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定額原理與計價》-第六章 建筑工程定額計價_第1頁
《建筑工程定額原理與計價》-第六章 建筑工程定額計價_第2頁
《建筑工程定額原理與計價》-第六章 建筑工程定額計價_第3頁
《建筑工程定額原理與計價》-第六章 建筑工程定額計價_第4頁
《建筑工程定額原理與計價》-第六章 建筑工程定額計價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6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一、建筑工程費用組成及標準建筑工程費用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現以《四川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SGD1—2000)《四川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SGD2—2000)、《四川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SGD7—2000)規定的相關標準,介紹建筑工程費用的構成,如圖6-1所示。1.直接費直接費由直接工程費和其他直接費組成。(1)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臺班使用費,亦即工、料、機費用。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生產工人輔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工程實體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和周轉使用材料的攤銷(租賃)費用,包括材料原價、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點的裝卸費和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等。3)施工機械臺班使用費是指使用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安拆費和進出場費等,內容包括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臺班人工費、燃料動力費及車船使用稅。(2)其他直接費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費以外的其他費用,包括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1)其他直接費。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施工生產所需,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和檢驗用具等的購置、攤銷和維修費,以及支付給工人自備工具的補貼費。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技術革新和研究試制試驗費,但不包括對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進行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的費用。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費是指工程定位復測、交工驗收以及建筑物2m以內的垃圾、2m以外因施工所造成的障礙物的清理,但不包括建筑垃圾的場外運輸。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是指在冬、雨季施工需增加的臨時設施(如防雨、防寒棚等),勞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及勞動效率降低等費用(不包括冬、雨季施工的蒸汽養護費)。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需要夜間連續施工而發生的照明設施、夜餐補助、勞動效率降低等費用。交叉作業施工增加費是指土建、裝飾與安裝工程的施工生產發生在同一建筑物時,互相妨礙、影響工效以及需要采取的各項防護措施等費用。二次搬運費是指由于施工場地條件限制,導致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各種構件不能一次運至施工堆放地點,而必須進行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費用。二次搬運費以“有施工場地”和“無施工場地”劃分:凡單層建筑物、多層建筑物八層以內,四周有等于或大于其底面積的施工場地者為“有施工場地”,否則為“無施工場地”;多層建筑物八層以上,四周有等于或大于其底面積1.5倍的施工場地者為“有施工場地”,否則為“無施工場地”。構筑物一般按“有施工場地”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施工圖預算包干費是由于工程材料的理論重量與實際重量的差值等因素所產生的費用。以定額直接費為基礎計算時,按1.5%列入;以定額人工費為基礎計算時,按10%列入。2)現場經費是指項目經理部為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生產和現場管理所發生的費用。臨時設施包括臨時設施費和現場管理費。現場管理費是指現場組織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a.現場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b.辦公費是指現場管理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賬表、書報、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等費用。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c.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的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現場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牌照及養路費。d.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施工現場管理及試驗部門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理、維修費或租賃費等。e.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施工現場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f.其他費用是指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費用支出,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趕工補償費。相關標準詳見表6-1、6-2、6-3、6-4、6-5、表6-6。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2.間接費間接費是指施工企業在完成各工程項目的過程中所共同發生的費用。由于不能直接計入某一個工程的成本,因此只能以間接分攤的方式計入各個單位工程造價中,故稱間接費。(1)企業管理費是指施工企業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1)企業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及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2)差旅交通費是指企業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宿費、市內交通及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離、退休職工一次性路費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及養路費等。3)辦公費是指企業辦公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燃煤(氣)等費用。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4)固定資產折舊、修理費是指企業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及維修費用。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企業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消防等的攤銷及維修費用。6)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的工會經費。7)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的費用。8)職工失業保險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失業保險費。9)保險費是指企業財產保險、管理用車輛等保險費用。10)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11)工程保修費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的修理費。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12)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以及預算定額測定和勞動定額測定費(不包括應交各級造價管理部門的定額編制管理費和勞動定額測定費)和有關部門規定應支付的上級管理費等。企業管理費標準見表6-7、表6-8、表6-9。(2)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短期貸款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集資金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應根據企業資金占用、管理狀況,結合年度承擔工程任務情況予以核定。編制概算造價應將資金打足,以定額直接費為基礎計算時,財務費用可暫按1.15%列入,而以定額人工費為基礎計算時,可暫按4.35%列入;在施工實施階段,該費用應按工程承包企業取費證上核定的標準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財務費用標準見表6-10。(3)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離、退休職工勞動統籌基金)、價格補貼、醫藥費、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編制概算造價應將資金打足,以定額直接費為基礎計算時,勞動保險費率可暫按4.5%列入、而以定額人工費為基礎計算時,可暫按22.5%列入。勞動保險費標準見表6-11。(4)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給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及勞動定額測定費。其取費標準為:1)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按建安工程工作量的1.3‰計取。2)勞動定額測定費按建安工程工作量的0.5‰計取。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3.利潤利潤是指按規定應計入建筑工程造價的施工企業利潤。利潤率的核定根據施工企業的取費級別,結合企業上一年度承擔工程的類別,并參照當年計劃承擔工程的類別等條件綜合核定。一級取費企業上一年度完成一類工程建安工作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工程優良率達到25%以上時,利潤率按同類取費中等級“”的標準核定;否則,利潤率按同類取費中等級“”的標準核定;二至四類取費的施工企業利潤率的核定以此類推。凡國家投資的工程項目或投資部分,其利潤率可按取費證核定的利潤率標準減少15%執行。編制概算造價應將資金打足,以定額直接費為基礎計算時,可暫按10%列入;而以定額人工費為基礎計算時,可暫按55%列入;在施工實施階段,該費用應按工程承包企業取費證上核定的標準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利潤標準見表6-12。4.稅金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交通建設費附加。(1)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交通建設費附加的稅率:1)工程在市區內:3.43%。2)工程在縣城、鎮:3.37%。3)工程不在市、區、縣城、鎮:3.25%。(2)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交通建設費附加的稅率:1)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9.64%。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一節建筑工程費用2)金屬結構構件:7.23%。3)木門窗:8.20%。二、建筑工程費用計算程序建筑工程計價仍以四川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計算表的組成為標準,闡述建筑工程和裝飾工程的費用計算。在應用定額的過程中,應注意定額的相關規定,如:凡定額注明“××以內者”,包括“××”本身在內,注明“××以外者”或“××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在內。相關費用計算表見表6-13、表6-14。上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一、工程量計算1.工程量的含義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計量單位或自然計量單位表示的各分項工程或結構構件的實物數量。其物理計量單位如m、m2、m3、t等;自然計量單位如個、臺、套、組等。2.確定計量單位當物體的長、寬、高尺寸均不固定時,常采用m3作為計量單位,如土石方、磚砌體、各類混凝土構件等分項工程的計量單位;當物體的長、寬兩個尺寸均發生變化,而高度(厚)不變時,常采用m2作為計量單位,如樓地面、抹灰等分項工程的計量單位;當物體的寬度和高度尺寸固定,即有固定的截面形狀,而長度發生變化時,常以m為計量單位,如樓梯扶手等分項工程的計量單位;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當物體體積變化不大而質量差異較大時,常以t為計量單位,如鋼筋、鐵件等分項工程的計量單位;一些無法用物理計量單位計量的物體,常以自然計量單位表示,如個、臺、套、組等。3.確定小數點位數在工程量計算時,工程數量的有效位數應遵循以下規定:(1)以m3、m2、m為單位者,應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t為單位者,應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個、項等為單位者,應取整數。二、工程量計算的原則分項工程或結構構件的工程量,是計算單位工程造價的基礎性數據。工程量計算準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準確性,因此,計算工程量應遵循一定原則。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1)所計算的分項工程項目,應與其對應的定額項目在工程內容、計量單位、計算方法、計算規則上相一致,并避免漏算、錯算、重復計算。(2)工程量計算精度應統一。(3)尺寸取定應準確。三、工程量計算的準備工作(1)熟悉施工圖紙內容。1)仔細閱讀施工圖設計說明。2)熟悉房屋的開間、進深、跨度、層高、總高等。3)弄清建筑物的室內外高差、各層平面和層高是否有變化。4)對施工圖中的門窗表、構件統計表和鋼筋下料長度表等抽樣校核。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5)仔細閱讀大樣詳圖、墻面、樓地面、天棚和外墻面的裝飾做法、屋面的構造做法等。6)對施工圖中的建筑面積必須進行校核,不能直接取用。(2)計算基數。在計算工程量的過程中,一些基礎性數據能一次算出多次使用,因此稱其為基數。常用的建筑基數有L外、L中、L內、S底,概括為“三線一面”。L外———外墻外邊線;L中———外墻中心線;L內———內墻凈長線;S底———底層建筑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3)各分項工程的項目名稱。將圖紙內容與定額各分部的項目表進行對照,列出準確的分項工程項目名稱,以準確套用分項工程定額項目。四、工程量計算的一般順序(1)按施工圖裝訂順序計算,即按圖紙裝訂的前后順序進行計算,先建施后結施。(2)按順時針方向排序計算,即在同一張平面圖紙內,自左上角開始,從左至右、先上后下,沿著順時針方向算至圖紙的左上角止(圖6-2)。(3)按定額分部工程排列順序計算,如建筑面積→基礎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門窗工程→墻體工程→裝飾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其他工程。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1)計算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是非常重要的技術經濟指標,是計算單方造價和單方資源消耗的依據,甚至是一些分項工程項目,如綜合腳手架、垂直運輸等項目的工程量。2)計算基礎分部工程量。因基礎工程率先施工,在結構施工圖中的排序也在第一位,根據計算過程中減少翻閱圖紙的原則,宜將其排序為第二步,內容包括土石方及各類基礎工程。3)計算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分部工程量。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通常劃分為現澆混凝土、現澆鋼筋混凝土、預制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等類工程項目。由于與基礎及墻體形成一系列扣減關系,其工程量在后續計算中可進行有效利用,所以宜將其排序為第三步。內容包括:各類混凝土柱、梁、墻、板、零星工程等。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4)計算門窗分部工程量。門窗工程不但具有獨立的工程量,還制約著砌筑工程及裝飾工程(如砌體和墻面裝飾)的工程量,它與砌體體積及裝飾面積形成扣減關系,在后續工程如墻體、墻面裝飾、墻面抹灰等項目的計算中可反復利用其計算數據,因此宜將其排序為第四步。內容包括各類木門、鋼門、木窗、鋼窗等工程。5)計算墻體分部工程量。計算墻體體積時,可充分利用“四個基數”。墻體面積的計算數據可供計算墻面普通抹灰、裝飾抹灰等工程量時使用。因此,宜將其排序為第五步。內容包括各類砌體,如實心磚砌體、石砌體、空心砌體等工程。6)計算裝飾工程量。在充分利用第三、第四、第五步有關數據的同時,要考慮為樓地面等工程量計算提供基礎性數據。因此宜將其排序為第六步。內容包括各類墻面裝飾、地面裝飾、天棚裝飾等工程。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二節工程量計算的一般規定及順序7)計算樓地面分部工程量。在樓地面工程量計算過程中,既要充分利用上述第五、六步所提供的數據,也要為后續屋面工程量計算提供相應數據,因此宜將其排序為第七步。內容包括樓地面抹灰、防潮等工程。8)計算屋面分部工程量。巧妙利用第一步至第七步所提供的數據,可化繁為簡。屋面工程內容包括屋面剛性、柔性防水及排水、保溫隔熱、抹灰等工程量。9)計算金屬結構分部工程量。金屬結構的工程量計算與上述排列順序無關,可單獨進行計算。內容包括成品及自加工的各類金屬結構件等。10)計算其他工程量。其他工程分為其他室內工程和其他室外工程。其他室內工程的內容包括水槽、水池、爐灶等;其他室外工程的內容包括花臺、散水、明溝和臺階等。上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一、建筑面積的概念及組成部分(1)建筑面積是指建筑物外墻勒腳以上各層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其中結構外圍是指不包括裝飾抹灰層的外墻厚度。建筑面積應按圖紙標注的尺寸計算,不能現場量取計算。(2)建筑面積的組成。建筑面積是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所構成。1)使用面積是指建筑物各層平面中供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在民用建筑中稱其為居住面積。2)輔助面積是指建筑物各層平面中,輔助生產或生活使用(如樓梯、走廊等)所占面積之和。3)結構面積是指建筑物各層平面中的結構部分(如墻、柱等)所占面積之和。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是指國標GB/T50353—2005中有關建筑面積的計算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于2005年7月1日起實施。1.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1)單層建筑物建筑面積的計算。1)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勒腳指建筑物外墻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觸部位墻體的加厚部分;高度指室內地面標高至屋面板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2)坡屋頂內空間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2.10m的部位計算一半面積;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如圖6-3所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2)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計算一半面積。層高指上、下兩層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圍護結構指圍合建筑空間四周的墻體、門、窗等。(3)多層建筑物首層應按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若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4)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其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2.10m的部位計算一半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5)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倉庫、商店、車站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屋頂的出入口,應按其外墻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地下室指房間地面低于設計室外地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1/2者;半地下室指房間地面低于設計室外地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1/3,但不超過1/2。圖6-4為帶采光井的地下室平面及剖面圖。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6)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一半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物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建筑面積。架空層指建筑物深基礎或坡地建筑吊腳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所形成的建筑空間。深基礎、坡地吊腳架空層剖面如圖6-5所示。(7)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回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回廊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計算一半面積。回廊指建筑物門廳、大廳內設置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回字形走廊。大廳回廊示意圖如圖6-6所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8)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架空走廊指建筑物與建筑物之間,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9)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立體書庫的書架層如圖6-7所示。(10)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11)建筑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落地櫥窗指突出外墻面、根基落地的櫥窗;門斗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設置的起分隔、擋風、御寒等作用的建筑過渡空間;挑廊指挑出建筑物外墻的水平交通空間;走廊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間;檐廊指設置在建筑物底層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間。(12)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永久性頂蓋指經規劃批準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13)建筑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14)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一半面積。(15)建筑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墻煙囪應按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自然層指按樓板、地板結構分層的樓層。(16)雨篷指設置在建筑物進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陽篷。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有柱雨篷與獨立柱雨篷計算方法相同。(17)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筑物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18)建筑物的陽臺不論其形式如何,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陽臺指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曬衣物的空間。封閉式陽臺與非封閉式陽臺計算方法相同。挑陽臺、凹陽臺計算示意圖如圖6-8所示。(19)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20)高低連跨的建筑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筑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內。變形縫即伸縮縫、沉降縫和抗震縫的總稱。高低連跨建筑物剖面如圖6-9所示。(21)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22)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23)建筑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面積內計算。2.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1)建筑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建筑物通道指為道路穿過建筑物而設置的建筑空間,如圖6-10所示。騎樓指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建筑物;過街樓指有道路穿過建筑空間的樓房。(2)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3)建筑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臺等。(4)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三節建筑面積計算(6)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筑物內不相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飄窗指為房間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設置的突出外墻的窗;裝飾性幕墻指設置在建筑物墻體外起裝飾作用的幕墻。(7)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于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8)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儲油(水)池、儲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上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分部主要包括平整場地、挖土方、挖基礎槽(坑)土方、挖孔樁土方、土(石)方回填、土(石)方運輸、挖管溝土方、人工鑿石及深井降水等分項工程項目。(一)主要分項工程項目的適用范圍及定額說明1.一般說明土壤、巖石分類,詳見土壤及巖石分類表(表6-15);土壤、巖石體積均按天然密實體積(自然方)計算;土石方定額內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費用,發生時另行計算;按豎向布置(超過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網控制挖填至設計標高即為按豎向布置挖、填土方)進行挖填土方時,不得再計算平整場地的工程量。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挖土方說明(1)人工挖土方、溝槽、基坑定額,均按干濕土綜合編制。(2)溝槽、基坑深度超過6m時,按深6m定額乘以系數1.4計算;超過8m者,按深6m定額乘以系數2計算。(3)凡槽長大于槽寬3倍,槽底寬在3m(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內者,按溝槽計算;槽底寬在3m(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計算。(4)凡坑底面積在20m2(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內者,按基坑計算;坑底面積在20m2(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計算。(5)人工挖土方,不分土質,均執行人工挖土方定額。(6)機械施工土方,除淤泥外,含水量因素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內。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7)機械作業的坡度因素,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內。(8)機械在挖方區的土層平均厚度小于300mm時,按相應定額項目乘以系數1.2。(9)機械挖運松土(土方堆積大于或等于一年者為密實土壤,否則為松土),按相應定額項目乘以系數0.80。(10)機械挖運淤泥時,按機械挖運土方定額乘以系數1.5。(11)土方、石碴、混凝土碴、磚碴采用人力裝汽車運輸時,按相應的機械運土方、石碴定額計算。3.石方工程說明(1)凡底的短邊大于7m且底面積大于150m2的石方爆破均執行平基相應定額項目;凡底的短邊在7m以內,且長邊大于短邊3倍或底面積在150m2以內,或長邊小于短邊3倍的石方爆破,均執行槽坑爆破相應定額項目。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設計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按相應石方爆破定額乘以系數2。(3)預裂爆破或減震孔定額適用于孔徑42mm以內的鉆孔、爆破材料(雷管、炸藥和膠質導線),根據用量要求可按實調整。(二)工程量計算的相關規定(計算資料)(1)土壤類別,詳見普氏分類表(表6-15)。(2)放坡系數的確定。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法可分為人工挖土和機械挖土兩類,不同施工方法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放坡系數及套用的定額項目等均不相同,見表6-16。(3)工作面寬度的確定,見表6-17。(4)土方體積折算系數,見表6-18。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三)工程量計算規則1.平整場地平整場地是指建筑場地內±30cm以內的挖、填、找平的土方工程。其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構筑物底面尺寸的外邊線外移2.0m所圍成的面積,以m2計算,如圖6-13所示。如圖6-14所示,平整場地計算公式為2.挖基槽土方挖地槽工程量計算公式:挖地槽土方體積(V)=地槽斷面面積(S)×槽長(L)(6-2)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確定地槽長度。槽長:外墻基槽按中心線長度、內墻基槽按槽底凈長度(槽底凈寬包含工作面,如圖6-15所示)計算。內墻基槽遇放坡時,在交接處產生的重復工程量不予扣除,如圖6-16所示。(2)計算基槽土方體積。幾種常見的基槽土方體積計算公式如下:1)不放坡、無工作面的基槽斷面如圖6-17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3)。2)不放坡、有工作面的基槽斷面如圖6-18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4)。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有放坡、有工作面的基槽斷面如圖6-19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5)。4)有放坡、有工作面,即原槽做基礎墊層的槽斷面(圖6-20),其計算公式見式(6-6)(原槽做基礎墊層時,工作面應自基礎墊層的上表面開始計算)。5)有工作面、基槽兩邊支擋土板的斷面如圖6-21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7)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挖基坑土方(1)不放坡、無工作面基坑,如圖6-22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8)。(2)有放坡、有工作面基坑,如圖6-23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9)。4.人工挖(平基)土方不屬于基槽、基坑的挖土方,或建筑場地內厚度超過±0.3m的土方開挖,稱為人工挖(平基)土方。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下面介紹三種人工挖(平基)土方的計算方法:(1)不滿足基槽條件的槽狀土方,即槽底寬度(不包括加寬工作面)大于3m,工程量仍按基槽計算,但需執行人工挖土方(平基)定額項目。(2)不滿足基坑條件的坑狀土方,即坑底面積(不包括加寬工作面)大于20m2,工程量仍按基坑計算,但需執行人工挖土方(平基)定額項目。(3)豎向布置挖土方,即±30cm以上的挖、填土方,以方格網控制挖填至設計標高,并用方格網計算土方體積,但不得再計算平整場地工程量。5.其他類型挖土方(1)圓形地坑類土方。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無放坡、無工作面的挖孔樁樁身土方,其計算公式見式(6-10)。2)有放坡、有工作面的圓孔狀土方計算,如圖6-24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11)。3)人工挖孔樁土方以m3計算(包含擴大頭,如圖6-25所示),執行人工挖孔樁土方相應定額項目,而承臺土方應執行挖基礎土方相應定額項目。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附墻垛基礎的挖土方工程量,并入所依附的基礎(槽、坑)土方中一并執行相應定額項目。(3)管溝土方,其長度按圖示管道溝槽中心線長度計算,寬度按設計規定計算,若無設計規定,可按表6-19計算。6.回填土計算房心回填土時,定額規定不扣除垛、柱、附墻煙囪所占體積以及120mm以內的間壁墻厚。(1)房屋建筑的回填土,如圖6-26所示,一般分為三個步驟計算。1)按下式計算基礎回填土的體積:V基礎回填=V挖方體積-V室外地坪以下埋設量(6-12)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按下式計算室內回填土的體積:V室內回填=S室內凈面積×H回填厚度(6-13)3)按下式計算總回填土的體積:V總回填土=V基礎回填土+V室內回填土+V零星回填土(6-14)(2)管道溝槽的回填土。管道直徑在500mm以上的,需減去管道所占體積(直徑≤500mm者不減)。各類管道(直徑≥500mm)在溝槽中每米所占的埋設體積,應按表6-20的規定扣減。7.土方運輸(1)土方運輸是指余土外運或取土(借土)運輸,運土方工程量按其天然密實體積計算,不考慮土的可塑性。當回填土體積小于挖方體積時,屬余土外運,反之,屬借土回填,其計算公式見式(6-15)。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運土體積=總挖方量-總回填量(6-15)當計算結果為正值時,屬余土外運;為負值時,屬借土回填。(2)土方運距按以下規定計算。1)推土機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回填區重心之間的直線距離計算。2)鏟運機運土距離:按挖方區重心至卸土區重心加轉向距離45m計算。3)自卸汽車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填土區(或土方堆放地點)重心的最短距離計算。8.機械大開挖中的少量人工土(石)方在機械挖運土石方工程中,機械不能施工的部分(死角)只能依靠人工挖土。人工挖土的工程量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若無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按表6-21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9.人工鑿石和石方爆破(1)人工鑿石平基,其溝槽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2)溝槽、基坑人工攤座按底面積以m2計算。人工攤座定額只適用于炮開平基、溝槽、基坑等石方工程;人工鑿石平基、溝槽、基坑石方不得再計算攤座項目。(3)石方爆破工程量按圖示尺寸另加允許超挖量(按被開挖坡面的面積乘以180mm),以m3計算。(4)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面面積乘以1m(厚)另加允許超挖量(按被開挖光面的面積乘以100mm)以m3計算。10.深井降水(1)深井工程量按井位自然地表面至井孔鉆最深處以m計算。(2)降水機械費按抽水時間每晝夜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二、樁基工程樁基工程包括打預制樁(送樁)、人工挖孔樁(護壁、樁芯)、鉆孔灌注混凝土樁、打(沖)孔灌注混凝土樁、接樁、截樁、振沖碎石灌注樁等分項工程項目。1.分部工程定額相關規定及說明(1)樁基分部的土壤級別系綜合考慮,使用定額時,不論遇到何種土級(指自然狀態下的土壤)均不得換算;所配備的機械系綜合考慮,不論實際使用何種機械均不得換算;定額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礙物,若發生時按實結算。(2)打(灌注)樁定額中,如需接樁、截樁,根據設計要求按接樁、截樁相應定額項目計算。(3)挖孔樁定額內未考慮的邊排水邊施工工效損失發生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抽水臺班費用按實際發生臺班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4)單位工程打(灌注)樁工程量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時,其人工、機械按相應定額項目乘以系數1.25計算:1)鋼筋混凝土方樁150m3。2)打孔灌注鋼筋混凝土樁60m3。3)打孔灌注砂石樁60m3。4)鉆孔灌注鋼筋混凝土樁100m3。5)預制樁運輸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分部相應定額項目計算。6)打試樁按相應定額項目的人工、機械乘以系數2計算。7)灌注樁的充盈量已包括在定額內,不另計算。8)截樁定額中已包括將截下的樁頭運至現場不影響下步施工的堆放點。樁頭需運出現場者,運輸費用按實計算。9)本分部定額中未包括樁的現場檢驗費,發生時按實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0)復打樁乘以系數0.8,套相應的現場灌注混凝土樁定額并乘以復打樁次數。11)現場灌注樁的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尖及鋼筋籠的制作,分別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分部預制樁尖定額和鋼筋制作、安裝相應定額項目另行計算。12)本分部是按打垂直樁考慮的,如打斜樁,其斜度小于1∶6時,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43(俯打、仰打均同),當斜度超過1∶6時,打樁所采用的措施費用按實計算。2.工程量計算規則(1)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其樁身及截面如圖6-30所示,計算公式見式(6-16)。V=LS(6-16)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鋼筋混凝土現場灌注樁,即打拔管灌注樁,亦稱沉管灌注樁。按施工工藝可分為鉆孔灌注樁、沉管灌注樁、爆破灌注樁三類,其樁身、截面如圖6-31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17)。(3)接樁:為方便預制樁的起吊和運輸,其長度不得超過30m,因此,預制樁一般采取分段制作,打樁時先將第一段打至地面附近,再將第二段與第一段接在一起后繼續向下打入土中,該施工過程稱為接樁。其計算公式為接樁工程量=接樁的接頭個數(4)截樁:截樁示意圖如圖6-32所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在打樁過程中,若遇某些地下障礙物,致使樁不能繼續往下打,可采取不排除障礙物,直接將樁作用在障礙物上,這時需要截樁,亦稱為裁樁(施工圖預算通常按樁的設計深度計算,結算時應按實際貫入深度計算,實際貫入未達到設計深度的樁,除扣減樁身長度以外,還應增加計算其截樁根數;此外,定額包含了將樁頭運至現場不影響施工的堆放地點,若需運出場外,則運費按實計算)。截樁的計算公式見式(6-18)。截樁工程量=截樁的根數(6-18)(5)送樁:在打樁工程中,當設計要求將樁頂面打至低于樁架操作平臺以下,或打入自然地面以下,需借助送樁器將樁送至指定標高后,再拔出送樁器,這一過程稱為“送樁”。如圖6-33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19)。打送樁工程量=樁的截面面積×送樁長度(6-19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6)復打樁:在同一樁孔內進行兩次以上的單打,即按單打法成樁后,混凝土凝固前,在混凝土樁孔內再次成孔并灌注混凝土,使樁身截面變大,單樁承載力增大,稱為復打樁。復打樁計算公式見式(6-20)。V=LS+0.8nLS(6-20)(7)現場灌注樁的鋼筋籠工程量按設計圖示規定,另按鋼筋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執行“現澆鋼筋”定額項目。(8)預制樁尖的制作、運輸及安裝工程量執行“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分部相應定額項目。3.樁基工程其他內容(1)人工挖孔樁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土石方分部”相應規定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泥漿外運按鉆(沖)孔樁工程量以m3計算。(3)振沖碎石灌注樁按設計圖紙規定的加固面積乘以深度以m3計算。三、磚石工程磚石工程分部主要包括磚(石)基礎、磚(石)墻、柱、空心墻等類分項工程項目。1.磚石工程分部的主要內容及定額相關說明(1)磚(石)規格說明。定額中除水泥煤渣空心磚、加氣混凝土砌塊、預制混凝土空心砌塊的規格系綜合考慮外,紅(青)磚、砌塊、石的規格如下:1)紅(青)磚:240mm×115mm×53mm。2)硅酸鹽砌塊:880mm×430mm×240mm。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條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4)燒結空心磚:240mm×180mm×115mm。(2)磚(石)墻身、基礎如為弧形,按相應定額人工費乘以系數1.10,磚用量乘1.025。(3)磚墻定額中已包括鋼筋磚過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門框調直用工,以及腰線、窗臺線、挑檐線等一般出線用工。(4)砌磚及砌塊說明。1)各種磚砌內墻、外墻、磚砌框架間隔墻,不分墻體厚度,均執行一般磚墻定額項目。2)磚砌體(不包括磚圍墻和砌塊墻)均未包括勾縫,若設計規定勾縫,按相應定額項目執行。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填充墻以填爐渣輕質混凝土為準,如設計用材料與定額不同時允許換算,其余不變。4)頁巖空心磚砌體執行燒結空心磚項目,規格不同時允許換算。5)砌體內鋼筋加固筋(包括抗震、加固、平磚過梁,砌體內通長水平拉結,不包括框架柱伸入砌體部分的鋼筋)以砌體體積立方量套用定額項目。(5)砌石說明。1)定額中砌石未包括勾縫,如勾縫者,按相應定額項目執行。2)石表面加工適用于設計規定石砌體露面部分的細加工,毛條石打平天地座、鑲縫的用工已包括在定額中,不得另行計算。毛條石加工成清條石的材料加工費,應按當地有關規定計算,不得套用石表面加工定額項目。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磚(石)分項工程劃分標準(1)磚基礎與墻、柱以±0.000為界劃分,如圖6-35所示。(2)毛石基礎與墻身的劃分:內墻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外墻以設計室外地坪為界。如圖6-36所示。(3)條石基礎、勒腳、墻身的劃分:條石基礎與勒腳以設計室外地坪為界;勒腳與墻身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室內外高差為勒腳,如圖6-37所示。(4)磚圍墻以設計室外地坪為界,以上為墻身,以下為基礎。3.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標準磚墻厚度時,標準磚以240mm×115mm×53mm為準,砌體厚度按表6-22規定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磚(石)基礎工程量計算規則:磚基礎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基礎長度:外墻按墻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墻基凈長線長度計算;不扣除基礎大放腳T形接頭處的重疊部分,嵌入基礎內的鋼筋、鐵件、管子、基礎防潮層以及單個面積在0.3m2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但靠墻暖氣溝的挑磚、石基礎洞口上的磚平碹亦不另計算。其計算公式見式(6-21)。V=L×S-Σ嵌入基礎內應扣減的構件體積-Σ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體積(6-21)確定磚基礎斷面面積的方法為折加高度法,圖6-38、圖6-39為磚基礎的等高和不等高大放腳斷面形式,其計算公式如下。1)以折加高度、大放腳增加面積來確定斷面面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式中S———大放腳增加面積,可按表6-23取值;h———大放腳折加高度,可按表6-23取值。2)等高式、不等高式磚基礎的斷面面積計算公式:3)磚基礎工程量計算:等高式磚基礎的計算公式:這里的h可按表6-24取值。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不等高式磚基礎的計算公式:這里的h可按表6-25取值。4)磚柱基礎工程量計算:(2)石基礎(臺階式斷面)工程量計算規則:V=S/h(6-31)(3)磚(石)墻、柱及零星工程:磚墻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計算時應遵循以下規定:1)外墻長度按外墻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長度按內墻凈長線長度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磚墻墻身高度按下列規定計算:外墻墻身高度按圖示尺寸計算,設計圖紙無規定時,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內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120mm,其余情況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300mm(如出檐寬度超過600mm,按實砌高度計算)。內墻墻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2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算至樓板頂面,山墻按圖示尺寸計算。3)計算實砌磚墻身時,應扣除過人洞、空圈、門窗洞口和單個面積在0.3m2以內嵌入墻內的孔洞所占體積,以及嵌入墻身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包括過梁、圈梁、挑梁)和暖氣包、壁龕的體積,但不扣除梁頭、板頭、梁墊、檁木、墊木、木楞頭、沿椽木、木磚、門窗走頭、磚墻內的加固鋼筋、木筋、鐵件的體積。突出墻面的窗臺虎頭磚,壓頂線、山墻泛水、煙囪根、門窗套、三皮磚以內的腰線和挑檐等體積亦不增加。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4)磚垛、三皮磚以上的挑檐和腰線的體積,并入墻身體積內;磚砌地下室內外墻身按磚墻定額項目執行;定額已包括鋼筋磚過梁、磚平碹(圖6-40)和立好后的門窗調直用工,以及腰線、窗臺線、挑檐線等一般出線的用工。(5)框架間填充墻以凈空面積乘以墻厚以m3計算,按相應定額項目執行。(6)圍墻工程量,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圍墻垛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內不另計算。(7)女兒墻高度,自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圖示高度(圖6-41),以m3計算,按磚墻定額項目執行。(8)磚柱以m3計算,應扣除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梁墊,但不扣除伸入柱內的梁頭、板頭所占體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9)附墻煙囪(包括附墻通風道、垃圾道)、采暖鍋爐煙囪,按其外形體積計算,并入所依附墻體內,不扣除0.1m2以內孔洞的體積,但孔洞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如孔洞橫截面面積超過0.1m2,應扣除孔洞所占體積,孔洞的抹灰應另列項目計算。(10)零星砌磚適用于廁所水槽腿、垃圾箱、臺階的梯帶、陽臺欄桿(板)、花臺、花池,房上煙囪以及石墻的門窗立邊、窗臺虎頭磚、鋼筋磚過梁、磚平碹等實砌體,以m3計算。(11)墻面勾縫按墻面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應扣除墻裙面的抹灰面積,不扣除門窗洞口面積、抹灰腰線、門窗套所占面積,但附墻垛和門窗洞口側壁的勾縫面積亦不增加,獨立柱、房上煙囪勾縫按圖示外形尺寸以m2計算。(12)空花墻按空花部分的外形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空洞部分所占體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3)填充墻按外形尺寸以m3計算(圖6-42),扣除門窗洞口面積和梁(包括過梁、圈梁、挑梁)所占的體積,其需要鑲嵌的標磚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內,不另計算。(14)加氣混凝土砌塊、硅酸鹽砌塊、預制混凝土空心砌塊、水泥煤渣空心砌塊、燒結空心磚,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扣除門窗洞口面積和單個面積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體積以及嵌入砌體的柱、梁(包括過梁、圈梁、挑梁)所占的體積,其需要鑲嵌的標磚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內,不另計算。(15)毛石、清條石、方整石墻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毛石階沿、清條石階沿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石臺階、石踏步、石梯膀以m3計算,其隱蔽部分按相應的基礎定額項目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四、腳手架工程腳手架工程主要包括綜合腳手架和單項腳手架兩類分項工程項目。1.本分部主要分項工程項目的適用范圍及定額相關說明(1)綜合腳手架:凡能夠按“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計算面積的建筑工程均按綜合腳手架定額計算腳手架攤銷費,本分部對綜合腳手架的有關規定如下:1)綜合腳手架定額項目中已綜合考慮了斜道、上料平臺、安全網,不再另行計算。2)本定額是按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其中包括提升架、單雙排架)進行編制的,若實際采用木制、竹制,按相應定額項目乘以表6-26中的系數。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綜合腳手架已綜合考慮了砌筑、澆筑、吊裝、抹灰、油漆涂料等腳手架費用。滿堂基礎(獨立柱基或設備基礎投影面積超過20m2)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費用50%計取,當使用泵送混凝土時則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40%計取。4)定額中的檐口高度是指檐口滴水高度;平屋頂是指屋面板底高度;凸出屋面的電梯間、水箱間不計算檐高。5)檐口高度在50m以上的綜合腳手架中,外墻腳手架是按提升架綜合的,實際施工不同時不作調整。(2)單項腳手架:凡不能按“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計算面積的建筑工程,但施工組織設計規定需搭設腳手架時,均按相應單項腳手架定額計算腳手架攤銷費。1)單項腳手架定額項目中已綜合考慮了斜道、上料平臺、安全網,不再另行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本定額是按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其中包括提升架、單雙排架)進行編制的,實際采用木制、竹制時,按相應定額項目乘以表6-27中的系數。3)本分部水平防護、垂直防護,均指腳手架以外,單獨搭設的,用于車輛通道、人行通道以及其他物體的隔離防護。封閉施工是指除安全網以外掛搭的尼龍編織布、密目安全網等遮蔽物。4)高層提升架項目已考慮了垂直封閉工料,不另行計算。2.工程量計算規則(1)綜合腳手架應分單層、多層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積計算。(2)滿堂基礎腳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積計算。(3)外腳手架、里腳手架均按所服務對象的垂直投影面積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4)砌磚高度在1.35~3.6m以內者,按里腳手架計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腳手架計算。獨立磚柱高度在3.6m以內者,以柱外圍周長乘實砌高度按里腳手架計算;高度在3.6m以上者,以柱外圍周長加3.6m乘實砌高度按單排腳手架計算;獨立混凝土柱按柱外圍周長加3.6m乘以澆筑高度按單排腳手架計算。(5)砌石工程(包括砌塊)高度超過1m時,按外腳手架計算。獨立石柱高度在3.6m以內者,按柱外圍周長乘實砌高度計算工程量;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圍周長加3.6m乘實砌高度計算工程量。(6)圍墻高度從自然地坪至圍墻頂計算,長度按墻中心線計算,不扣除門所占的面積,但門柱和獨立門柱的砌筑腳手架不增加。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7)凡高度超過1.2m的室內外混凝土貯水(油)池、貯倉、設備基礎均以構筑物的外圍周長乘高度按外腳手架計算。池底按滿堂基礎腳手架計算。(8)挑腳手架按搭設長度乘搭設層數以延長米計算。(9)懸空腳手架按搭設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0)滿堂腳手架按搭設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積。滿堂腳手架高度從設計地坪至施工頂面計算,高度為4.5~5.2m時,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計算;高度超過5.2m時,每增加0.6~1.2m,按增加一層計算,增加層的高度若在0.6m內,舍去不計。(11)水平防護架按腳手板實鋪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垂直防護架按高度(從自然地坪至上層橫桿)乘兩邊立桿之間距離計算。(12)建筑物垂直封閉工程按封閉面的垂直投影面積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五、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主要包括現澆混凝土構件、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及模板等類分項工程項目。(一)現澆混凝土構件1.本分部主要分項工程項目的適用范圍及定額相關說明(1)現澆基礎的適用項目為帶形基礎、獨立基礎、杯形基礎、帶形樁承臺、獨立樁承臺;現澆滿堂基礎適用于有梁式和無梁式滿堂基礎及箱形基礎的底板。(2)現澆基礎梁適用于有底模和無底模的基礎梁。(3)現澆梁適用于矩形梁和異形梁。(4)現澆圈梁適用于圈梁、過梁、疊合梁。(5)現澆板適用于有梁板、無梁板、平板及預制混凝土嵌板帶。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6)現澆直形墻適用于墻和電梯井壁。(7)現澆螺旋型整體樓梯適用于螺旋型和藝術型。(8)現澆零星項目適用于小型池槽、壓頂、墊塊、扶手、掛板、砌體拉結帶等。(9)梁、板相連分別執行梁、板的定額項目。(10)模板:定額中的現澆混凝土梁、板、支模高度按層高3.9m以內編制,若層高超過3.9m,其超過部分工程量,按梁、板支模超高定額項目另行計算。(11)現澆整體螺旋型和藝術型樓梯的折算厚度為160mm,一般樓梯的折算厚度為200mm。2.現澆混凝土構件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現澆混凝土基礎。現澆混凝土基礎主要包括帶形基礎、獨立基礎、杯形基礎、滿堂基礎及樁基承臺基礎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其混凝土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鋼筋、鐵件和面積在0.05m2以內的螺栓盒等所占的體積。1)有肋帶形基礎。有肋帶形基礎是指基礎擴大面以上肋高與肋寬之比,即b∶h≤4∶1的帶形基礎,肋的體積與基礎合并計算,執行有肋帶形基礎定額項目;當b∶h≥4∶1時,基礎擴大面以上的肋部按墻計算,擴大面以下按帶形基礎計算。如圖6-45所示,計算公式見式(6-33)。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獨立基礎。獨立基礎是指基礎擴大面以下部分的實體,其工程量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如圖6-46所示,計算公式見式(6-34)。3)杯形基礎。杯形基礎是獨立柱基的一種特殊形式,由于在其中心留有安裝預制鋼筋混凝土柱的孔槽,形如水杯,故稱“杯形基礎”,如圖6-47所示。V杯形基礎=混凝土實體積(6-35)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混凝土高杯柱基(長頸柱基)高杯(長頸)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橫截面長邊的3倍,則該部分高杯(長頸)按柱基計算;高杯(長頸)部分的高度大于其橫截面長邊的3倍,則該部分高杯(長頸)按柱計算。安裝預制柱需灌漿,因此還需另行計算預制柱“安裝灌漿”的工程量。4)滿堂基礎。滿堂基礎由梁、板、柱、墻組合澆筑形成。滿堂基礎按其結構的不同,又可分為無梁式滿堂基礎、有梁式滿堂基礎和箱形滿堂基礎,如圖6-48(a)、(b)、(c)所示。5)樁基承臺基礎。計算樁基承臺工程量不扣除伸入承臺內的樁頭體積,如圖6-49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38)。V樁基承臺基礎=承臺實體混凝土的體積+伸入承臺的樁頭體積(6-38)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現澆混凝土柱。現澆混凝土柱主要包括矩形柱、異形柱和構造柱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其混凝土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鋼筋、鐵件和面積在0.05m2以內的螺栓盒等所占的體積。1)矩形柱。柱高的確定。有梁板的柱高,應以柱基上表面至樓板上表面的高度計算;無梁板的柱高,應以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計算;有樓隔層的柱高,應以柱基上表面至梁上表面的高度計算;無樓隔層的柱高,應以柱基上表面至柱頂的高度計算,如圖6-50、圖6-51所示。矩形柱工程量。帶牛腿的柱,牛腿實體積并入柱內,其計算公式見式(6-39)。V矩形柱=柱斷面面積×柱高+柱上牛腿實體積(6-39)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異形柱工程量計算方法同矩形柱,按其截面特征執行異形柱的相應定額項目。2)構造柱。構造柱高的確定。在磚混結構中,構造柱用馬牙槎與砌體咬合形成整體。由于其根部一般錨固在基礎或圈梁中,所以構造柱的高度應自基礎或自圈梁的上表面算至柱頂面(板面),如圖6-52所示。(3)現澆混凝土梁。現澆混凝土梁按其結構用途、截面特征分類,主要包括基礎梁、連續梁、圈梁、過梁、矩形梁和異形梁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其混凝土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鋼筋、鐵件和面積在0.05m2以內的螺栓盒等所占的體積。其計算公式見式(6-41)。V梁=梁長×梁斷面面積(6-41)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梁與柱連接時,梁長算至柱的側面。2)次梁與主梁連接時,次梁長度算至主梁側面。3)梁與混凝土墻連接時,梁長算至混凝土墻側面。4)伸入墻內的梁頭,梁墊體積并入梁體積內計算。5)當梁伸入磚墻內時,梁長按實際長度計算。6)圈梁長度:外墻按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凈長線長度計算,圈梁帶挑梁時,以外墻結構的外邊線劃分,伸出墻外部分按梁計算,墻內部分按圈梁計算;圈梁與構造柱(柱)連接時,算至構造柱(柱)側面。7)梁、圈梁帶寬度300mm以內線腳者按梁(圈梁)計算;帶寬度300mm以上線腳或帶遮陽板者,分別按梁(或圈梁)、板計算。各類梁長取值如圖6-53所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4)現澆混凝土板。現澆混凝土板主要包括有梁板、無梁板、平板以及疊合板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其混凝土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鋼筋、鐵件和面積在0.05m2以內的螺栓盒等所占體積。1)有梁板是由梁和板構成一體的結構,如圖6-54所示。2)無梁板是不用梁、墻支撐,直接用柱支撐的板,如圖6-55所示。其工程量按板和柱帽的體積之和計算。3)平板是無柱、無梁支撐,由墻直接支撐的板,如圖6-56所示,工程量按平板實體積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5)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墻。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墻主要包括直形墻、擋土墻、地下室墻和剪力墻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其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及0.3m2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應扣除門窗洞口及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體積,墻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墻柱(框架柱除外)并入墻體積內,執行墻的定額項目;外墻長度按外墻中心線計算,內墻長度按內墻凈長線計算;墻與現澆板連接時,墻高算至板頂面;擋護墻在300mm以內者按墻計算。各類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墻的計算公式見式(6-43)。V=墻長×墻高×墻厚-Σ[(門窗洞口面積+0.3m2以上孔洞面積)×墻厚](6-43)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6)現澆混凝土樓梯。現澆混凝土樓梯(包括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和樓層板的連接梁)分層按水平投影面積以m2計算,如圖6-57所示,不扣除寬度小于500mm以內的樓梯井空隙,伸入墻內的混凝土體積已包括在定額內,不另計算。當整體樓梯與現澆樓層板無樓梯梁連接時,以最后一個踏步外邊緣加300mm為界。樓梯基礎、欄桿與地坪相連的混凝土或磚砌踏步、樓梯的支承柱等另按相應定額項目計算。定額中的現澆樓梯是以折算厚度確定的工、料、機單價,因此在套用相應定額項目時需計算出折算厚度。其計算公式見式(6-46)。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7)現澆混凝土陽臺、雨篷(懸挑板)。現澆雨篷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雨篷板與反邊的體積應合并計算。與梁接觸部分算至梁的外邊,嵌入墻內部分按相應定額項目另行計算,如圖6-58所示。(8)天溝(檐溝)、挑檐。天溝(檐溝)、挑檐與板或屋面板連接時,以外墻外皮為分界線計算;與梁、圈梁連接時,以梁、圈梁外皮為分界線計算,分別套用相應定額項目,如圖6-59所示。(9)零星現澆。小型池槽、壓頂、墊塊、扶手、掛板、砌體拉結帶等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執行零星現澆項目。(10)模板工程。《全國統一建筑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中有關模板工程計算規則如下:1)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構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區別模板的不同材質,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以m2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實體體積以m3計算。3)鋼筋混凝土構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按以上現澆、預制構件模板工程量的有關規則計算。4)《四川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SGD1—2000)有關模板工程的規定為: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模板工程量,按現澆構件的混凝土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執行“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分部中相應的模板定額項目。(二)預制混凝土構件預制混凝土構件主要包括柱、梁、板、樓梯、零星預制構件等類分項工程項目。各類預制構件的圖算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不扣除鋼筋、鐵件和面積在0.05m2以內的螺栓盒等所占體積。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1.定額規定各類預制構件的適用范圍(1)預制混凝土構件定額項目中包括模板費,不再另行計算,且包干使用不作調整。(2)預制梁適用于基礎梁、樓梯斜梁、矩形梁、異形梁、T形吊車梁、過梁、挑梁。(3)預制異形柱適用于工字形柱和雙肢柱。(4)預制零星構件適用于陽臺欄板、煙囪、垃圾道、地溝蓋板、檁條、支撐、天窗側板、上下檔、墊頭、壓頂、扶手、窗臺板、陽臺隔斷、壁龕、糞槽、池槽、雨水管、廚房壁柜、擱板、井圈等。(5)預制混凝土構件制作、安裝、運輸損耗見表6-28。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預制混凝土構件工程量計算規則(1)各類預制混凝土構件的制作工程量按圖算量增加損耗量計算,見式(6-49)。其圖算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如下:1)混凝土灌注樁中的預制樁尖,其圖算工程量按實體積計算。2)預制空心板的圖算工程量應扣除空洞體積,按實體積計算。3)預制花格的圖算工程量按外圍尺寸以m3計算。預制混凝土構件制作工程量=預制混凝土構件圖算工程量×(1+相應損耗率)(6-49)(2)各類預制混凝土構件的安裝、灌漿工程量按圖算工程量計算。(3)各類預制混凝土構件的運輸工程量按圖算工程量計算,執行以下規定:1)組合屋架的運輸工程量僅計算混凝土部分的工程量。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每10m3預制混凝土花格按0.5m3計算運輸工程量。預制混凝土構件運輸分類表見表6-29。(三)鋼筋工程現澆、預制、預應力構件的定額項目均未包括鋼筋及預埋鐵件的用量。計算時,應按設計圖紙將鋼筋工程劃分為現澆鋼筋、預制鋼筋、預應力鋼筋、預埋鐵件等類分項工程項目。計算鋼筋工程必須遵循如下規定:(1)定額中的鋼筋是以機制手綁、部分電焊、對焊、點焊、電渣壓力焊、窄間隙焊等編制的,實際施工與定額不同時不得換算;定額中已包括鋼筋除銹工料,不得另行計算。2)預制構件的吊鉤、現澆構件中固定鋼筋位置的支撐鋼筋、雙層鋼筋用的“鐵馬”、伸出構件的錨固鋼筋均按鋼筋計算,并入鋼筋工程量內;短鋼筋接長所需的工料、機械,定額內已綜合考慮,不另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鋼筋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長度乘以每米的理論重量以t計算。1)縱向鋼筋長度計算公式如下:鋼筋長度=構件長度-混凝土保護層厚度+鋼筋增加長度(6-50)式中構件長度———按設計圖示尺寸計算;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按設計規定計算,如無設計規定,按表6-30取值;鋼筋增加長度———鋼筋的彎鉤、彎起、搭接和錨固等增加長度。彎鉤長度計算如圖6-60所示。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彎起鋼筋如圖6-61所示,其計算公式見式(6-51)。彎起鋼筋增加長度L=SW-LW(6-51)30°、45°、60°彎起鋼筋的增加長度見表6-31。箍筋長度確定。箍筋如圖6-62所示,其長度計算公式見式(6-52)。箍筋長度=構件截面周長-8×保護層厚+2×彎鉤長度(6-52)錨固鋼筋長度的確定,如圖6-63所示。縱向鋼筋長度按設計規定計算,若無設計規定,其最小錨固長度按表6-32計算。縱向受拉鋼筋的搭接長度,按錨固長度乘以修正系數計算,其修正系數見表6-33,其計算公式見式(6-54)。縱向受拉鋼筋的搭接長度=鋼筋錨固長度×修正系數(6-54)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各類鋼筋每米的理論重量如表6-34所示。六、金屬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分部主要由金屬構件制作安裝、成品鋼門窗安裝、樓梯欄桿、金屬構件運輸等類分項工程構成。(一)本分部主要分項工程項目的適用范圍及定額相關說明(1)本分部制作、拼裝、安裝、運輸機械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結合四川省現有施工機械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的,除定額允許調整外,一律不得變動。(2)構件制作、拼裝,安裝定額中已包括分段以及整體預拼裝的工料及機械臺班和預裝配的螺栓及錨固構件用的螺栓;設計未注明的接頭主材用量(如鋼板、型鋼、圓鋼)按實際接頭用量計算,并入相應工程量內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3)金屬結構構件按鉚、焊接綜合考慮。(4)定額中已包括刷一遍紅丹酚醛防銹漆的工料。(5)金屬結構構件拼裝和安裝時所需的連接螺栓已包括在定額內。(6)鋼柱、制動梁和吊車梁,均按鋼柱、梁套用定額。(7)零星構件適用于垃圾道及垃圾門、方/圓形垃圾箱、曬衣架。(8)本分部定額中已包括金屬構件吊裝的垂直運輸機械,不另計算。(二)金屬結構工程量計算1.金屬構件制作安裝(1)金屬結構的制作安裝工程量按理論重量以t計算,安裝的焊縫重量已包括在定額內。型鋼按設計圖紙的規格尺寸計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邊等重量)。鋼板按幾何圖形的外接矩形計算(不扣除孔眼重量,如圖6-68所示),螺栓及焊縫已包括在定額內,不另計算。上一頁下一頁返回第四節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2)鋼柱制作安裝工程按理論重量以t計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懸臂梁的重量,應并入柱身工程量內。(3)在計算鋼墻架的制作安裝工程量時,應將墻架小柱、梁和連系拉桿的重量并入墻架工程量內計算。2.成品鋼門窗(1)自加工鋼門的制作安裝工程量,按設計門扇外圍面積以m2計算。(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