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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武漢商學院校園垃圾分類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省、市關于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切實推進武漢商學院(以下簡稱“學校”)生態文明建設,提高校園環境質量,培養廣大師生良好的環保習慣,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學校校區范圍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包括全體在崗教職工、各類在校學生(含留學生)、駐校商業服務網點、施工單位以及進入校園的來訪人員等。第三條校園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導、全員參與、源頭減量、分類投放、精準收運、系統治理”的原則。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形成法治化、規范化、長效化的校園管理機制。第四條學校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綠色學校創建、文明校園建設及年度工作考核體系。通過宣傳教育、制度建設、監督檢查等多種手段,促使全體師生自覺承擔生活垃圾管理責任,維護校園整潔環境。第二章分類標準與投放要求第五條根據武漢市及教育系統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校園生活垃圾實行“四分法”,即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第六條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具體投放要求如下:(一)廢紙類:包括報紙、傳單、書本、復印紙、信封、包裝紙等,需保持平整,未被油污或化學物質嚴重污染。紙箱和紙板應拆解、壓扁后投放。(二)廢塑料類:包括塑料瓶(如礦泉水瓶、飲料瓶)、塑料桶、塑料盒、塑料玩具等。投放前應倒空液體,清洗瓶身,壓扁后投放。塑料袋應盡量卷成團投放。(三)廢玻璃類:包括玻璃瓶、碎玻璃、鏡子等。投放時應輕放,避免破損。有尖銳邊角的碎玻璃應用紙張包裹并注明“碎玻璃”字樣,以防傷人。(四)廢金屬類:包括易拉罐、金屬罐頭盒、鐵絲、廢舊鐵釘等。(五)廢織物類:包括舊衣服、舊床單、舊窗簾等,需保持干燥,避免受潮發霉。第七條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廢殺蟲劑、廢膠片等。具體投放要求如下:(一)廢電池類:包括紐扣電池、充電電池、鉛酸蓄電池等。普通干電池(無汞)目前已歸入其他垃圾,但含汞、鎳鎘、氧化銀等電池仍屬有害垃圾。(二)廢燈管類:包括日光燈管、節能燈等。投放時應保持完整、清潔、干燥,防止破損,并用紙包裹投放。(三)廢藥品類:包括過期藥品、藥品包裝及內包裝。投放時連帶包裝一并投放,避免混入其他垃圾。(四)其他有害物:廢油漆、廢殺蟲劑、消毒劑等容器需密封投放,防止殘留液體泄漏。第八條廚余垃圾(即濕垃圾)是指學校食堂、餐廳、師生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等。具體投放要求如下:(一)廚余垃圾應瀝干水分,去除包裝物(如塑料袋、快餐盒)后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二)純流質的食物垃圾(如牛奶、果汁等)應直接倒入下水道,不進入廚余垃圾收集容器。(三)食堂及餐飲服務網點產生的餐廚垃圾,不得混入廢餐具、塑料、紙巾等雜物。(四)有包裝的過期食品,應將包裝物去除后分類投放,食品歸入廚余垃圾,包裝物按材質歸入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第九條其他垃圾(即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廢棄物。主要包括受污染的紙張、塑料袋、廢舊陶瓷、煙蒂、塵土、一次性餐具等。具體投放要求如下:(一)難以辨識類別的生活垃圾,應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二)被油污、化學物質嚴重污染的紙張、塑料袋等,無法回收利用的,歸入其他垃圾。(三)破碎且無法修復的陶瓷、瓦片等,歸入其他垃圾。第十條為方便師生識別與投放,學校各類垃圾收集容器采用不同顏色標識:(一)藍色容器:收集可回收物。(二)紅色容器:收集有害垃圾。(三)綠色容器:收集廚余垃圾。(四)灰色容器:收集其他垃圾。第三章管理職責與分工第十一條學校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黨委宣傳部、學工部(處)、研工部、團委、后勤保障處、保衛處、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教務處及各二級學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后勤保障處,負責日常統籌協調工作。第十二條后勤保障處作為校園垃圾分類工作的牽頭執行部門,主要職責包括:(一)制定校園垃圾分類年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及各項配套制度。(二)負責校園內垃圾分類設施的采購、配置、維護和更新,確保設施齊全、功能完好、標識規范。(三)負責校園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委托處置工作,建立作業臺賬,記錄垃圾去向。(四)對物業服務企業、餐飲服務企業的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五)組織開展垃圾分類相關培訓,提高保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第十三條黨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全校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工作:(一)利用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廣播站、宣傳欄等媒介,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宣傳相關政策法規。(二)挖掘和報道校園垃圾分類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營造“人人參與、家家盡責”的輿論氛圍。(三)負責校園內主要公共場所垃圾分類公益廣告的設置與維護。第十四條學工部(處)、研工部、團委負責學生群體的組織動員與教育引導:(一)將垃圾分類教育納入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體系,作為學生行為規范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指導各二級學院開展主題班會、團日活動、社會實踐等垃圾分類相關活動。(三)組織學生志愿者隊伍,開展宿舍區垃圾分類督導、桶邊值守等志愿服務活動。(四)將學生參與垃圾分類的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評獎評優及文明宿舍評選的參考指標。第十五條教務處負責將垃圾分類知識納入通識教育或相關課程體系,推動環境教育進課堂。第十六條保衛處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的通行管理,并對破壞垃圾分類設施、亂倒垃圾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第十七條財務處負責統籌安排垃圾分類工作專項經費,保障設施采購、宣傳培訓、獎勵補貼等資金需求。第十八條各二級學院(部)負責本單位師生垃圾分類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學校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本單位辦公區域及所屬實驗室、實訓室的垃圾分類工作。第十九條駐校商業服務網點(包括超市、書店、洗衣店、快遞點等)及各餐飲承包經營單位是本單位責任區域內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落實分類投放,并接受后勤保障處的監督檢查。第四章設施配置與管理第二十條學校依據“合理布局、方便投放、便于收運”的原則,科學規劃垃圾分類投放點和收集站。第二十一條辦公區域配置:各行政辦公室、教研室、實驗室等場所,每個房間至少配置一組(兩桶)小型分類垃圾桶,分別為“可回收物”桶(藍色)和“其他垃圾”桶(灰色)。實驗室產生的有害垃圾應設置專用收集容器,并張貼明顯警示標識。第二十二條公共區域配置:教學樓、圖書館、體育館、辦公樓等公共區域的走廊、大廳等位置,應按照“集中設置、分類投放”的原則,配置分類垃圾回收箱組。一般每層樓至少設置一處,包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如有飲水間)、其他垃圾容器。第二十三條生活區域配置:學生宿舍樓內,應在每層樓公共區域或宿舍樓下集中設置分類投放點。投放點應配置四色標準垃圾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并配備洗手池、照明設備、遮雨棚等便民設施。鼓勵在宿舍內設置“干濕兩分”簡易垃圾桶,引導學生初步分類。第二十四條餐飲區域配置:食堂就餐區應設置餐盤回收處,配置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明確指引剩菜剩飯與餐巾紙、一次性餐具的分類投放。食堂后廚應單獨設置容量較大的廚余垃圾收集桶,并配置油水分離設施。第二十五條臨時堆放點與轉運站配置:學校應設立生活垃圾集中轉運站(點),用于集中暫存和分類轉運各類垃圾。轉運站應具備防雨、防滲、防漏、防臭功能,并配備消毒殺菌設備。有害垃圾的臨時存放點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第二十六條垃圾容器和設施應保持外觀整潔、完好無損,標識清晰規范。后勤保障處應建立設施巡檢制度,定期對垃圾桶進行清洗、消毒和維修,對破損、臟污的設施及時更換或清理。第五章分類作業流程第二十七條源頭投放流程:(一)師生及各單位在產生垃圾時,應嚴格按照本細則第二章規定的分類標準進行初步分揀。(二)投放時,應將垃圾投入對應的顏色標識容器內,不得隨意丟棄或拋灑。(三)廚余垃圾應破袋投放(武漢市相關規定要求),將塑料袋投入其他垃圾桶。(四)體積較大的廢舊家具、家電等大件垃圾,應預約后勤部門上門回收,不得隨意堆放在校園公共區域。第二十八條分類收集流程:(一)物業保潔人員實行“定時定點”收集制度。每日早晚各一次,對各樓層、各區域的垃圾進行收集。(二)收集過程中,保潔人員需對分類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投放錯誤的,應予以分揀糾正,并記錄相關情況反饋至管理部門。(三)收集作業應避免噪音擾民,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保持投放點周邊地面干凈整潔。第二十九條分類運輸流程:(一)學校實行“分類收運、嚴禁混裝”制度。后勤保障處應安排專用的運輸車輛或容器,分別對應四類垃圾進行駁運。(二)可回收物:運送至校園集中轉運站的可回收物暫存區,由后勤部門定期聯系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回收利用。(三)有害垃圾:運送至校園有害垃圾臨時存放點,積累到一定量后,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并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四)廚余垃圾:使用密閉、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輸車輛,每日定時運送至指定的市政廚余垃圾處理點,做到日產日清。(五)其他垃圾:運送至校園集中轉運站,由屬地環衛部門負責清運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或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置。第三十條嚴禁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運輸。發現收運單位混裝混運的,學校應予以拒絕并報告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第六章源頭減量措施第三十一條學校倡導綠色辦公、低碳生活,從源頭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第三十二條辦公用品減量:(一)推廣電子化辦公,充分利用校園OA系統、微信工作群等傳遞文件、通知,減少紙質文件印發。(二)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采購審批制度,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的使用。推行雙面打印,鼓勵使用再生紙、再生鼓粉盒等環保產品。(三)會議、活動原則上不提供一次性瓶裝水,鼓勵參會人員自帶水杯。第三十三條校園消費減量:(一)倡導“光盤行動”,在食堂明顯位置張貼節約糧食標識,鼓勵師生按需點餐、按需取餐,杜絕餐飲浪費。(二)嚴禁在校園食堂、餐廳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塑料杯等餐具(外帶服務除外)。(三)超市、商店等商業網點不得銷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推廣使用環保布袋或可降解塑料袋。第三十四條快遞包裝減量:(一)鼓勵快遞物流企業在校園內設立快遞包裝回收點,回收紙箱、填充物等可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二)引導師生在寄取快遞時,現場拆解并回收包裝物,減少快遞垃圾進入生活垃圾體系。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廢棄物管理:嚴格執行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對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廢液、廢試劑、實驗動物尸體等,嚴禁混入生活垃圾,必須按危險廢物流程單獨收集處置。第七章宣傳教育與培訓第三十六條后勤保障處、黨委宣傳部、學工部、團委應協同開展形式多樣的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垃圾分類知識入腦入心。第三十七條新生教育:將垃圾分類知識納入新生入學教育必修內容,在新生報到期間發放《校園垃圾分類指南》,組織專題講座或視頻學習。第三十八條課堂滲透:鼓勵開設環境教育、可持續發展等相關選修課程,在相關學科教學中滲透垃圾分類與資源循環利用的知識。第三十九條主題實踐活動:(一)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垃圾分類宣傳月”或“環保文化節”活動。(二)依托學生社團和青年志愿者協會,開展“垃圾分類進宿舍”、“變廢為寶”創意大賽、環保知識競賽等活動。(三)設立“校園垃圾分類督導崗”,組織學生黨員、學生干部在垃圾投放高峰時段進行桶邊督導,現場指導師生正確分類。第四十條業務培訓:后勤保障處應定期組織對物業保潔人員、食堂從業人員、商業網點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分類標準、操作規范、安全防護等,確保一線作業人員具備專業分類能力。每年培訓不少于4次,培訓記錄需存檔備查。第八章監督檢查與考評獎懲第四十一條學校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監督檢查制度,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第四十二條監督檢查內容:(一)分類設施配置是否規范、完好。(二)垃圾投放準確率。(三)垃圾收運記錄是否完整。(四)臺賬資料是否齊全。(五)宣傳教育開展情況。第四十三條后勤保障處應聯合學工部、保衛處等部門,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全校范圍的垃圾分類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形成通報,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第四十四條考評機制:(一)將各二級學院(部)的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及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指標體系。(二)將物業公司垃圾分類作業質量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履約評價,與物業服務費支付掛鉤。(三)將駐校商業網點的垃圾分類落實情況納入其經營資格年度審核,對于屢教不改的,可考慮終止合同。第四十五條獎勵措施:(一)對在垃圾分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并授予“綠色校園先鋒”、“文明宿舍”等榮譽稱號。(二)設立垃圾分類專項獎勵基金,對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效促進分類工作或有重大貢獻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第四十六條懲處措施:(一)對于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個人,初次違規進行勸導教育;經勸導仍不改正的,可通過校園廣播、公示欄等形式進行通報批評。(二)對于單位(部門)未落實垃圾分類責任,導致環境臟亂差或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將對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扣除相應考核分數。(三)對于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的,依據《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第九章應急管理與安全防護第四十七條后勤保障處應制定校園垃圾分類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垃圾大量積壓、設施故障、惡劣天氣影響等情況的應對措施。第四十八條在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來臨前,應加固垃圾投放點和轉運站的設施,檢查排水系統,防止垃圾被沖散或污水橫流。第四十九條建立垃圾分類作業安全防護制度。(一)為一線保潔人員、收運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口罩、反光背心等。(二)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職業健康檢查。(三)在處理有害垃圾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中毒、刺傷等事故發生。第五十條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傳染病疫情)時,應按照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對相關垃圾(如口罩、防護服等)進行特殊分類管理和專門處置,嚴禁混入普通生活垃圾。第十章附則第五十一條本細則中未明確的事項,參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執行。第五十二條本細則由武漢商學院后勤保障處負責解釋。第五十三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以下是校園垃圾分類常見物品分類明細表,供全體師生參考執行:類別定義常見物品投放注意事項可回收物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1.廢紙:報紙、書本、快遞紙箱、打印紙(無嚴重油污)2.廢塑料:塑料瓶、洗發水瓶、塑料玩具、塑料桶3.廢玻璃:玻璃瓶、碎玻璃(需包裹)4.廢金屬:易拉罐、金屬罐頭盒、廢舊鐵釘5.廢織物:舊衣服、床單、毛巾1.紙箱需拆解壓扁2.瓶罐內液體需倒空并簡單清洗3.玻璃制品輕放,碎玻璃用紙包裹注明有害垃圾對人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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