排放

量的核算與報告可參考本文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

于本文件。

GB/T213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384石油產品熱值測定法

GB/T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817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789飲料通則

GB/T10792碳酸飲料(汽水)

GB/T12143飲料通用分析方法

GB17167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22723天然氣能量的測定

GB/T24789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32150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

GB/T43812食品生產物料平衡管理技術指南

GB/T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飲料工業企業beverageindustryenterprise

從事定量包裝的,供直接飲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沖調或沖泡飲用的,乙醇含量(質量分數)不超過

0.5%的飲料生產的企業。

溫室氣體greenhousegas

大氣層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能夠吸收和重新放出由地球表面、大氣層和云層所產

生的、波長在紅外光譜內輻射的氣態成分。

注:如無特別說明,本文件中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

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與三氟化氮(NF3)。

[來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

報告主體reportingentity

具有溫室氣體排放行為的法人企業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

[來源:GB/T32150—2015,3.2]

1

T/CBIAXXX—2024

設施facility

屬于某一地理邊界、組織單元或生產過程的,移動的或固定的一個裝置、一組裝置或一系列生產過

程。

[來源:GB/T32150—2015,3.3]

核算邊界accountingboundary

與報告主體(3.3)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的范圍。

[來源:GB/T32150—2015,3.4]

溫室氣體源greenhousegassource

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的物理單元或過程。

[來源:GB/T32150—2015,3.5]

溫室氣體排放greenhousegasemission

在特定時段內釋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總量(以質量單位計算)。

[來源:GB/T32150—2015,3.6]

燃料燃燒排放fuelcombustionemission

燃料在氧化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來源:GB/T32150—2015,3.7]

過程排放processemission

在生產、廢棄物處理處置等過程中除燃料燃燒之外的物理或化學變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

[來源:GB/T32150—2015,3.8]

購入的電力、熱力產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electricityandheat

企業消費的購入電力、熱力所對應的電力、熱力生產環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注:熱力包括蒸汽、熱水等。

[來源:GB/T32150—2015,3.9]

輸出的電力、熱力產生的排放emissionfromexportedelectricityandheat

企業輸出的電力、熱力所對應的電力、熱力生產環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來源:GB/T32150—2015,3.10]

溫室氣體清單greenhousegasinventory

工業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量組成的清單。

[來源:GB/T32150—2015,3.11]

活動數據activitydata

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購入的電量、購入的熱量等。

[來源:GB/T32150—2015,3.12]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單位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溫室氣體排放的系數。

[來源:GB/T32150—2015,3.13]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燒過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2

T/CBIAXXX—2024

[來源:GB/T32150—2015,3.14]

全球變暖潛勢globalwarmingpotential

GWP

將單位質量的某種溫室氣體在給定時間段內輻射強迫的影響與等量二氧化碳輻射強度影響相關聯

的系數。

[來源:GB/T32150—2015,3.15]

二氧化碳當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

CO2e

在輻射強度上與某種溫室氣體質量相當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當量等于給定溫室氣體的質量乘以它的全球變暖潛勢值。

[來源:GB/T32150—2015,3.16]

報告期reportingperiod

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周期,通常一個周期為1年。

直接排放directemissions

排放源是由報告主體所有或控制的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及報告主體自身消耗化石燃料

和二氧化碳等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間接排放indirectemissions

報告主體活動所使用的外購資源、能源,在報告主體活動過程中沒有產生排放,但其排放是發生在

其他實體所控制的排放源上,如外購電力,其排放是由電力生產部門產生的,在報告主體使用外購電時

計算其溫室氣體的排放。

碳排放權抵扣CO2emissiondeduction

報告主體生產并輸出電力、熱力,以及回收利用二氧化碳等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抵扣。

廢水處理排放wastewatertreatmentemission

廢水經厭氧處理產生的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

注:如無特別說明,本文件中僅核算廢水厭氧處理產生的甲烷(CH4)排放。

轉移二氧化碳CO2transfer

產品生命周期中的全部隱含二氧化碳通過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排放轉移。

注:如無特別說明,本文件中僅核算報告主體的產品中隱含的碳酸鹽與二氧化碳所發生的排放轉移。

4邊界范圍

概述

報告主體應以企業法人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為邊界,識別、核算和報告主體邊界內生產系統

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同時應避免重復計算或漏算。

生產系統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及附屬生產系統,其中生產系統通常包括水/原料預處

理、榨汁/提取/打漿/發酵/破碎/烘焙、澄清/稀釋/調配/混合、離心/濃縮/均質/脫氣/脫水、殺菌/過濾、灌

裝/封蓋/包裝等,輔助生產系統通常包括動力、供電、供水、化驗、機修、庫房、運輸等,附屬生產系

統包括生產指揮系統(廠部)和廠區內為生產服務的部門,通常包含辦公、后勤、食堂、宿舍等;在廠

區內辦公的同一企業法人下不同報告主體的共用附屬生產系統(如:企業總部及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部

門等)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可合并計入所在報告主體或按照5.2.8中的方法分別計入所涉的各報告主體;

報告主體以一體化設備自制包裝容器并同時灌裝飲料(如:吹灌旋一體、紙基復合包裝等)的,自制包

裝容器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應與飲料制造合并核算和報告。

3

T/CBIAXXX—2024

報告主體如同時從事前述以外的產品生產活動(如:瓶蓋、瓶坯、PC飲用水罐等)且存在溫室氣體

排放的,則應參照相關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標準核算并匯總報告。

飲料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邊界示意圖見圖1。

圖1飲料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邊界示意圖

核算與報告范圍

4.2.1燃料燃燒排放

凈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報告主體內的固定源排放,以及用于生產的移動

源排放。

生物質燃料(含沼氣)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計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4.2.2過程排放

報告主體在飲料生產過程中使用二氧化碳、碳酸鹽等外購含碳原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及輔助生

產系統與附屬生產系統產生的氫氟碳化物排放。

由于用于生產原料、提取溶劑等用途的二氧化碳可能來源于工業和非工業生產,因此,計算時僅考

慮來源為工業生產(如:碳酸鹽煅燒、合成氨、乙烯催化氧化及煤氣化等)的二氧化碳排放,不考慮來

源為空氣分離法及生物發酵法(如:酒精發酵等)制得的二氧化碳。

發酵過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地下水開采中未回收及通過曝氣去除的同源二氧化碳排放不計入溫

室氣體排放總量。

4.2.3廢水處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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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主體產生的廢水在厭氧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本文件中僅計算廢

水厭氧處理產生的甲烷排放。

4.2.4購入的電力、熱力產生的排放

報告主體購入電力、熱力所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該部分排放實際發生在電力、熱力生產企業。

4.2.5輸出的電力、熱力產生的排放

報告主體輸出電力、熱力所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此類排放屬于碳排放權抵扣。

4.2.6回收的二氧化碳

報告主體回收的二氧化碳用于飲料制造或外售,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應予扣除。

4.2.7轉移的二氧化碳

生產過程中使用二氧化碳以及碳酸鹽等外購含碳原料產生的二氧化碳并非直接排放到大氣中,而

是作為純物質或食品配料輸出報告主體之外的二氧化碳轉移活動。

含氣天然礦泉水與其他天然含氣或充入同源二氧化碳的包裝飲用水中的二氧化碳不計入轉移的二

氧化碳。

排放源識別

4.3.1概述

識別報告主體產生直接排放、間接排放與轉移的碳排放源,此時應考慮已經納入計劃的或新建的設

施產生的碳排放源。對識別出的碳排放源加以分類,識別和分類的詳細程度宜與所采用的核算和報告標

準(指南、規范)相一致,以確定主要排放源。飲料工業企業碳排放源類型主要有化石燃料燃燒、生產

過程、廢水厭氧處理,購入與輸出電力、熱力,以及轉移排放。考慮到不同類別飲料的差異,宜參考GB/T

10789與《飲料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并根據報告主體的實際生產工藝與設備、設施詳細識別排放源;對

于同一企業法人下的不同報告主體,還應注意各報告主體排放源識別標準的統一,以免企業法人排放源

的識別缺漏。

4.3.2常見排放源識別

飲料工業企業常見溫室氣體排放源見表1。

表1常見溫室氣體排放源

排放源類型氣體種類排放源識別排放設施示例

凈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鍋爐、蒸汽發生器、非道路移動機械、運輸

化石燃料燃燒二氧化碳

放。與公務車輛、食堂灶具等。

提取、配料等使用的二氧化碳、碳酸鹽的

配料系統、二氧化碳系統、超臨界萃取系

二氧化碳損耗,及燃煤鍋爐脫硫脫硝使用碳酸鹽產

生產過程統、脫硫脫硝設施等。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氫氟碳化物用于制冷劑的氫氟碳化物的逸散。冷庫、冰水機、冷凍機、空調器、熱泵等。

廢水厭氧處理甲烷使用厭氧工藝處理廢水產生的甲烷排放。廢水厭氧處理設施等。

購入電力二氧化碳購入電力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各類用電設備設施。

購入熱力二氧化碳購入熱力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非自有能源設施供熱(能)用熱設備設施。

輸出電力二氧化碳輸出電力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光伏、風電等發電設施。

輸出熱力二氧化碳輸出熱力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鍋爐、蒸汽發生器等制熱設施。

二氧化碳、碳酸鹽作為原料或純物質進入含氣飲料、泡騰固體飲料、(充裝)二氧化

轉移二氧化碳二氧化碳

產品。碳氣瓶等。

5核算步驟與方法

核算步驟

報告主體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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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確定核算邊界;

b)識別排放源與溫室氣體;

c)收集活動數據;

d)選擇和獲取排放因子數據;

e)分別計算燃料燃燒排放量、過程排放量、廢水處理排放量、購入和輸出的電力及熱力等所對應

的排放量、回收量;

f)匯總計算報告主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g)計算每萬元產值或每噸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核算方法

5.2.1概述

報告主體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等于核算邊界內所有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過程排放量、廢水厭氧

處理排放量及購入電力和熱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和,同時扣除回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輸

出的電力和熱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按公式⑴計算。

?=?燃燒+?過程+?廢水+?購入電+?購入熱??回收??輸出電??輸出熱··················(1)

式中:

E—溫室氣體(以二氧化碳計)排放總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燃燒—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過程—過程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廢水—廢水厭氧處理過程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購入電—購入的電力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購入熱—購入的熱力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輸出電—輸出的電力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輸出熱—輸出的熱力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R回收—報告主體二氧化碳回收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5.2.2燃料燃燒排放

5.2.2.1計算公式

燃料燃燒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報告主體核算和報告期內各種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

放量的加總,按公式⑵計算。

?

?燃燒=∑?=1(???×???)·············································(2)

式中:

E燃燒—核算和報告期內消耗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i—核算和報告期內第i種燃料的活動水平數據,單位為吉焦(GJ);

EFi—第i種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i—消耗燃料的類型。

5.2.2.2活動數據獲取

5.2.2.2.1概述

燃料燃燒的活動水平數據是核算和報告年度內各種燃料的消耗量與平均低位發熱量的乘積,按公

式⑶計算。

???=????×???···················································(3)

式中:

ADi—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第i種化石燃料的活動水平數據,單位為吉焦(GJ);

NCVi—核算和報告期第i種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發熱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吉焦每噸

(GJ/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吉焦每萬標立方米(GJ/104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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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IAXXX—2024

FCi—核算和報告期內第i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噸(t);對氣體燃料,

單位為萬標立方米(104Nm3)。

5.2.2.2.2燃料消耗量

根據核算和報告期內各種燃料購入量、外銷量、庫存變化量以及除飲料生產之外的其他消耗量來確

定各自的消耗量。固體燃料消耗量采用干基計量。燃料購入量、外銷量采用采購單或銷售單等結算憑證

上的數據,庫存變化量采用計量工具讀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方法來確定,飲料生產之外的其他消耗量根

據報告主體能源平衡表獲取,采用公式⑷計算。

??=??購入+(??期初???期末)???其他???外銷··············································(4)

式中:

Xi—第i種燃料的消耗量;

Fi購入—第i種燃料的購入量;

Fi期初—第i種燃料的期初庫存量;

Fi期末—第i種燃料的期末庫存量;

Fi其他—第i種燃料在飲料生產之外的其他消耗量;

Fi外銷—第i種燃料的外銷量。

5.2.2.2.3低位發熱量

燃料低位發熱量的測定宜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也可采用與相關方結算憑證中提供的

檢測值。如采用實測,化石燃料低位發熱量檢測應遵循GB/T213、GB/T384、GB/T22723等相關標準;

其中對煤炭應在每批次燃料入廠時或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測,以燃料入廠量或月消費量加權平均作為

該燃料品種的低位發熱量;對油品可在每批次燃料入廠時或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測,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該

油品的低位發熱量;對天然氣等氣體燃料可在每批次燃料入廠時或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測,取算術平均值

作為低位發熱量。

對于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報告主體可采用附錄B表B.1中常見化石燃料低位發熱量推薦值。

5.2.2.3排放因子數據獲取

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⑸計算。

44

??=??×??×··················································(5)

???12

式中:

EF—第i種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CCi—第i種燃料的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噸碳每吉焦(tC/GJ);

OFi—第i種燃料的碳氧化率,單位為%;

44/12—二氧化碳與碳的分子量之比。

注:報告主體可采用本標準提供的單位熱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推薦值,見附錄B表B.1;具備條件的報告主體可

對單位熱值含碳量和氧化率開展實測,或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也可采用與相關方結算憑證中

提供的檢測值。

5.2.3過程排放

5.2.3.1計算公式

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和氫氟碳化物排放,按公式⑹計算。

?=?+?··············································(6)

過程過程??2過程???

式中:

E過程—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過程CO2—過程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過程HCF—過程氫氟碳化物排放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5.2.3.1.1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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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IAXXX—2024

工業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包括碳酸鹽在消耗過程中與作為原料在使用過程中損耗產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和外購工業生產的二氧化碳作為原料在使用過程中損耗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⑺計算。

?=?(??×??×???)+[(??×??)+??]·························(7)

過程??2???????

式中:

E過程CO2—過程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i—碳酸鹽i的消耗/損耗量,單位為噸;

EFi—碳酸鹽i的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噸碳酸鹽;

PURi—碳酸鹽的純度,單位為%;

i—碳酸鹽種類;

ADj—外購工業生產的二氧化碳使用量(不含用于提取溶劑的二氧化碳),單位為噸二氧化碳

(tCO2);

EFj—二氧化碳的損耗比例,單位為%;

ADS—外購工業生產的用于提取溶劑的二氧化碳損耗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注:(ADj×EFj)只在使用缺省值計算時使用,如報告主體按照5.2.3.2.2核算損耗值則直接使用核算數據。

5.2.3.1.2氫氟碳化物

制冷、空調等設備中由于制冷劑(氫氟碳化物)逸散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按公式⑻計算。

···············

?過程???=???×????(8)

式中:

E過程HCF—過程氫氟碳化物排放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r—制冷設備制冷劑逸散量,單位為噸;

GWPr—制冷劑r的全球變暖潛勢值。

5.2.3.2活動數據獲取

5.2.3.2.1碳酸鹽

用于燃煤鍋爐脫硫脫硝的每種碳酸鹽的總消耗量根據報告主體臺賬或統計報表來確定,如果沒有,

可采用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或結算單等結算憑證上的數據;用于原料的碳酸鹽的總損耗量根據臺賬或統

計報表的總使用量減去通過產品轉移的碳酸鹽(見5.2.7)的總量來確定,報告主體亦可參考GB/T43812

通過物料平衡實測與衡算確定。碳酸鹽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數據可以根據碳酸鹽的化學組成、分子式及

碳酸(氫)根離子的數目計算得到。有條件的報告主體,可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定期檢測碳酸

鹽的化學組成、純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數據,或采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性狀數據。一些常見碳酸鹽的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還可以直接參考附錄B表B.2缺省值。每種碳酸鹽的純度,可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專業

機構定期檢測,或采用供應商提供的數據,如果沒有,可使用缺省值98%。

5.2.3.2.2二氧化碳

使用工業生產的二氧化碳作為原料或提取溶劑,其使用量宜根據臺賬或統計報表來確定,如果沒有,

可采用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或結算單等結算憑證上的數據;其總損耗量以總使用量減去通過產品轉移的

二氧化碳(見5.2.7)的總量來確定,如報告主體無法進行計算或統計,則二氧化碳作為原料時的損耗比

例可參考附錄B表B.3缺省值。

5.2.3.2.3氫氟碳化物

制冷、空調等熱泵設備、設施制冷劑逸散量根據公式(逸散量=當年充注量)計算得到,充注量根

據臺賬或統計報表來確定,如果沒有,可采用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或結算單等結算憑證上的數據。排放因

子數據獲取制冷劑的全球變暖潛勢值GWP根據制冷劑中含氟化合物類型來確定,常見氫氟碳化物的全

球變暖潛勢值GWP參考附錄B表B.4。

5.2.4廢水處理排放

5.2.4.1計算公式

8

T/CBIAXXX—2024

廢水厭氧處理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當量,按公式⑼、⑽計算。

??×???×10?3··········································(9)

廢水=??4廢水??4

式中:

E廢水—廢水厭氧處理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當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ECH4廢水—廢水厭氧處理過程甲烷排放量,單位為千克甲烷(kgCH4);

GWPCH4—甲烷的全球變暖潛勢值。根據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值,取27.9。

?=(?????)×????········································(10)

??4廢水

式中:

TOW—廢水厭氧處理去除的有機物總量,單位為千克化學需氧量(kgCOD);

S—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機物總量,單位為千克化學需氧量(kgCOD);

EF—甲烷排放因子,單位為千克甲烷每千克化學需氧量(kgCH4/kgCOD);

R—甲烷回收量,單位為千克甲烷(kgCH4)。

5.2.4.2活動數據獲取

5.2.4.2.1概述

活動水平數據包括廢水厭氧處理去除的有機物總量(TOW)、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機物總量(S)

以及甲烷回收量(R)。

5.2.4.2.2廢水厭氧處理去除的有機物總量

如果報告主體有廢水厭氧處理系統去除的COD統計,可直接作為廢水厭氧處理去除的有機物總量

TOW的數據;如果沒有去除的COD統計數據,則按公式⑾計算。

???=?×(????????????)········································(11)

式中:

W—厭氧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水量,采用報告主體計量數據,單位為立方米(m3);

CODin—厭氧處理系統進口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采用報告主體檢測值的平均值,單位為千

克COD/立方米(kgCOD/m3);

CODout—厭氧處理系統出口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采用報告主體檢測值的平均值,單位為千

克COD/立方米(kgCOD/m3)。

5.2.4.2.3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機物總量

采用報告主體計量數據,若報告主體無法統計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機物總量,可使用缺省值為零。

5.2.4.2.4甲烷回收量

采用報告主體計量數據,根據臺賬、統計報表來確定。

5.2.4.2.5排放因子數據獲取

甲烷排放因子按公式⑿計算。

??=??×???··················································(12)

式中:

Bo—厭氧處理廢水系統的甲烷最大生產能力,單位為千克甲烷/千克COD(kgCH4/kgCOD);

MCF—甲烷修正因子,表示不同處理和排放的途徑或系統達到的甲烷最大產生能力(Bo)的程

度,也反映了系統的厭氧程度。

注:對于廢水厭氧處理系統的甲烷最大生產能力Bo,優先使用國家公布的數據,如果沒有,可采用缺省值0.25

千克甲烷/千克COD;對于甲烷修正因子MCF,可參考附錄B表B.5給出的推薦值,具備條件的報告主體可開

展實測,或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

5.2.5購入和輸出的電力產生的排放

5.2.5.1計算公式

9

T/CBIAXXX—2024

對于購入電力消耗所對應的電力生產環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用購入電量乘以該區域電網平

均供電排放因子得出,按公式⒀計算。

?購入電=??購入電×??購入電···········································(13)

式中:

E購入電一購入的電力消費對應的排故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購入電—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的購入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

EF購入電—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兆瓦時(tCO2/MWh)。

注:報告主體采購的綠電量無需計算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但必須提供電力交易協議(PPA)或綠色電力證書。。

對于輸出電力所對應的電力生產環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用輸出電量乘以該區域電網平均供

電排放因子得出,按公式⒁計算。

?輸出電=??輸出電×??輸出電···········································(14)

式中:

E輸出電—輸出的電力消費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輸出電—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的輸出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

EF輸出電—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兆瓦時(tCO2/MWh)

注:工廠內光伏發電、風電的余量上網的電力屬于輸出電力范圍。

5.2.5.2活動數據獲取

購入和輸出電力的活動水平數據以電表記錄的讀數為準,如果沒有,可采用電費發票或者結算單等

憑證上的數據。

5.2.5.3排放因子獲取

電力排放因子應根據報告主體生產地址,選用國家監管部門最近年份公布省級電網排放因子進行

計算。

5.2.6購入和輸出的熱力產生的排放

5.2.6.1計算公式

報告主體購入的熱力所對應的熱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⒂計算。

?購入熱=??購入熱×??購入熱···········································(15)

式中:

E購入熱—購入的熱力所對應的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購入熱—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的外購熱力,單位為吉焦(GJ);

EF購入熱—年平均供熱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報告主體輸出的熱力所對應的熱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⒃計算。

?輸出熱=??輸出熱×??輸出熱···········································(16)

式中:

E輸出熱一輸出的熱力所對應的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輸出熱—核算和報告年度內輸出的熱力,單位為吉焦(GJ);

EF輸出熱—年平均供熱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5.2.6.2活動數據獲取

報告主體凈購入熱力數據以熱計量表計量的讀數為準,如果沒有,可采用供應商提供的供熱量發票

或者結算單等結算憑證上的數據。

5.2.6.3排放因子獲取

熱力供應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暫按0.11噸二氧化碳/吉焦計,待政府主管部門發布官方數據后應采

用官方發布數據并保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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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IAXXX—2024

5.2.7轉移的二氧化碳

5.2.7.1計算公式

報告主體使用二氧化碳和碳酸鹽作為原料時以產品形式轉移的二氧化碳,按公式⒄計算。

?轉移=??(???×???×????)+??(???×??%)+??氣體······················(17)

式中:

E轉移—轉移的二氧化碳,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ADs—碳酸鹽s的消耗量,單位為噸;

EFs—碳酸鹽s的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噸碳酸鹽;

PURs—碳酸鹽的純度,單位為%;

s—以碳酸鹽為原料的產品種類;

PDt—含有二氧化碳的產品產量,單位為噸(t);

CD%—產品中二氧化碳的平均含量,單位為%;

t—以二氧化碳為原料的產品種類;

GD氣體—以(壓縮、液化)氣體狀態轉移的二氧化碳,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其中,CD%按GB/T12143中的蒸餾滴定法檢測;如按GB/T10792中的減壓器法檢測,則CD%按

公式⒅換算。

1.9768×?

??=×100···············································(18)

%1000

式中:

K—產品的平均二氧化碳容積倍數(20℃)。

5.2.7.2活動數據獲取

5.2.7.2.1碳酸鹽

進入產品的碳酸鹽的總消耗量根據報告主體的臺賬或統計報表的總使用量減去損耗量來確定,亦

可參考GB/T43812通過物料平衡實測與衡算確定。碳酸鹽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數據可以根據碳酸鹽的

化學組成、分子式及碳酸(氫)根離子的數目計算得到。有條件的報告主體,可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專

業機構定期檢測碳酸鹽的化學組成、純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數據,或采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性狀數據。

一些常見碳酸鹽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還可以直接參考附錄B表B.2缺省值。每種碳酸鹽的純度,可自行或

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定期檢測,或采用供應商提供的數據,如果沒有,可使用缺省值98%。

5.2.7.2.2二氧化碳

含有工業生產的二氧化碳的飲料產品產量根據報告主體的臺賬或統計報表確定,產品平均二氧化

碳含量根據檢驗檢測報告(應遵循GB/T10792或GB/T12143規定的檢測方法)或質量統計報表確定,有

條件的報告主體,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定期檢測產品的二氧化碳含量。

5.2.8排放量分配

在其中一個或多個廠區內辦公的同一企業法人下不同報告主體的共用附屬生產系統(如:企業總部

及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部門等)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宜根據企業、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及其它相關

方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或報告標準(分別)進行分配,如:按照不同報告主體的產量或產值的占比進

行分配。

6數據質量管理

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

報告主體可參考GB17167、GB/T24789或其他適宜的標準、規范進行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器具配備

與管理。

數據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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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IAXXX—2024

報告主體宜加強溫室氣體數據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僅限于:

a)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規章制度,包括負責機構和人員、工作流程和內容、工作

周期和時間節點等,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

b)根據各種類型的溫室氣體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對其進行等級劃分,并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源

一覽表,對于不同等級的排放源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的獲取提出相應的要求;

c)對現有監測條件進行評估,不斷提高自身監測能力,并制定相應的監測計劃,包括對活動水平

數據的監測和對燃料低位發熱量等參數的監測,定期對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和在線監測儀表進

行維護管理,并記錄存檔;

d)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數據記錄管理體系,包括數據來源,數據獲取時間以及相關責任人等信息的

記錄管理;

e)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內部審核制度。定期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進行交叉檢驗,對可能產

生的數據誤差風險進行識別,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f)建立相關工作人員培訓與考核制度,確保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編制人員具備相應專

業技術能力與管理能力

數據修約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中的數據修約應符合GB/T8170的規定。

7報告內容與格式

報告主體應按照附錄A的格式對以下內容進行報告。

報告主體基本信息

報告主體基本信息應包括報告主體名稱、單位性質、報告年度、所屬行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

定代表人、填報負責人與聯系人信息、核算依據,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還應說明其所屬法人的基本

信息(至少包括:主體名稱、單位性質、所屬行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及隸屬關系)。

溫室氣體排放量

報告主體應報告在核算和報告期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分別報告燃料燃燒排放量、過程排放量、

廢水處理排放量、購入和輸出的電力及熱力產生的排放量,以及需要扣除的回收二氧化碳排放量。

對于轉移的二氧化碳,報告主體可僅報告轉移二氧化碳的量,不必報告具體的排放源及活動數據、

相關計算系數等。

活動數據及來源

報告主體應報告其在報告期內生產所使用的各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和相應的低位發熱量;生產過

程中二氧化碳、各種碳酸鹽與碳氫氟化合物的消耗量與二氧化碳回收量;廢水厭氧處理去除的有機物總

量、厭氧處理產生的廢水量、厭氧處理系統進口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厭氧處理系統出口廢水中的

化學需氧量濃度、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機物總量、甲烷回收量;凈購入使用的電量和凈購入使用的熱

量,輸出的電量和熱量。

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

報告主體應分別報告各項活動水平數據所對應的單位熱值含碳量、碳氧化率、甲烷排放因子、廢水

厭氧處理系統的甲烷最大生產能力、甲烷修正因子、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排放因子以及熱力供應的排放

因子等計算參數,并說明它們的數據來源、參考出處以及予以選定的理由。

如果企業生產飲料之外的其他產品(見4.1),則應按照相關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

指南的要求報告其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

其他報告內容

報告主體可依據企業、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及其它相關方的要求或自愿報告其他與溫室氣體排放

有關的內容。如核算和報告企業價值鏈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可參照附錄C編制。

12

T/CBIAXXX—2024

附錄A

(資料性)

報告格式模板

飲料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報告主體名稱

(蓋章)

(報告年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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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IAXXX—2024

依據中國飲料工業協會(CBIA)發布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飲料工業企業》(T/CBIA

XXX),本報告主體核算了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并填寫了相關數據表格。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溫室氣體排放情況

三、活動水平數據及來源說明

四、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說明

本報告真實、可靠,如報告中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本企業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月日

附表1報告主體二氧化碳排放量報告

附表2報告主體活動水平數據

附表3報告主體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

14

T/CBIAXXX—2024

附表:

表A.1報告主體年二氧化碳排放報告表

排放源類別溫室氣體本身質量(單位:噸)CO2當量(單位:噸CO2當量)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

工業生產過程排放量

廢水厭氧處理產生的甲烷排放量

購入電力產生的排放量

輸出電力產生的排放量

購入熱力產生的排放量

輸出熱力產生的排放量

回收量

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

轉移的二氧化碳

表A.2報告主體活動水平數據一覽表

排放類別燃料品種消耗量(t,萬Nm3)低位發熱量(GJ/t,GJ/萬Nm3)

無煙煤

煙煤

褐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其他煤制品

焦炭/蘭炭

原油

燃料油

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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