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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五章合同法第一節合同法概述第五節合同的擔保第二節合同的訂立第六節合同的變更、第三節合同的效力轉讓和終止第四節合同的履行第七節違約責任第一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合同概念及特征合同又稱為契約,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反映的是當事人對其意思表示的一致性。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并受法律保護。合同的分類:1.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以法律是否設有規則并賦予一個特定名稱為標準;2.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以給付義務是否由雙方當事人互負為標準;3.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以當事人取得權益是否須付相應代價為標準;4.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義務為標準;5.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須特定的形式為標準。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種類:1.買賣合同;9.運輸合同;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10.技術合同;3.贈與合同;11.保管合同;4.借款合同;12.倉儲合同;5.租賃合同;13.委托合同;6.融資租賃合同;14.行紀合同;7.承攬合同;15.居間合同。8.建設工程合同;二、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是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發展進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適用范圍《合同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的經濟管理活動,屬于行政管理關系,不是民事關系,不適用《合同法》;企業、單位內部的管理關系,不是平等主體間的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法》。有關婚姻、收養、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雖然是平等主體間的關系,但也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由其他法律調整。勞動爭議和土地承包合同不適用合同法?!纠}·選擇題】下列協議中哪個適用《合同法》?A.甲與乙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B.乙與丙簽訂的監護責任協議C.丙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聯產承包協議D.丁與戊企業簽訂的企業承包協議【正確答案】ACD基本原則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這是合同法中最基本的原則。主要含義有:(1)訂立平等;(2)履行平等;(3)承擔責任平等。2.自愿原則“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敝饕x有:(1)當事人依自己意愿決定是否訂立合同;(2)當事人依自己意愿決定與誰訂立合同;(3)當事人依自己意愿決定合同的內容和形式;(4)通過協商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3.公平原則“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含義有:(1)參與合同機會的公平性;(2)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對應性;(3)承擔責任的合理性。4.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主要含義有:(1)訂立合同的誠實信用;(2)履行合同的誠實信用;(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誠實信用;(4)解釋合同的誠實信用。5.守法原則和尊重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敝饕x有:(1)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要遵循法律、行政法規中關于合同的形式、內容等規定;(2)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要維護社會公德,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第二節合同的訂立一、合同當事人主體范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同訂立主體的資格:訂立合同時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訂立任何合法合同;2.限制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二、合同訂立的形式和內容合同形式1.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2.口頭形式:被廣泛使用于即時清結合同和消費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3.默示形式:指行為人并不直接表示其內在意思,只是根據他的某種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按照邏輯推理的方法,或者按照生活習慣推斷出行為人內在意思的形式。默示行為分為:(1)推定形式:是指行為人并不直接用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進行意思表示,而是通過實施某種行為來進行意思表示。推定行為實際上就是通過行為人實施的積極作為,推定出行為人已作出要達到某種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2)沉默形式:是指行為人既不用語言表示,又不用積極行為表示,而是以消極的不作為的方式進行意思表示,即根據行為人的沉默來認定其具有某種意思。合同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與訴訟)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1.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2.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3.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咎詫毦W注冊頁面】淘寶平臺服務協議【審慎閱讀】您在申請注冊流程中點擊同意本協議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本協議。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條款。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將以粗體下劃線標識,您應重點閱讀。如您對協議有任何疑問,可向淘寶平臺客服咨詢三、合同訂立的程序1.要約概念:是一方當事人向他方發出的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構成要件:(1)要約必須是特定的人發出的意思表示;(2)發出的意思表示,其內容具體、確定;(3)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4)要約必須經送達到對方。所謂“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不一定實際送達到受要約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約只要送達到受要約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夠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為送達。例題:甲公司于6月5日向乙公司以快遞的方式發出一要約,6月8日送到乙公司由乙公司門衛簽收,6月10日門衛將信函送交董事長辦公室,6月12日辦公室秘書將信函交董事長簽閱。則甲要約生效的時間是()。A.6月5日B.6月8日C.6月10日D.6月12日【正確答案】B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一方希望他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比如,公司向客戶寄送報價單、價目表、商品目錄;拍賣廣告、招標廣告、招股說明書等。在報紙、電視、廣播中的商業廣告、招聘廣告及出租房屋廣告等也是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目的不同:要約邀請的目的是誘使他人向行為人發出要約,而不是期待他人的承諾。(2)內容不同:要約邀請的內容是訂立合同的建議,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即使他人表示同意,也無法使合同成立。(3)對象不同:要約邀請是向不特定的相對人發出的,而要約一般向特定的受要約人發出?!纠}·選擇題】甲公司7月1日通過報紙發布廣告,稱其有某型號的電腦出售,每臺售價8000元,隨到隨購,數量不限,廣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攜帶金額16萬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購買電腦,但甲公司稱廣告所述電腦已全部售完。乙公司為此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B.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C.甲公司的廣告不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D.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確答案】B【例題·選擇題】下列選項中,屬于要約的是()。A.公共汽車進入站臺載客B.商店明碼標價出售商品C.檔案館展出珍貴歷史檔案D.懸賞廣告【正確答案】ABD【案例分析】年終歲末,很多人都盼望著收到一份心儀的圣誕或新年禮物,沒想到卓越網倒是給眾多讀友送了份“大禮”。2009年12月23日凌晨1時至4時許,在中國最大的購書網站之一的卓越網上一系列價格數百甚至上千元的古籍竟然均售價25元。如:《二十四史》、《明史》、《全宋詞》、《李太白全集》、《蘇軾文集》、《資政通鑒》等等。這一“好消息”隨即在熱愛讀書的網友群體中流傳,很多網友開始搶購,甚至有一次購買幾套的消費者,一些書籍很快被搶購一空,顯示處于缺貨狀態?!景咐治觯ɡm)】但到了12月23日凌晨6時許,該批優惠書籍都提回原價。經卓越客服人員證實,25元的標價是網站修改圖書標價發生錯誤,“烏龍訂單”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卓越網單方面全部取消。在此之前卓越網客戶未得到任何取消訂單的通知。這些訂單是在沒有與消費者溝通的情況下被卓越亞馬遜單方面取消,一些已經網上支付的貨款被退到了用戶的帳戶中,一些已經發貨的訂單被取消并追回。據不完全統計,受此影響的至少有數百位網友,未經證實的數據是,有網友援引客服的話稱,“25元門”涉及上萬單。要約的撤回:要約撤回是要約發出后但在生效前,要約人對該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有效。要約的撤銷:要約撤銷是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而受要約人承諾前,使該要約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要約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纠}·選擇題】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即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此函件與要約同時到達。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記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2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要約已被撤回

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正確答案】A【例題·選擇題】甲農場于7月2日向乙農場發出要約,要賣給乙農場一頭種牛,甲農場要求乙農場15天內答復。甲農場的要約于7月5日到達乙農場。7月3日,甲農場又給乙農場去信,該種牛對本場意義重大,不能出售,請乙農場原諒,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達。乙農場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農場的一切條件,該回信7月10日到達,甲農場拒絕交貨,請根據已知條件,選擇下列正確的選項()。A.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因為要約已被撤銷B.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因為要約沒有被撤銷C.甲、乙之間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諾到達時成立D.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約責任,不能追究其違約責任【正確答案】BC2.承諾概念: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構成要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2)承諾應當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4)承諾的方式符合要約的要求。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承諾遲延:是指受要約人所作承諾未在承諾期限內到達要約人。包括:逾期承諾、承諾遲到。(1)逾期承諾: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2)承諾遲到: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撤回: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舅伎碱}】2014年10月5日,甲商廈函告乙公司,欲購買200臺3D電視,單價為每臺5000元,如能滿足要求,于接函后

10天內電復或函復告之。乙公司于10月10日接到此信函。因當時市場3D電視銷售勢頭良好,乙公司認為單機訂購價格太低,就沒有立即答復。不久市場傳言3D電視降價大戰。乙公司于10月17日下午電復甲商廈,同意其所提條件,保證供貨。甲商廈也于17日下午電告乙公司,撤銷其5日的函。雙方均于18日上午收到對方的電報,于是就承諾是否生效,雙方產生了糾葛。答:承諾已生效。要約有承諾期限的,在承諾期限內不可撤銷。【案例導入】甲服裝廠向乙商場發出訂單,欲出售羽絨服兩千件,每件100元,請對方在三天內答復,若三天內不回復,視為默認,甲服裝廠將于第四天送貨。乙商場因為主管出差,未見此訂單,結果甲服裝廠在第四天將兩千件羽絨服裝裝好送往乙商場。乙商場拒絕收貨,雙方發生糾紛。請問:乙商場拒絕收貨有無道理?為什么?【案例答案】答:要約中默認的規定對乙商場無效,因此乙商場拒絕收貨是有道理的。注意:沉默形式的合同,一般是基于交易的習慣或者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果沒有事先的約定,也沒有習慣做法,而僅僅由要約人在要約中規定如果不答復就視為承諾是不行的?!居嗁徤盏案鈪f議書】協議書甲方:XX單位乙方:蛋糕房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產生糾紛,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方訂購乙方蛋糕的有關事項協議如下:……十一、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取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變更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應在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案例分析】甲集團公司準備建一棟辦公大樓,乙建筑公司得知后,向甲公司發出書面要約,其中注明:“請貴公司于6月20日前答復,否則該要約將失效?!奔坠居?月22日向乙公司發出承諾,但其后未得到乙公司的答復。請問:1.若乙公司發出要約后想撤銷該要約,其是否能行使撤銷權?2.甲公司發出的承諾屬于什么性質?【案例答案】1.乙公司不能行使撤銷權。依據《合同法》第19條的有關規定,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的,要約不得撤銷。本案中,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為6月20日前,因此,此要約不能撤銷。2.甲公司發出的承諾視為新要約?!逗贤ā返?8條規定:“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北景钢校坠境^承諾期限才發出承諾,并且,乙公司未通知承認該承諾有效。因此,甲公司的行為應視為是一個新要約。【案例分析】甲于8月4日向乙發出以每套98元的優惠價(市場價108元)出售10套《似水年華》DVD光盤的要約,并表示承諾應于8月20日前作出。乙8月15日以特快專遞表示,愿意購買20套該光盤,因郵遞員誤投,于8月22日送達甲處(正常為3天送達)。因該電視劇熱播,光盤脫銷,甲未做任何表示。逾一個月,乙未得到消息,與甲發生爭議。

請問:1.乙的通知是否為有效的承諾?為什么?2.本案應如何處理?為什么?【案例答案】1.本案中,對乙的購買20套光盤的表示應分兩點分析:其一,乙的表示修改了甲要約中的數量條款,依照《合同法》第30條之規定應為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為新要約;但對此不能單就形式論斷,而應探求其實質內容為判斷,若僅屬表面上的差異,則不影響合同成立。本案中,對甲之愿意出售10套光盤的要約,乙以要購買20套之表示回應是否為承諾,應探求當事人意思而決定,若乙有10套也愿意購買的意思,應認為在原要約的范圍內為承諾,超出的10套部分則為新要約為宜。其二,自乙之表示是否為承諾的遲延,依《合同法》第29條之規定,乙的意思表示通過郵政特快專遞表達,在通常情況下僅需3天即可到達甲處,而由于郵差誤投導致遲延到達,系“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甲對此應當知曉,此時,依照誠實信用原則,甲負有通知乙該承諾通知遲到的義務,而甲未作表示,因此,依法該承諾通知為有效的承諾通知?!景咐鸢福ɡm)】2.依《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本案中,乙之通知應解為購買10套光盤的通知為有效的承諾,超出的10套光盤的購買意思為新要約,已如上述。承諾生效時合同即成立,甲負有依約履行合同的義務。對另外的10套光盤,依《合同法》第20條第1款第3項、第23條第2款第2項之規定,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承諾未在合理期限內到達的,要約失效。乙之購買超出甲要約數量的10套光盤的意思表示應解為新要約已如上述,對此,甲超過1個月未作表示,應認為沒有在合理期限內對該要約為承諾,故該要約失效。3.合同的成立概念:合同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通過就合同內容形式形成合意而建立了合同關系。合同成立的條件:(1)須有兩個以上當事人,且當事人須有行為能力;(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合同成立的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地點:(1)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2)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3)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纠}·選擇題】某甲住A市,某乙住B市。2004年6月1日,某甲發給某乙一份電子郵件,欲以每件100元的價格,向某乙出售5個U盤。某乙于6月2日,在由B市開往C市的列車上,通過無線上網形式看到此封電子郵件,遂立即以電子郵件形式回復,表示完全接受。此時列車正位于D市境內。問該合同成立地點為()。A.A市B.B市C.C市D.D市【正確答案】B4.締約過失責任概念: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違反法律及誠實信用原則,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構成要件:(1)締約過失發生在合同訂立(締約)過程中;(2)違反法律義務的一方主觀上有過錯;(3)由于過錯而導致了對方當事人的信賴利益損失;(4)締約過失行為與利益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概念信賴利益是指無過錯的一方當事人信賴合同完滿履行,在訂立和履行合同中支出的費用和代價。范圍包括經濟成本支出和機會成本支出。經濟成本支出包括:(1)締約費用,包括郵電費用、赴訂約地察看標的物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等;(2)準備履約或受領給付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標的物的運輸費、倉庫租賃費、銀行貸款利息,還包括土地測量費、建筑設計費、與承攬人訂約之違約金、訴訟費等;(3)受害人支出上述費用所失去的利息。機會成本支出,即喪失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所產生的機會利益的損失?!拘刨嚴妗勘憩F形式:(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這是一種合同欺詐行為;(3)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對方的商業秘密;(4)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如在訂立合同期間未盡保護義務,致使對方當事人的人身或者財產受到損害;【例題·選擇題】甲企業與乙企業就彩電購銷協議進行洽談,其間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場開發計劃被甲得知,甲遂推遲與乙簽約,開始有針對性地吸引乙的潛在客戶,導致乙的市場份額銳減。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A.甲的行為屬于正常的商業競爭行為B.甲的行為違反了先合同義務C.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商業秘密D.甲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正確答案】BCD第三節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法律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已經成立的合同的效力狀況有: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二、合同的生效1.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關系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即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階段而達到合意的狀態。合同成立解決了合同自身有無的問題。合同成立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為具備一定的生效條件而所具有的“法力”。合同效力解決的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有無法律約束力的問題。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時間自成立時生效批準、登記后合同生效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合同生效合同生效要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2.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時間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例題·選擇題】甲與乙簽訂了一份租房協議。協議規定,如果甲父死亡,則甲將房租與乙居住。這一民事行為的性質如何認定?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D.是附期限的民事行為【正確答案】BD三、無效的合同概念無效合同,是指不具備合同生效要件,在法律上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四、可撤銷合同概念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條件,其有效與否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二)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三)一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纠}·選擇題】甲企業因基建建設需要竹簽,與乙廠簽訂了一供貨合同,合同約定,乙供應甲竹簽100捆,每根竹簽單價1元,未約定總價。乙如約按慣例供應竹簽100捆,每捆100根,甲企業以自己認為每捆竹簽為10根,現每捆竹簽為100根為由,主張變更合同,遭乙企業反對,雙方發生糾紛。對此糾紛如何處理?A.按重大誤解處理B.按合同解釋處理C.或按無效合同處理,或按合同解釋處理D.按無效合同處理【正確答案】A【例題·選擇題】甲要購買德國制造的照相機,2013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柜臺中發現一架照相機,柜臺的標簽上產地一欄注明的是“德國制造”,甲向乙店售貨員丙詢問產地時,丙明確告知該照相機的產地是“德國制造”,甲遂購買。2013年10月7月,甲在修理該相機時請照相機檢測中心檢測,發現該相機系美國制造,2014年10月10日,甲持檢測中心的檢測證明要求乙店退貨。根據合同法的規定()。A.乙店必須辦理退貨,因為乙店的行為構成欺詐B.乙店有權不退貨C.乙店可以不退貨,但必須換貨D.乙店可以不退貨,但必須折價處理【正確答案】B五、效力待定的合同概念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故其效力尚未確定的合同。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無效合同,合同自始不發生效力;可撤消合同,在撤消前,有效,撤消后,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有權人的意思表示確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種類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接受獎勵、贈與、報酬)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追認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景咐治觥刻锬常F年16歲,一天她到當地百貨大樓以1600元的價格為自己購買了一條項鏈。回家后被其父發現,并要求百貨大樓退款,田某則稱,自己雖仍上中學,但已經有自理能力,因而拒絕退回項鏈。請問:(1)田某的買賣行為是否已經生效?(2)田某的父親要求百貨大樓退款是否合乎法律規定?(3)如果田某購買的為價值30元的文具,其父是否有權主張百貨大樓退款?(4)本案中,如果百貨大樓得知田某為16歲,可否在田某之父主張退款前要求撤銷本合同?(5)如果田某與百貨大樓經理有親戚關系,經理以幫助失學兒童為名捐給田某財物,實際上田某并非失學兒童,該合同是否有效?【案例答案】(1)田某雖年滿16周歲,但不是以自己的勞動作為生活來源,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根據《合同法》第47條之規定,其訂立的合同,只有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才使合同生效,因此該合同尚未生效,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2)田某的父親有權對效力未定的合同追認或撤銷。(3)《合同法》第47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北景钢?,田某購買文具,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不需其父追認即自行生效。(4)可以?!逗贤ā返?7條規定:“合同被迫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百貨大樓有權撤銷合同。(5)無效。《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田某與其親戚惡意串通,損害百貨大樓利益,應依法認定無效。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1)采用廣義的無權代理。包括: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三種情形。(2)無權代理所訂的合同可能產生三種后果:第一:未經追認而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第二:經追認而成為有權代理第三:經善意相對人撤銷而合同歸于失效(3)催告、追認和撤銷及其效力第一:相對人催告權(要求被代理人一個月內予以追認)第二:追認權第三: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例外:(1)因表見代理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2)因代表行為越權訂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視為有效?!纠}·選擇題】甲是乙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乙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隨時對外簽約。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收回。甲以此合同書與丙簽訂購銷協議,該購銷協議的效力應如何認定?A.不成立B.無效C.效力待定D.有效【正確答案】D【例題·選擇題】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享有追認權,這種權利屬于()(P120頁.11)。A.請求權B.支配權C.抗辯權D.形成權【正確答案】D請求權是特定人請求特定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支配權是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罐q權是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形成權是依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3.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無權處分行為概念無權處分行為是指行為人沒有處分權,卻以自己的名義對他人財產實施法律上的處分行為。發生的原因無權處分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標的物的占有權與所有權產生了分離,當占有人與所有權人不一致時,占有人基于其占有的對外公示力,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行使只有所有權人才能享有的處分權,這就產生了無權處分。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涉及人員涉及法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所有權人(甲)占有委托人/無處分權人(乙)受讓人(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根據該條規定,無處分權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善意取得制度)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該條規定,無權處分人簽訂的合同只要無其他瑕疵,則是有效的。但是需注意的是認定無權處分合同有效,并不能說無權處分行為有效,因為前者是債權行為,后者是物權行為。假如交易標的物未轉移給買受人,即使買受人占有標的物,則依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則,真正權利人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要求買受人返還標的物。假如已經登記或交付,若買受人具備了《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的全部要件,買受人將善意取得標的物。【例題·選擇題】村民甲因外出打工,將自己的一頭水牛委托乙照料。乙因兒子結婚急需用錢,遂將該水牛以自己的名義賣給鄰村的丙。因丙未帶夠錢,雙方約定,三日后付款取牛。對此,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A.乙賣牛的行為為無權處分行為B.乙賣牛的行為為無權代理行為C.乙丙所訂合同為無效合同D.乙丙所訂合同為效力未定合同【正確答案】A【例題·選擇題】甲擅自將乙借給他的一塊手表出讓給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甲以自己的名義出讓給丙,甲、丙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B.甲以乙的名義出讓給丙,甲、丙之間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的行為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該手表的所有權D.丙只能因乙的追認才能取得該手表的所有權【正確答案】BC【例題·選擇題】以下合同中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歲的王某到商店購買電子游戲機B.甲公司的銷售代理商在代理期限屆滿后繼續銷售甲公司的產品C.甲委托乙保管其電視,后又將該電視機贈給乙,乙隨后將電視出售給丙D.15歲的中學生李某請同學到快餐店吃飯【正確答案】AB六、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返還財產: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折價補償: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賠償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四節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概述原則:實際履行原則:指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全面履行原則:指當事人除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還要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承擔的義務;協作履行原則:指當事人雙方不僅各自應當嚴格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且應當盡量協助對方履行其義務,在整個履行過程中貫徹互助協作精神。規則:(一)合同條款不明確的履行規則協議補充,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1、質量不明確——國家、行業或通常標準2、價款、報酬不明確——市場價3、履行地不明確——貨幣、不動產、其他4、履行期限——隨時5、履行方式——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6、履行費用負擔——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二)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合同的履行規則1、按國家定價或指導價簽訂的合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國家調價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2、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到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3、逾期提取標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按照原價格執行。(三)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履行規則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第三人承擔義務,必須經第三人同意,否則合同的約定對第三人沒有法律拘束力。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概念:抗辯權,是指對抗請求權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其重要功能是通過行使這種權利而使對方請求權消滅。類型:(一)同時履行抗辯權(二)后履行抗辯權(三)不安抗辯權(一)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同一雙務合同,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暫停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同一雙務合同,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履行債務或者部分履行債務的權利。(三)不安抗辯權概念是指雙務合同成立后,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行使事由(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對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情形(3)對方喪失商業信譽(4)對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以及不安抗辯權都是一種延期抗辯權,只能暫時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履行權的行使。效力1.通知義務:先履行一方中止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2.結果:①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擔保:恢復履行;②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不提供擔保:先履行義務方可解除合同?!景咐治觥考诪橐恢嗦暠硌菟囆g家,乙為一家演出公司。甲、乙之間簽訂了一份演出合同,約定甲在乙主辦的一場演出中出演一個節目,由乙預先支付給甲演出勞務費五萬元。后來,在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的期限到來之前,甲因一場車禍而受傷住院。乙通過向醫生詢問甲的傷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甲的身體有康復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傷情會惡化以至于不能參加原定的演出?;谏鲜銮闆r,乙向甲發出通知,主張暫不予支付合同中所約定的五萬元勞務費。本案中,乙方的行為屬于行使合同法上的什么行為?為什么?【案例答案】本案中,乙方的行為屬于行使不安抗辯權的行為。本案中,甲、乙雙方的債務是因同一雙務合同而發生,并且按合同約定,乙方有先履行給付演出勞務費的義務。在該雙務合同成立后,甲方因車禍而造成身體傷害,以致有屆時不能履行出場演出義務的可能。乙方在詢問醫生,得知甲方屆時履行其出場演出義務的能力尚不確定時,對甲方發出了通知,告知甲方其演出勞務費不能按合同原定予以提前支付,這是乙方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正當行為,完全符合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法定要件,符合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對于乙方的該種行為,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應當給予支持的。三、合同的保全概念: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帶來損害,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行為行使代位權或撤銷權的一種權利。類型:(一)代位權(二)撤銷權(一)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例題·選擇題】債權人甲認為債務人乙怠于行使其債權給自己造成損害,欲提起代位權訴訟。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債權中,不得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有()。A.安置費給付請求權B.勞動報酬請求權C.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D.因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正確答案】ABCD(二)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例題·選擇題】債務人的下列行為中,債權人認為對自己造成損害的,可以請示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A.放棄到期債權B.低價轉讓財產,受讓人不知實情的;C.無償轉讓財產D.低價轉讓財產,受讓人知道實情的?!菊_答案】ACD【案例分析】甲企業(本題下稱“甲”)向乙企業(本題下稱“乙”)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了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內報價。乙接受甲發出傳真列明的條件并按期報價,亦要求甲在10日內回復;甲按期復電同意其價格,并要求簽訂書面合同。乙在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按甲提出的條件發貨,甲收貨后未提出異議,亦未付貨款。后因市場發生變化,該貨物價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系不能成立,故乙應盡快取回貨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見,要求其償付貨款。隨后,乙發現甲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并向其關聯企業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貨款無法得到清償,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景咐治觯ɡm)】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分析回答下列問題:(1)試述甲傳真訂貨、乙報價、甲回復報價行為的法律性質。(2)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3)對甲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種權利請求,以保護其利益不受侵害?對乙行使該權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規定?【案例答案】(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于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價格條款,邀請乙報價,故不具有要約性質。乙報價行為的性質屬于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報價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并通過報價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復日期則表明其將受報價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甲回復報價行為的性質屬于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于承諾期限內作出。

【案例答案(續)】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北绢}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景咐鸢福ɡm)】(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第五節合同的擔保一、擔保概述概念:合同的擔保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債權所采取的法律措施。類型:在我國,法定的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特征:從屬性、補充性、相對獨立性。二、保證概念:保證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履行作擔保,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主合同保證合同委托合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下列不得為擔保人:(1)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2)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作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保證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擔保方式有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保證: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應先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當債務人依法履行償還責任后,保證人對債務人尚未能夠清償的債務部分承擔補充清償的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連帶責任保證,指債務人到期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一律推定為連帶保證。先訴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又稱檢索抗辯權,當債權人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時,保證人有權要求債權人先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只有在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后,仍不能使債權得到滿足時,保證人才履行保證債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舅伎碱}】A企業與B企業簽訂買賣合同,A向B供應100萬元的貨物,B收貨后10天內付款,并由C企業作為一般保證人為A的債權提供擔保。結果在A交貨以后的10天內B沒有付款,A企業要求C企業承擔保證責任,代B企業付款。試問,C企業此時是否應該承擔保證責任?為什么?答:可以拒絕;依據:先訴抗辯權。保證責任1.保證期間概念:保證期間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是債權人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的期間。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未約定保證期間的: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方式:在一般保證中表現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在連帶責任保證中表現為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2.保證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三、抵押概念:抵押是指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在不轉移占有的前提下,將其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纠}·選擇題】北京市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廈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為抵押物,貸款5000萬元。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后,乙銀行發放了貸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廈項目所在地塊上增建了一幢商務配樓,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決支付巨額債務,無法償還乙銀行的貸款。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A.商務配樓使用了乙銀行擁有抵押權的土地,當然成為抵押物的一部分B.商務配樓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賣、轉讓C.乙銀行請求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可以請求法院只拍賣A大廈和整個項目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而不拍賣商務配樓的房屋所有權D.乙銀行可以請求法院將A大廈和商務配樓以及整個項目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同拍賣,但無權就商務配樓拍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正確答案】D法律禁止抵押的財產:(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四、質押概念: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擔保,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類型:動產質押、權利質押。動產質押動產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例題·選擇題】2014年10月2日張某向劉某借款2000元,同時簽訂了一份質押合同,由張某于2014年10月5日將一頭受胎的母牛作為質物交付給劉某。同年11月8日母牛產小牛一只。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為2014年10月2日B.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為2014年10月5日C.小牛應歸張某所有D.劉某在接受還款前有權占有小?!菊_答案】BCD權利質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支票、本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訂立合同權利憑證五、留置概念: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扣留該動產,經過一定的寬限期(不少于2個月)債權仍得不到實現的,債權人依法從該動產變價中優先受償的一種債權的擔保方式。適用范圍:留置一般適用于勞務服務性合同。如保管合同、運輸合同、承攬合同等。【例題·選擇題】1995年3月黃某將一幅價值6萬元的名畫送到某裝裱店裝裱,由于黃某未按期付給裝裱店費用。裝裱店通知黃某應在30日內支付其應付的費用,但黃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裝裱店遂將畫變價受償,扣除了費用后,將其差額退還給黃某。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有()。A.黃某與裝裱店之間的合同系承攬合同B.裝裱店對該畫有留置權C.黃某應承擔違約責任D.裝裱店通知黃某支付費用的期限<兩個月不少于>符合法律規定【正確答案】D六、定金概念: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后、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定金合同: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效力: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舅伎碱}】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是什么?【定金與訂金的區別】1.擔保作用不同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2.懲罰性不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合同無效或者出現違約事由時,退還相同數額即可,其不具有懲罰的性質。3.數額限制不同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性質不同——定金為從合同,而預付款則是履行的一部分。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纠}·選擇題】甲欲購買乙的汽車。經協商,甲同意3天后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并先交1000元給乙,乙出具的收條上寫明為“收到甲訂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隱瞞了該車證照不齊的情況,故拒絕簽訂合同。下列哪一個說法是正確的?A.甲有權要求乙返還2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B.甲有權要求乙返還1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C.甲只能要求乙賠償在磋商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D.甲有權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正確答案】B【思考題】甲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甲方采購乙方原材料A貨物1000公斤,貨物總額1000萬,約定12月31日交貨,12月1日已先付款20%作為定金,約定違約金為500萬,到了約定交貨日期,乙方無法交貨,致使甲方損失了原材料造成訂單損失800萬的利潤,甲方妻子因此事犯下精神異常。請問:1.定金的20%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雙倍返還?2.根據本案,法院應該如何判決,對于賠償應該怎么判決為宜?【思考題答案】1.定金的20%應該雙倍返還。2.由于定金和違約金只能選擇其一,所以甲方可以選擇有利于自己的一個來進行訴訟,本案可以要求違約金。除此之外,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適當賠償。第六節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一、合同的變更概念:類型:協議變更(合意變更)、依法變更(單方變更)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時間、地點、違約責任等合同法上的變更合同的轉讓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內容的變更狹義廣義合同變更二、合同的轉讓合同權利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下列合同權利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合同義務的轉讓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合同義務的轉讓除了應當征得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外,還應當遵守《合同法》有關轉讓權利和義務轉移的其他規定。【例題·選擇題】下列哪些合同的轉讓是不合法的?A.甲公司與韓國乙公司舉辦中外合資企業,合資合同經過審批機關批準后,甲公司未經乙方同意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丙公司B.甲教授曾答應為乙校講課,但因講課當天臨時有急事,便讓自己的博士生代為授課C.債權人李某因急需用錢便將債務人楊某欠自己的兩萬元債權以一萬五千元的價格轉讓給了柳某,李某將此事打電話通知了楊某D.丁對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權,為替好友從銀行借款提供擔保,將該抵押權轉讓給了銀行【正確答案】ABD三、合同的終止概念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是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歸于消滅的情形。原因合同終止的其它情形混同:債權債務歸于一人時免除:債權人單方拋棄債權提存: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時抵銷:法定抵銷和合意抵銷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終止的情形清償:合同履行約定解除:約定解除(單方解除);協商解除(雙方解除)。法定解除:條件:1.不可抗力;2.明示或默示的預期違約;3.遲延經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4.遲延或其他違約行為;5.其他。程序: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效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法定抵消:1.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張抵銷。2.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3.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合意抵消:合意抵銷對于標的物的種類、品質沒有特別要求,對于雙方所負債務是否屆履行期限也無要求。提存:概念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使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付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行為。提存的條件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而拒受標的物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喪失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的;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法律效力1.標的物提存后,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但債務人還有一定的義務,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2.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3.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4.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5.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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