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6.2-2024 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 第2部分:編碼規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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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80CCSQ84DB61代替DB61/T506.2-2010Technicalspecificationofautomaticfarecollectionsystemforurbanrailtransit-part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IDB61/T506.2—2024前言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縮略語 25AFC系統編碼規則 26二維碼乘車業務編碼規則 7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編碼規則 8電子支付業務編碼規則 9系統IP地址規則 DB61/T506.2—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本文件是DB61/T506《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的第2部分,DB61/T506分為7個部分:——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1部分:系統結構、功能及性能;——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2部分:編碼規則;——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3部分:乘車憑證;——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4部分:通信數據接口;——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5部分:讀寫器;——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6部分:密鑰系統;——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7部分:人機界面。本文件替代DB61/T506.2-2010《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第2部分:編碼規則》,并將名稱修訂為《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2部分編碼規則》,與DB61/T506.2-2010相比,除結構調整以及編輯性改動,主要變化如下:a)修訂了系統數據編碼部分以及通用數據編碼部分(見第5章);b)增加了二維碼乘車業務編碼規則(見第6章);c)增加了生物特征乘車業務編碼規則(見第7章);d)增加了電子支付業務編碼規則(見第8章);e)增加了自動售檢票系統IP地址規劃(見第9章);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陜西省交通運輸廳提出并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方正國際軟件系統有限公司、武漢小碼聯城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智元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華虹計通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軟件與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單華軍、張國慶、蘇衛華、吳延豐、章濤、代建風、杜瑞軍、姚霞、張星龍、趙穎。本文件由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本文件2010年首次發布,本次為首次修訂。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2010年首次發布為DB61/T506.2-2010;——本次為第一次修訂。聯系信息如下:單位: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電話址:西安市鳳城八路126號郵編:710065DB61/T506.2—2024隨著自動售檢票系統升級改造及互聯網技術發展,現行技術標準已不能滿足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業務發展需求,在DB61/T506-2010《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基礎上進行了修訂,補充了相關內容,明確了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的編碼規則,使我省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編碼規則及系統IP地址規劃內容進一步規范化。DB61/T506.2—20241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規范第2部分:編碼規則本文件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的系統編碼規則、二維碼乘車業務編碼規則、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編碼規則、電子支付業務編碼規則及系統IP地址規劃內容。本文件適用于指導城市軌道交通地鐵、輕軌編碼規則,公交化運營的其它軌道交通制式可參照使用。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2312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GB/T11383信息處理信息交換用八位代碼結構和編碼規則GB/T13000信息技術通用多八位編碼字符集(UCS)GB18030-2022信息技術中文編碼字符集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字符character供組織、控制或表示數據用的元素集合中的一個元素。[來源:GB18030-2022,3.1]3.2編碼字符codedcharacter字符及其編碼表示。[來源:GB18030-2022,3.2]3.3用戶自定義區privateusearea使用符合本文件的產品的使用者可以自行規定的區域。[來源:GB18030-2022,3.3]2DB61/T506.2—20243.4白名單whitelist根據業務規則對被允許訪問、執行或接收的用戶或實體的安全數據列表。4縮略語AFC自動售檢票系統(automaticfarecollection)ACLC清分清算及線路管理中心系統(AFCclearing&multi-linecenter)ACC清分系統(AFCclearingcenter)LCCS線路中央計算機系統(linecentralcomputersystem)SC車站計算機系統(stationcomputer)TVM自動售票機(automaticticketvendingmachine)AGM自動檢票機(automaticgatemachine)BOM半自動售票機(bookingofficemachine)PST乘客綜合服務終端(passengerintegratedserviceterminal)SDK軟件開發工具包(softwaredevelopmentkit)TLV類型、長度、值(type,length,value)5AFC系統編碼規則5.1參與方ID編碼參與方ID編碼是表示票卡發行人、應用供應商、產品發行商或運營商的編碼。參與方ID編碼示例見表1。表1參與方ID編碼示例NNNNNNNN4............5.2線路編碼線路編碼應采用如下規則并可擴充,應包含如下要求:a)每條線路具有唯一編碼;b)對于以數字命名的線路,編碼應盡量與實際線路名數值保持一致;c)編碼范圍應為00~99(BCD格式)。線路編碼示例見表2。DB61/T506.2—20243表2線路編碼示例............5.3車站編碼車站編碼應包含如下要求:a)車站編碼是車站在系統內的唯一編號;b)車站編碼為線路編碼+車站編號;c)車站編碼在最小編號前至少應有20個車站編號的預留;d)考慮未來相鄰車站間增加車站的可能性,線路車站編碼應以2遞增或遞減;e)車站編號范圍:由00開始,向后延續,編碼類型為10進制。5.4位置編碼位置編碼應包含如下要求:a)標識車站線路區段的位置信息;b)4個字節長度,編碼格式為HEX,編碼規則為位置類型(1HEX)+位置編號(3HEX)。位置類型定義見表3。表3位置類型定義5.5設備類型編碼應采用如下規則定義終端設備類型,包括自動售票機、半自動售票機、自動檢票機、車票編碼/分揀機、服務器和工作站等。設備類型編碼見表4。DB61/T506.2—20244表4設備類型編碼1234567895.6設備ID編碼5.6.1設備ID編碼應包含如下要求:5.6.2終端設備ID編碼應是設備的唯一編碼,應為設備類型(1HEX)+車站ID(2BCD)+設備序號(1HEX)。5.7設備組ID編碼設備組ID編碼應是終端設備在部署車站的唯一組別位置號。設備組ID長度應為1個字節,編碼格式應為HEX。5.8組內設備ID編碼5.9組內設備ID編碼應是終端設備在部署車站設備組別里的唯一序列號。組內設備ID長度應為1個字票卡物理類型編碼車票應按照物理介質和結構不同進行編碼。票卡物理類型編碼見表5。DB61/T506.2—20245表5票卡物理類型編碼NN15.10車票邏輯編號車票應在初始化時按照順序產生唯一流水號作為車票邏輯編號。車票邏輯編號應為四個字節長度,應采用HEX編碼類型。5.11產品屬性編碼應能定義車票產品的屬性。車票產品屬性編碼見表6。表6車票產品屬性編碼NN15.12產品類型編碼應能定義各車票的產品類型。車票產品類型編碼見表7。表7車票產品類型編碼11021234567DB61/T506.2—20246表7(續)314151612345712345NN191234567123456789DB61/T506.2—20247表7(續)NN11111123451公共交通一卡通產品類型編碼見表8。表8公共交通一卡通產品類型編碼NN1000000000000005.13交易類型編碼應能定義票卡交易類型。交易類型編碼見表9。DB61/T506.2—20248表9交易類型編碼NN1112113114115116117119111111111111111112112712131132133134135NN113613913131313131313131313DB61/T506.2—20249表9(續)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NN1131414151111213DB61/T506.2—2024表9(續)8885.14運營模式編碼應能定義運營模式類型。運營模式編碼見表10。表10運營模式編碼NN112345DB61/T506.2—2024表10(續)6789NN15.15運行控制編碼應能定義車站終端設備運行控制命令類型。運行控制編碼見表11。DB61/T506.2—2024表11運行控制編碼1VVV2VVV3VVV4VVV5VVV6VVV7VVV8VVV9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5.16乘客類型編碼應能定義乘客類型。乘客類型編碼見表12。DB61/T506.2—2024表12乘客類型編碼NN15.17支付方式編碼應能定義購票、充值、補票業務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編碼見表13。表13支付方式編碼5.18補票原因編碼應能定義補票交易的補票原因類型。補票原因編碼見表14。表14補票原因編碼123455.19退卡原因編碼應能定義退卡原因。退卡原因編碼見表15。DB61/T506.2—2024表15退卡原因編碼5.20日期類型編碼應能定義日期的類型。日期類型編碼見表16。表16日期類型編碼5.21時間段編碼應能定義時間段類型。時間段編碼見表17。表17時間段編碼5.22有效期類型編碼應能定義有效期類型。有效期類型編碼見表18。DB61/T506.2—2024表18有效期類型編碼秒日周月年5.23Time_t類型編碼5.23.1從1970年1月1日00:00:00開始的秒數。5.23.2有效期限字段為0表示“未設定”,即“無有效期限”。5.24CDate19_t類型編碼5.24.1從1799年12月31日算起的天數。5.24.2有效期限字段為0表示“未設定”,即“無有效期限”,1表示1800年1月1日。5.25CDate20_t類型編碼5.25.1從1899年12月31日算起的天數。5.25.2有效期限字段為0表示“未設定”,即“無有效期限”,1表示1900年1月1日。5.26金額數據編碼金額數據應以人民幣分為基本單位,應支持負數表示方式(4字節有符號整型),取值范圍應為-2,147,483,648到2,147,483,647,編碼應采用如下規則。金額數據編碼見表19。表19金額數據編碼NNNNNNNN46二維碼乘車業務編碼規則6.1二維碼乘車數據編碼6.1.1二維碼乘車數據編碼應滿足如下要求:a)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傳輸字段格式應為TLV格式,TLV字段格式定義編碼見表20;b)TAG長度一個字節,取值范圍為0x00~0xFF;c)字段長度為兩字節,為業務數據轉換為二進制編碼后的實際長度;d)業務數據長度應根據實際值來確定,最大≤10000個字節。DB61/T506.2—2024表20TLV字段格式定義編碼編碼類型(1字節)6.1.2TLV編碼類型縮寫TLV編碼類型縮寫見表21。表21TLV編碼類型縮寫AASCII編碼表中大小寫英文字母,'a'~'z'及'NNUMBERSNSNUMBER、SYMBOL組合6.1.3TAG10模塊代碼編碼模塊代碼應能區分不同業務模塊,根據不同類別業務進行區分并進行分組。TAG標識為10,其中VALUE值取值范圍為0000至9999。TAG10模塊編碼見表22。表22TAG10模塊編碼46.1.4TAG20基礎信息上傳時間間隔編碼基礎信息上傳時間間隔應能定義請求方本地基礎信息上傳同步事件間隔,單位為秒,TAG標識為20,其中VALUE值取值范圍為0030至0600。TAG20基礎信息上傳時間間隔編碼見表23。表23TAG20基礎信息上傳時間間隔編碼46.1.5TAG21版本參數類型編碼版本參數類型應為終端或請求方平臺從被請求平臺獲取到的配置參數,在進行操作請求時,應使用被請求方平臺返回的參數類型。TAG標識為21,其中VALUE值取值范圍為0030至0600。TAG21版本參數類型編碼見表24。DB61/T506.2—2024表24TAG21版本參數類型編碼26.1.6TAG22本地版本號編碼本地版本號應為終端或請求方平臺關于各項運營參數在本地的版本號序列表示,被請求方應根據實際業務場景進行判斷處理。TAG標識為22,長度不固定,最長應為16字節。TAG22本地版本號編碼見表25。表25TAG22本地版本號編碼6.1.7TAG23請求版本號編碼請求版本號應為終端或請求方平臺從被請求平臺獲取到的配置參數的版本號,應在操作請求時使用被請求方平臺返回版本號數據進行處理。TAG標識為23,長度不固定,最長應為16字節。TAG23請求版本號編碼見表26。表26TAG23請求版本號編碼6.1.8TAG24更新方式編碼更新方式編碼為請求方進行參數更新、內核文件更新操作時,拉取數據的方式,應支持全更新模式、增量更新模式。其中增量更新模式用于進行黑名單、白名單下載,應從上次版本號進行逐批次循環下載,直到達到最新版本。TAG標識為24,長度固定為1字節。TAG24更新方式編碼見表27。表27TAG24更新方式編碼N16.1.9TAG25版本類型與版本號編碼請求版本類型與版本號應為終端或請求方平臺從被請求平臺獲取到的配置參數的版本號,在進行操作時,應使用被請求方平臺返回的版本號數據。TAG標識為25,長度不固定,最長應為128字節。TAG25版本類型與版本號編碼見表28。DB61/T506.2—2024表28TAG25版本類型與版本號編碼版本類型與版本號編碼格式應包含如下要求:前兩位為參數類型,見TAG21;后面為版本號。6.1.10TAG30終端時間編碼終端時間編碼應為終端設備當前時鐘信息,接收方用于進行時鐘監控告警、交易發生時間信息時提取。TAG標識為30,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0終端時間編碼見表29。表29TAG30終端時間編碼N6.1.11TAG31系統時間編碼系統時間編碼應為被請求方返回設備當前本地時鐘信息,某些情況特指被請求方返回的時間。TAG標識為31,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1系統時間編碼見表30。表30TAG31系統時間編碼N6.1.12TAG32交易通訊超時時間編碼交易通訊超時時間編碼應為被請求方返回交易通訊超時時間信息。TAG標識為32,長度固定為5字節,固定長度,左補‘0’。TAG32交易通訊超時時間編碼見表31。表31TAG32交易通訊超時時間編碼N56.1.13TAG34記錄生成時間編碼記錄生成時間應為請求方、設備、二維碼乘車平臺產生一條數據時,同數據一起產生的關聯時間。TAG標識為34,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4記錄生成時間編碼見表32。表32TAG34記錄生成時間編碼N6.1.14TAG35審計時間編碼審計時間應為運營日結束前的日終審計序列觸發時間點。應于運營日將要結束前,對閘機設備開始DB61/T506.2—2024執行審計。TAG標識為35,長度固定為6字節,固定長度。TAG35審計時間編碼見表33。表33TAG35審計時間編碼N66.1.15TAG36二維碼過期時間編碼二維碼過期時間編碼應指二維碼掃碼設備在接收到二維碼字節序列數據后,驗證二維碼數據的SDK能接受的二維碼產生時間同二維碼掃碼設備之間的時間差,單位為分鐘。TAG標識為36,長度固定為2字節,固定長度,左補‘0,。TAG36二維碼過期時間編碼見表34。表34TAG36二維碼過期時間編碼N26.1.16TAG37二維碼掃碼時間編碼二維碼掃碼時間指閘機設備接收到二維碼掃碼設備碼數據時的時間。TAG標識為37,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7二維碼掃碼時間編碼見表35。表35TAG37二維碼掃碼時間編碼N6.1.17TAG38補登事件編碼補登時間編號為乘客OD信息不完整進行補全時,BOM或APP設備終端產生補登數據的事件編號,應按照編碼要求進行生成,保證全線網內訂單號的唯一性。TAG標識為38,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最大64字節。TAG38補登事件編碼見表36。表36TAG38補登事件編碼6.1.18TAG39運營日開始時間編碼運營日開始時間為同數據一起產生的關聯時間。TAG標識為39,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9運營開始時間編碼見表37。DB61/T506.2—2024表37TAG39運營開始時間編碼N6.1.19TAG3A運營日結束時間編碼運營日結束時間為同數據一起產生的關聯時間。TAG標識為3A,長度固定為14字節。TAG3A運營日結束時間編碼見表38。表38TAG3A運營日結束時間編碼N6.1.20TAG40數據長度編碼數據長度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數據得到資源數據大小后,二維碼乘車平臺切分資源返回的序列數據長度。TAG標識為40,長度固定6字節。TAG40數據長度編碼見表39。表39TAG40數據長度編碼N66.1.21TAG41請求數據長度編碼請求數據長度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數據得到資源數據大小后,計算出的一次最多能夠接收的數據。TAG標識為41,長度固定6字節。TAG41請求數據長度編碼見表40。表40TAG41請求數據長度編碼N66.1.22TAG42數據總長度編碼數據總長度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數據后,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返回的資源數據總大小。TAG標識為42,長度固定12字節。TAG42數據總長度編碼見表41。表41TAG42數據總長度編碼N6.1.23TAG43已讀取數據長度編碼已讀取長度應為針對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返回的資源數據總大小,當前已經下載的數據字節長度。TAG標識為43,長度固定12字節。TAG43已讀取數據長度編碼見表42。DB61/T506.2—2024表42TAG43已讀取數據長度編碼N6.1.24TAG44總文件校驗碼編碼總文件校驗碼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數據時,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返回的資源數據校驗碼,以便數據下載完成后進行完整性校驗。TAG標識為44,長度固定4字節。TAG44總文件校驗碼編碼見表43。表43TAG44總文件校驗碼編碼46.1.25TAG45返回文件數據編碼返回文件數據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返回數據。TAG標識為45,長度不固定。TAG45返回文件數據編碼見表44。表44TAG45返回文件數據編碼6.1.26TAG46記錄條數編碼記錄條數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或被請求方返回相關數據時,指定實際返回的記錄條數數量信息。TAG標識為46,長度固定2字節。TAG46記錄條數編碼見表45。表45TAG46記錄條數編碼N26.1.27TAG47記錄總條數編碼記錄總條數應為請求方請求相關資源數據時,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返回的數據記錄條數總數量信息。TAG標識為47,長度固定8字節。TAG47記錄總條數據編碼見表46。表46TAG47記錄總條數據編碼N86.1.28TAG48返回交易記錄數據編碼返回乘客OD行程的交易記錄數據。AG標識為48,長度不固定。記錄數據格式應用分割線切分,內容應包含如下要求:DB61/T506.2—2024a)記錄1|記錄2|記錄3|…|記錄N單條記錄格式;b)閘機編號;c)交易類型(10:進閘11:出閘);d)掃碼時間(年月日時分秒);e)設備交易流水號N;f)站點中文名ANS;g)字段間使用^分割:字段1^字段2^字段3^字段4^字段N。TAG48返回交易記錄數據編碼見表47。表47TAG48返回交易記錄數據編碼6.1.29TAG49其他信息編碼1其他信息應為擴展信息1數據(預定義字段應根據業務定義使用。TAG標識為49,長度不固定。TAG49其它信息編碼1見表48。表48TAG49其它信息編碼16.1.30TAG4A其他信息編碼2其他信息為擴展信息2數據(預定義字段應根據業務定義使用。TAG標識為4A,長度不固定。TAG4A其它信息編碼2見表49。表49TAG4A其它信息編碼26.1.31TAG4B運營日交易統計編碼運營日交易統計應為運營日結束前,設備進行日終審計的業務分類統計信息。TAG標識為4B,長度不固定。運營日交易統計編碼,應包含如下要求:a)記錄1|記錄2|記錄N;b)記錄格式為交易類型(N)+筆數(N)。TAG4B運營日交易統計編碼見表50。表50TAG4B運營日交易統計編碼6.1.32TAG4C審計狀態編碼DB61/T506.2—2024審計狀態應為設備進行日終審計時,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返回的日終審計結果狀態。TAG標識為4C,長度固定2字節。TAG4C審計狀態編碼見表51。表51TAG4C審計狀態編碼26.1.33TAG4D當前記錄序號編碼當前記錄序號應為設備進行日終審計時,上送給二維碼乘車業務平臺的每條數據編號。TAG標識為4C,長度固定5字節。TAG4D當前記錄序號編碼見表52。表52TAG4D當前記錄序號編碼N56.1.34TAG50交易類型編碼交易類型編碼應為閘機或BOM設備進行業務操作時,上送的事件交易數據類型。TAG標識為50,固定長度2個字節。TAG50交易類型編碼見表53。表53TAG50交易類型編碼N26.1.35TAG52線路編號編碼線路編號編碼應為BOM/閘機設備所在線路代碼,線網唯一不可重復。TAG標識為53,長度為8個字節。TAG52線路編號編碼見表54。表54TAG52線路編號編碼86.1.36TAG53車站代碼編碼車站代碼編號應為BOM/閘機設備所在車站代碼,線網唯一不可重復。TAG標識為53,長度為12個字節。TAG53車站代碼編碼見表55。表55TAG53車站代碼編碼6.1.37TAG54設備編號編碼DB61/T506.2—2024設備編號編碼應為各類設備的編碼,線網唯一不可重復。TAG標識為54,長度為12個字節。TAG54設備編號編碼見表56。表56TAG54設備編號編碼6.1.38TAG55設備IP地址編碼設備IP地址編碼應為閘機或BOM設備配置的IP地址。TAG標識為57,長度為64個字節。TAG55設備IP地址編碼見表57。表57TAG55設備IP地址編碼6.1.39TAG57模式編碼模式編碼應為閘機或BOM設備進行業務操作時的運行模式。TAG標識為57,固定長度為2個字節。TAG57模式編碼見表58。表58TAG57模式編碼N26.1.40TAG58設備類型編碼設備類型編碼應為閘機/BOM各類設備類型編碼,線網唯一不可重復。TAG標識為58,固定長度1個字節。TAG58設備類型編碼見表59。表59TAG58設備類型編碼16.1.41TAG59事件離線狀態編碼事件離線狀態編碼應為閘機進行業務操作時離線狀態值,如果聯機交易超時未響應,則交易記錄狀態變更為脫機交易,延后進行重傳。TAG標識為59,固定長度,長度為1個字節。TAG59事件離線狀態編碼見表60。DB61/T506.2—2024表60TAG59事件離線狀態編碼N16.1.42TAG5A設備狀態編碼設備狀態編碼應表示閘機或BOM設備當前運行狀態是否正常。TAG標識為5A,固定長度2個字節。TAG5A設備狀態編碼見表61。表61TAG5A設備狀態編碼N26.1.43TAG5B設備流水號編碼終端設備產生設備流水號,應按照編碼要求生成線網內當前設備下唯一設備流水號。TAG標識為5B,固定長度為16個字節。TAG5B設備流水號編碼見表62。表62TAG5B設備流水號編碼N6.1.44TAG5C交易開始流水編碼交易開始流水用于運營日交易上送時使用,應為審計范圍內最早交易數據的交易流水號,TAG標識為5C,固定長度,長度為16個字節。TAG5C交易開始流水編碼見表63。表63TAG5C交易開始流水編碼N6.1.45TAG5D交易結束流水編碼交易結束流水用于運營日交易上送時使用,應為審計范圍內最晚交易數據的交易流水號,TAG標識為5D,固定長度,長度為16個字節。TAG5D交易結束流水編碼見表64。表64TAG5D交易結束流水編碼N6.1.46TAG5E二維碼源串編碼二維碼源串為二維碼驗證SDK時根據交易數據、用戶二維碼數據密鑰簽名特征值、交易時間進行加密運算后產生的包含簽名的字節序列數據,編碼類型由二維碼發碼機構對應的二維碼驗證SDK產生,DB61/T506.2—2024傳輸時禁止進行修改,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5E,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5E二維碼源串編碼見表65。表65TAG5E二維碼源串編碼6.1.47TAG5F補登進出站車站編碼乘客OD信息不完整進行補全時,BOM或APP設備終端的被補登車站實際編碼,TAG標識為5F,不定長,最長12字節。TAG5F補登進出站車站編碼見表66。表66TAG5F補登進出站車站編碼6.1.48TAG60補登進出站時間編碼乘客OD信息不完整進行補全時,BOM或APP設備終端產生的當前操作動作發生時間,TAG標識為60,固定14字節。TAG60補登進出站時間編碼見表67。表67TAG60補登進出站時間編碼N6.1.49TAG61終端訂單號編碼6.1.49.1二維碼終端訂單號由終端設備產生,應按照編碼要求進行生成,保證全線網范圍內訂單號的唯一性,TAG標識為61,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最大64字節。TAG61終端訂單號編碼見表68。表68TAG61終端訂單號編碼6.1.49.2終端訂單號編碼格式,應包含如下要求:6.1.49.3用戶ID+設備編號+設備流水號,通過下劃線進行分割。6.1.50TAGF0用戶ID編碼用戶ID編碼數據為發碼方自定義數據,編碼類型應由外部系統決定,系統傳輸為ASC碼字符串數據,系統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F0,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F0用戶ID編碼見表69。DB61/T506.2—2024表69TAGF0用戶ID編碼6.1.51TAGF1用戶卡號/卡ID編碼用戶卡號/卡ID編碼數據為發碼方自定義數據,編碼類型應由外部系統決定,系統傳輸為ASC碼字符串數據,系統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F1,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F1用戶卡號/卡ID編碼見表70。表70TAGF1用戶卡號/卡ID編碼6.1.52TAGF2用戶卡類型編碼用戶卡類型編碼數據為發碼方自定義數據,編碼類型應由外部系統決定,系統傳輸為ASC碼字符串數據,系統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F2,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F2用戶卡類型編碼見表71。表71TAGF2用戶卡類型編碼6.1.53TAGF3用戶卡數據編碼用戶卡數據編碼為發碼方二維碼數據內自定義數據,傳輸時為二進制原始數據,編碼類型由外部系統決定,系統傳輸為原始數據,系統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F3,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F3用戶卡數據編碼見表72。表72TAGF3用戶卡數據編碼6.1.54TAGF4源碼交易唯一流水編碼源碼交易唯一流水編碼為二維碼原始二進制數據串,編碼類型應由外部系統決定,系統傳輸為原始數據,系統進行存儲時轉換為HEX,TAG標識為F4,長度為實際數據長度。TAGF4源碼交易唯一流水編碼見表73。表73TAGF4源碼交易唯一流水編碼DB61/T506.2—20246.1.55TAGF6手機號編碼手機號編碼為業務中使用的手機號,應按照預定義格式編碼處理,TAG標識為F6,編碼長度為11字節,長度固定。TAGF6手機號編碼見表74。表74TAGF6手機號編碼6.1.56TAGF7基礎信息擴充字段編碼基礎信息擴充字段編碼在閘機設備定時同步設備狀態場景時使用,對設備進行監控告警,TAG標識為F7,編碼長度為16字節,長度固定,右補‘0’。TAGF7基礎信息擴充字段編碼見表75。表75TAGF7基礎信息擴充字段編碼長度固定,右補‘0’6.1.57TAGFA操作員編碼操作員編碼為車站BOM操作員或其他接入方調用相關接口時,若接口要求上送操作人員信息時請求方提供的人員辨識編號。編碼長度為8字節,不足長度應左補空格,TAG標識為FA。TAGFA操作員編碼見表76。表76TAGFA操作員編碼86.1.58TAGFB二維碼渠道類型編碼二維碼渠道類型編碼用于區分不同接入機構二維碼以及二維碼展現渠道的信息。渠道類型編碼要求應如下:a)編碼長度為6字節;b)第一、二字節為機構區分編碼;c)第三、四字節為二維碼展現渠道(0端內、1端外);d)第五、六字節保留擴展;e)TAG標識為FB,其中VALUE值取值范圍為100000至990000;f)以10、11、12、13開始的渠道類型編碼,為固定渠道;g)以14至少34開始的渠道類型編碼,為相關銀行接入使用,使用方預定義后通知各相關方系統。TAG標識為FB。TAGFB二維碼渠道類型編碼見表77。DB61/T506.2—2024表77TAGFB二維碼渠道類型編碼N66.2二維碼檢票設備狀態編碼檢票設備狀態編碼應采用如下規則,長度應為16字節ASCII碼數據。二維碼檢票設備狀態編碼見表78。表78二維碼檢票設備狀態編碼'A':(異常)停止服務模式'D':(異常)反向通行報警6.3二維碼終端訂單號編碼二維碼終端訂單號編碼應符合下列要求:DB61/T506.2—20246.3.1—格式:線路+站點+設備類型+終端唯一ID+設備交易流水號6.3.2—設備交易流水號:日期時間+2位序號:6.3.3—日期時間,yyyyMMddHHmiss;序號:1~99循環,左補0;6.4二維碼商戶訂單號編碼6.4.1—格式:設備編號+年月日時分秒+流水號6位6.4.2—流水號當日回滾,6位流水號當日沒有用完,在第二日時重新從1開始編號。6.5二維碼支付方式編碼二維碼支付方式編碼應為系統的支付渠道編碼,長度為2位;該編碼應為系統唯一編碼。6.6二維碼優惠類型編碼二維碼優惠類型編碼應為系統二維碼優惠券編碼,長度為2位;該編碼應為系統唯一編碼。6.7二維碼支付機構優惠方式編碼二維碼支付機構優惠方式編碼應為系統使用的優惠方式編碼,長度為1位。6.8二維碼用戶黑名單類型編碼二維碼用戶黑名單類型編碼應為系統定期或不定期向閘機下發的黑名單類型編碼,長度為1位。二維碼用戶黑名單類型編碼見表79。表79二維碼用戶黑名單類型編碼01112131............6.9二維碼交易返回代碼SDK與二維碼乘車業務后臺之間的交互代碼應采用如下規則。交易返回代碼見表80。DB61/T506.2—2024表80交易返回代碼獲取用戶ID失敗6.10二維碼SDK返回代碼SDK與上位機之間的交互代碼應采用如下規則。二維碼SDK返回代碼見表81。DB61/T506.2—2024表81二維碼SDK返回代碼1人機界面:請使用其它通道預人機界面:無效碼(INVALID誤(PLEASE人機界面:二維碼重復使用人機界面:請到票務中心處理OFFICE)語音提示:請到票務DB61/T506.2—2024表81(續)行程控制不通過,用戶人機界面:請使用城市軌道交7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編碼規則7.1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設備類型編碼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設備類型編碼長度為2字節,該編碼應為系統唯一編碼。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設備類型見表82。表82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設備類型編碼7.2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支付場景編碼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支付場景編碼長度為2字節,該編碼應為系統唯一編碼。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支付場景見表83。表83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支付場景編碼7.3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白名單類型編碼DB61/T506.2—2024生物特征識別乘車業務系統白名單類型編碼長度為1字節,該編碼應為系統唯一編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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