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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皮亞杰的方法論及其當代意義【摘要】皮亞杰從生物學的適應性和平衡化概念出發,論證了有機體和外部環境之間的雙向互動關系,進一步通過認知過程與生物學過程的“同構”,建立了一種結構論的發生認識論。發生認識論的主要論題包括:主客體相互作用論、認知結構的建構論,以及心理邏輯論等。皮亞杰的理論建構方法有兩個重要特征:第一,皮亞杰強調功能相對于結構的邏輯先在意義。功能是有機體對環境的適應與平衡化。因此,皮亞杰的方法論是一種功能論。第二,皮亞杰方法論的思想基礎是辯證法。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一方面批判唯理論,另一方面批判經驗論,最終形成了一套獨特的認識論體系。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對當今心理學和心靈哲學研究中諸多“難問題”,諸如“他心問題”“歸納問題”等,可能提供了元理論層面和方法層面的引領和啟發。【關鍵詞】皮亞杰;發生認識論;表型復制;反省抽象;平衡;建構 皮亞杰的著述覆蓋了哲學、心理學、生物學等領域。心理學界非常重視皮亞杰在該領域的影響力,例如,他曾任瑞士心理學會主席、法語國家心理聯合會主席、第14屆國際心理科學聯盟主席,并于1969年獲得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杰出科學貢獻獎。哲學界也非常重視皮亞杰的學術身份。在1965年出版的《哲學的洞察與錯覺》(InsightsandIllusionsofPhilosophy)一書中,皮亞杰說道:“我的身份是心理學家和認識論學家,在我的工作生涯中結識了非常優秀的哲學家群體,他們經常友善地贊揚我和鼓勵我,這令我倍感榮幸。”(Piaget,1965/1971,pxiv)其中,“贊揚與鼓勵”是指,盡管皮亞杰自己沒有提出申請,依然被哲學界同行推選為國際哲學研究會成員。也正是在這一本書中,皮亞杰不避諱地批判哲學的自上而下“啟發”的方式并不能讓我們獲得真正的知識,并因此堅定地選擇了科學化的路徑。 與之相對應的是,皮亞杰卻遭遇到研究方法不夠科學的批評(盧濬,1982)。在某種意義上,正是因為這樣的批評使得皮亞杰理論遭遇了某種偏見。以至于今天的研究者常常有“皮亞杰過時了”的感慨(李其維,2010)。于是,關于皮亞杰的研究呈現出一種悖論:一方面,多數研究者都不否認皮亞杰理論的重要貢獻與巨大影響;但是,另一方面,皮亞杰理論在當下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與關注,關于皮亞杰的研究也日漸稀少。如果一個理論影響很大、很重要,那為什么又鮮有人去研究它呢? 皮亞杰的思想豐富龐雜,著述眾多,所涉及的學科領域廣泛,這增加了我們今天從整體上去理解和把握皮亞杰理論的難度。本文擬沿著皮亞杰發生認識論的方法論這個線索,梳理他相關著述的邏輯關聯。研究方法對于一個理論體系而言,往往是界定其學科部類的依據。對皮亞杰研究方法的批判蘊涵了科學心理學對皮亞杰的學術身份的不認同:皮亞杰的學術身份究竟應該歸屬于哲學還是心理學呢;皮亞杰是一個哲學家呢還是一個科學家?因為學術身份不清晰,這讓后來的研究者缺少對皮亞杰的學術認同感。這可能也是今天皮亞杰研究遭遇障礙的一個原因。 本文將梳理前期研究關于皮亞杰在認識論、生物學類比方法論、結構論方法論領域的著述;希望通過這樣的梳理,揭示皮亞杰理論體系中幾組核心構念之間的邏輯關聯,并在既有研究的基礎上,呈現辯證法作為皮亞杰思維方法的重要意義。辯證法事實上構成了皮亞杰發生認識論理論建構的起點。希望通過對這些內容的解析,我們能夠對皮亞杰的學術身份形成一個全新的認識:皮亞杰理論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心理學,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哲學認識論。我們更應該把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看作是一種創新性的心智科學。在這樣的視角下,我們才能放棄一些關于皮亞杰理論的誤解與偏見,并認識到發生認識論對當下認知科學面臨的諸多“難問題”的前瞻性意義。 1核心概念定義:從表型復制到反省抽象 發生認識論的一組核心概念是通過平衡建構從生物學研究中衍生出來的。從生物學到認識論的遷移體現了皮亞杰的理論創造力。 皮亞杰生物學研究的理論預設是進化論,即有機體通過“適應”自然環境而發生演變的過程。但是皮亞杰的進化是主客體互動進化論,他既批判了外源性的拉馬克主義,也批判內源性的新達爾文主義。拉馬克進化論強調環境的壓力讓有機體發生適應性改變,并將這種改變固化到遺傳因素中,從而使得個體適應性成為了種系的適應性演變。改變的動力是來自外部環境,內部遺傳機制只是被動地接受環境的作用。這個過程是外源性的。新達爾文主義是經典達爾文主義與基因學說的結合。該理論認為,生物體的進化基于基因的偶然變異,變異的結果被動地接受環境的選擇。在這個過程中,有機體內在的機制,即基因,與外部環境的選擇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個體的生存與繁衍只是基因變異與環境選擇之間的概率事件。因此,新達爾文主義進化論是內源性的(皮亞杰,1967/1971/1989;Messerly,2009)。 拉馬克進化論最主要的問題是“獲得性經驗的可遺傳性”始終沒有得到生物學證據的支持。皮亞杰雖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但這并不是他批判拉馬克主義的主要原因。事實上,皮亞杰也在收集生物學證據來支持“獲得性經驗的可遺傳性”①。在皮亞杰看來,拉馬克主義和新達爾文主義都忽視了有機體內部機制的主動性以及內外之間的相互作用。拉馬克主義將有機體看作是被動地接受來自環境的作用;新達爾文主義則將個體變異當作是完全隨機的偶然事件,有機體只是被動地接受這些變異和環境對變異的選擇。皮亞杰認為這兩種學說共同錯誤在于,無論進化的源動力是外源性的還是內源性的,兩種學說首先假定了外部機制和內部機制之間是沒有互動關聯的。皮亞杰受柏格森的創造進化論的影響,認為有機體會主動地、創造性地,以及有目的地響應環境的要求(柏格森,1941/2004)。生物進化是內源性和外源性因素之間的互動建構過程,即,只有當有機體的內部機制和外部環境發生了互動,才能建構新的有機體結構(Piaget,1974/1980)。因此,皮亞杰的進化論是建構性的。 皮亞杰引入“表型復制”(phenocopy)的概念來闡釋外部環境與內部機制之間的互動。 “表型復制”是指從表現型到基因型的反向作用,是基因對表現型的“模仿”和“復制”,而“所謂復制實際上是(基因型)基于有機選擇的重新構成”(Piaget,1974/1980)。從表現型到基因型的作用可以有多種解釋,其中簡單的做法是采用拉馬克“用進廢退”式直接作用的方式,新達爾文主義的“自然選擇”也是一種可能的解釋方式。但是皮亞杰卻選擇了第三種方式,即“基因型復制了先前的表現型”。這一解釋最早是由勒納(Lerner)在1956年提出來的(Piaget,1976/1978)。勒納延續了柏格森的“創造進化論”的觀點,強調進化過程是目的性的,有機體在進化過程中擁有自身的主動選擇(柏格森,19491/2004)。表型復制就是有機體的主動進化得以實現的生物學基礎。 皮亞杰研究了一種蝸牛(Limnaeastagnalis)和一種景天類植物(Sedumparvulum)的表型復制。當蝸牛生活在平靜的湖水中時,螺殼較長,在湍急的溪流中時,螺殼則變得較短以適應水流的沖擊。皮亞杰將不同形態的蝸牛養殖在水族箱的人工環境中,考察水流環境改變與螺殼形態變化之間的關聯。他發現,大約5~6代以后,這種表現型的變化就顯示出了基因型的固化。當景天生長在不同海拔高度時,植株高度和葉片大小也會發生改變。皮亞杰在這些植物中也觀察到了表型復制的例證(Piaget,1976/1978)。 根據主動進化的觀點,有機體的內部機制和外部環境之間的互動建構了表現型。表現型和外部環境之間存在雙向互動,基因型對表現型具有決定作用,表現型通過表型復制反作用于基因型。于是,以表現型作為中介,有機體內部機制和外部環境之間建立起了互反性的相互作用(圖1)。在這個過程中,內部機制對外部環境的作用被稱為同化(assimilation),內部機制的主動調節叫順化(accommodation)②。同化和順化的結果是形成了有機體內部與外部之間的平衡化,即適應。 圖1有機體與外部環境之間的互動建構過程 按照這個模型,當環境發生改變時,表現型與環境之間的平衡被打破,在環境壓力下,表現型需要順化于環境作用而做出調節,比如,在湍急的水流中,蝸牛需要更用力地附著在巖石上,肌肉對螺殼的牽拉力也會增加,在長期牽拉力的作用下,螺殼的生長會變得更寬而更短。當表現型發生了改變,在有機體內部機制也產生了相應的不平衡,即在表現型和基因型之間也發生了去平衡化的適應性壓力。在這樣的壓力下,基因型也會發生順化調節,即表型復制(Piaget,1977a/1995;Piaget,1979/1995)。在這個過程中,基因型的調節不是隨機的、被動的,而是主動的、目的性的。最終,有機體的內部機制和外部環境之間通過雙向互反作用而建立了新的平衡。這種平衡是新環境、新的表現型和新的基因型之間的新的平衡。因此,“生物的進化是建構性的”(Piaget;1974/1980;Piaget,1977a/1995)。 盡管表型復制缺少充分的生物學證據,但是皮亞杰還是首先在理論層面上接受了它,并相信生物學將會給出充足的證據來支持這一概念。 由此出發,表型復制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這一觀點就變得可以理解了,乃至于相當可信。一方面,這顯然意味著對環境的征服除了被認為是生命基本同化傾向的延伸,通常是以對表現型的順化或對經驗知識進行簡單嘗試作為開始的。另一方面,這也意味著,借助內部對平衡化的需求,這些嘗試隨后將引起形式上更為穩妥的同化作用。這些同化作用會涉及每個依次升高的發展水平,從“發生性同化”開始,或是從對充分順化的表現型的復制(或者說是重構,如果我們對表型復制的理解正確的話)開始,并最終將達到包括科學思想在內的各種水平的認知同化。(Piaget,1974/1980) 通過上述這一步論證,皮亞杰將這個建構性的生物學模型遷移到了認知過程中(Piaget,1977b/1995)。用皮亞杰的話來說,認知過程與生物學過程是“同構的”(isomorphic)。皮亞杰認為,知識獲得既不是外源性的也不是內源性的,而是認識主體與客體互動建構的結果。在認知模型中,“表型復制的認知等價物”就是“反省抽象”(reflectingabstraction)(Piaget,1974/1980)。 皮亞杰論證道:“所有的新知識都是以抽象為前提的”(Piaget,1974/1980),但是抽象可以被區分為兩種類型。針對外源性經驗的抽象是兒童感知世界的“直接的”和“簡單的”方式,諸如,將重物放在手上掂量,于是獲得了關于重量的抽象。第二種抽象是“包含了所有邏輯-數學抽象化的情形。我們可以稱之為‘反省抽象’,因為它不是從客體本身出發的直接抽象,而是對動作或運算的協調的抽象”(Piaget,1974/1980)。反省抽象構成了從經驗到內部運算的逆向作用。這個作用等價于從表現型到基因型的“表型復制”,于是,形成了與生物學模型同構的認知建構模型(圖2)。 圖2認知結構與客體世界之間的互動建構過程 認知模型與生物學模型一脈相承的是“同化”和“順化”、“建構”和“平衡”等概念,它們構成了皮亞杰發生認識論體系的概念基礎(vonGlasersfeld,1979,1982)。 在皮亞杰的理論中,平衡既是指一種狀態,也是一個過程,而皮亞杰更強調其過程性的含義。當有機體適應了環境時,就達成了某種暫時的平衡;當環境發生改變,有機體不再能夠適應環境條件時,就是“去平衡化”。去平衡化會促使有機體做出必要的調整以恢復平衡。可以看到,這個“平衡——去平衡——再平衡”的過程最終又指向了個體對環境的“適應”。 與生物學模型同構的認知模型也是通過“平衡——去平衡——再平衡”過程來實現知識的建構。在認知模型中,“動作”是內部機制(認知結構)和外部機制(客體世界)之間的互動界面。皮亞杰意義上的“動作”(action)包括了感知-運動水平上的實際的身體動作(act)、前運算水平對表象的運算(operation)、具體運算水平對符號的運算,以及形式運算水平上對命題和關系的運算等。 兒童首先在內部和外部的雙重作用下,通過感知-運動的協調建立了針對特定環境的動作格式(scheme)。例如,兒童發現“一拉繩子,鈴鐺就會發出響聲”,這就是一個動作格式。它代表了在兒童的認知結構和環境客體之間建立了平衡。這也是一種適應。當環境發生了改變,例如,兒童遇到一個新的鈴鐺,不再是上下拉繩子,而是左右晃動繩子鈴鐺才會發出聲響,這時,兒童需要建立一種新的動作格式。對外部客體世界,動作是個體對外部世界的抽象性應答;對內部認知結構,動作則通過“反省抽象”在多種初級動作格式的基礎上形成高階冪水平上的新格式,例如,兒童通過對各種拉動繩子的動作格式的反省抽象而形成了諸如“因果性”“力”和“傳遞”等高階冪水平的動作(運算)格式。新的動作格式的形成就是兒童在認知層面上實現了運算結構的重構。這是兒童在更高抽象水平上的平衡化。新的動作格式擁有了更廣泛的適應能力,兒童的認知能力就因此而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上。 在這個平衡——去平衡——再平衡的過程中,環境和有機體的內部機制之間發生的作用既有同化也有順化。正因為如此,這個過程才是“建構性”的,而不只是有機體被動地接受外源性的干預或內源性因素的隨機變異(Piaget,1950)。于是,我們可以說認識正是個體的外源性和內源性因素在“動作界面”上發生相互作用,進而形成的新“適應性”的過程。 2元理論建構:從功能到結構的邏輯修葺 皮亞杰發生認識論的理論目標是用科學話語來言說知識起源的問題(皮亞杰,1972/1981)。自古希臘以降,認識論就被約束在兩個主要的傳統之中,一是唯理論,一是經驗論。唯理論傳統將知識預設為某種先驗范疇在經驗領域中的邏輯延伸;經驗論傳統則以人和世界的經驗互動作為獲得知識的前提。唯理論的先驗預設受到了科學主義的質疑;而經驗論則在“休謨三問”以后喪失了其理所當然的必然性(羅素,1948/2001)。 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心理學家開始參與到認識論問題的研究中,希望通過“科學心理學”的策略來解釋“人是如何獲得知識的”“人是如何學習的”等問題。但是這些工作多數都沒有超越唯理論或經驗論的哲學范疇,而只是在某一種元理論預設的前提下,對人的認識問題做現象學的描述(黎黑,2013;蔣柯,2018)。與這些工作相比,皮亞杰則另辟蹊徑,在唯理論和經驗論之外開拓了一條建構主義的認識論進路。皮亞杰的工作顯然逾出了尋常意義上的心理學研究,而是在元理論的層面上開宗立派,創設了一門新的認識論——發生認識論。皮亞杰常常被當作一個哲學家,但是他卻堅定地將自己的認識論定義為一種科學(皮亞杰,1972/1981)。因為在其理論建構的起點上,皮亞杰就采取了與經典認識論和心理學不同的方法——這種方法就是皮亞杰的結構論。 皮亞杰關于結構論的著述事實上極大地推動了20世紀中后期的結構主義運動。 使“結構”一詞在心理學中大行其道,皮亞杰功不可沒。如今的任何一本發展心理學著作都以講“認知結構”為時髦。皮亞杰所著《結構論》③一書是其闡述結構主義方法論的經典著作,他在此書中對“結構”做出了整體性、轉換性和自動調節性這三個特征的經典概括。視皮亞杰為結構主義運動的旗手并不為過。(李其維,弗內歇,2000) 皮亞杰的結構論在文學、藝術、社會學和哲學領域收獲盛譽,并使得其他類型的結構論也可以“附麗于皮亞杰的運算結構論之上”(李其維,弗內歇,2000)。皮亞杰的結構論之所以能夠承擔這樣的職能,是因為它“既是方法論,也是哲學認識論”(李其維,弗內歇,2000)。 皮亞杰認識論是對康德先驗范疇論的揚棄。他繼承了康德的范疇論,舍棄了康德的先驗論,用“感知-運動協調”為范疇提供了一個發生性解釋(熊哲宏,2002)。按照康德的范疇論,沒有感性材料的知性是空泛的,同時,沒有經歷知性加工的感性材料是沒有認識意義的。范疇是認識的基礎規定性,它規定了感性材料以何種方式被“結構化”(康德,1781/2004)。因此,認識過程似乎可以被描述為“基于某種結構的結構化過程”。這里的結構既是認識的前提,又是認識的結果。這就是所謂的基于結構論的認識論。 類似的觀點在心理學諸多理論流派中都得到了認可,諸如,構造主義、格式塔主義,以及當前的認知主義和認知神經科學等。這樣的結構論認識論要么走向先驗論,如喬姆斯基的先天語法假說;要么走向還原論,如認知神經科學將神經生理結構看作心理過程的必然前提。對此,皮亞杰批評道:“他們所要的結構沒有歷史,更沒有發生過程,沒有功能,而且和主體沒有關系”(皮亞杰,1979/2007,p.46)。這意味著,皮亞杰所指的“結構”應該是歷史性的、發生性的、是主客體建構的,以及是伺服于某種功能的。正是因為皮亞杰式“結構”具有了這些特征,他的結構論才具有了方法論的意義。 皮亞杰通過定義結構的三個特征奠定了結構論作為方法論的意義。這三個特征是:整體性、轉換性和自我調整性(皮亞杰,1979/2007,p.4~6)。 整體性 當我們說結構是一個整體性系統,就意味著:(1)它有一個內與外的邊界;(2)它是由若干成分構成,并且這些成分服從于某種規律而聯結成系統(皮亞杰,1979/2007)。 一個結構有內與外的邊界,意味著每一個結構自身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以及結構與結構之間存在可能的互動關系。而結構內部構成成分也需要按照某種規則聯結成為整體。在結構之間,我們可以通過一個結構而獲得關于另一個結構的認識;在一個結構之中,我們可以通過一個成分而獲得關于另一個成分的認識。這種活動就是運算。按照不同的運算方式,結構“間”和結構“內”的多種組織形態被建構起來,諸如,“群”(group)、“群集”(grouping,groupment)、“格”(lattice)等④。皮亞杰看來,這些組織形態都是“邏輯-數學結構”(Piaget,1949/1972)。結構本身存在著不同的層次和不同的組織形態,當結構的不同層次和不同形態之間發生互動關聯時,結構就不可能是靜止的了,因而是歷史性的和發生性的了。 轉換性 皮亞杰的結構不是一個靜止的“形式”(form),而是“一些轉換體系”(皮亞杰,1979/2007,p.8)。著名的INRC群就是由一組基本的邏輯運算構成的群,其中包括順運算、逆運算、互反運算、同一運算等構成了一個可以相互轉換的體系。這一組基本邏輯運算構成的轉換體系幾乎可以衍生出人類所有的思維形式,諸如16種二元運算、256種三元運算,以及65536種四元運算等(Piaget,1952)。正是這些運算形式以及規定這些運算的規則構成了結構本身。這樣的結構就是皮亞杰所謂的“邏輯”。 需要指出的是,皮亞杰所說的邏輯不是傳統邏輯學家“為人類思維立規則”的邏輯,而是對“人是如何思維的描述”。經典邏輯學實際上是邏輯學家的人為“發明”,而皮亞杰的邏輯是對兒童從出生到成熟期間認知能力發展的形式化描述,是人的全部知識的形式化表征。諸如運動、時間、空間等最基本的認知范疇,都可以被表述為一系列邏輯-數學運算(Piaget,1955;Piaget,1949/1972)。 結構的轉換性再一次強調了皮亞杰式結構的發展性。INRC運算群所包含的運算相互之間都可以實現轉換和替代,也就是說,從任何一種運算出發,經過若干次轉換都可以再次回到初始的起點。因此,這樣的轉換是循環的。但是每經歷一次循環,運算水平就上升了一個階段。在這樣的螺旋式的循環中,運算結構得以發展,兒童的認知水平也發生了躍遷。 自我調整性 結構的自我調整性使得結構具有了守恒性和相對封閉性,這意味著“一個結構所固有的各種轉換不會越出結構的邊界之外,只會產生總是屬于這個結構并保存該結構的規律的成分”(皮亞杰,1979/2007,p.10)。當一個結構保持守恒和封閉時,它就是平衡的。自我調整性就是一個結構維持自身平衡的可能性。結構的每一次去平衡化,都需要自我調節以恢復平衡。“運算是‘完善的’調節”(皮亞杰,1979/2007,p.11)。經過運算的調節,兒童的認知結構實現了從感知-運動協調一直到形式運算的階段性發展。因為有自我調整性,結構才具有了歷史性。人的知識正是在結構的歷史性過程中形成并實現了形式化。 通過上述特征,皮亞杰的結構論回答了結構的發展性問題。 如果人們“視結構為主觀理性的產物,后又投射于對象,于是才達到主客觀的和諧與對應”(李其維,弗內歇,2000),那么就必然要遭遇結構是如何發生或起源的問題。也就是說,當結構被當作一個客體的時候,必然需要有一個對它負責的主體。當我們無法在現實中找到這樣一個主體時,先驗論就成為了必然的選擇。如康德、喬姆斯基等人正是因為如此而對結構做了先驗的預設。與這樣的結構論不同的是,皮亞杰的結構不是作為某個主體的客體而存在的,而是主客體之間的互動建構。也就是,只有當主體與客體相互作用時,結構才會出現;反之,結構的出現正是因為主體與客體之間發生了互動。例如,嬰兒拉動繩子,聽到鈴鐺的聲音,這種主客體的互動形成了兒童最初的感知-運動協調的結構。通過這種發生學的解釋,皮亞杰的結構具有了一個不依賴于先驗論的起點。所以,皮亞杰的“結構論”是一種結構-建構論:皮亞杰意義上的結構既是歷史性的,也是建構性的。結構論的建構既是一個過程,也是一種方法。 總結起來,皮亞杰的結構論所言的“建構”首先是主客體之間的互動,互動就意味著“適應”,而適應就是有機體的“功能”,是結構的發生性建構的邏輯起點。于是,皮亞杰的討論從“結構”出發,最終目標指向了“功能”。所以,結構論并不是皮亞杰的終極目標,他認為結構只是對功能的表達,功能才是有機體活動的根本屬性,是認識和智慧的起點。結構服務于功能的實現,即,因為有某種功能所以才有了某種結構:“在我的術語系統中……‘功能創造器官’這一公式不但在表現型水平上是正確的,……表現型修改了內部環境,正是由此產生的新框架,有選擇地控制著在去平衡情況下產生的遺傳性變異”(Piaget,1976/1978),即是說,DNA結構或心理運算結構的調節與重構,都是為了實現某種功能,從而實現與環境的再平衡化(Piaget,1974/1980)。皮亞杰通過這樣的論述確立了功能相對于結構的邏輯先在性,為結構提供了一個具有發生性的邏輯起點。可以看出,在功能與結構的關系上,皮亞杰的結構論與20世紀的結構主義思潮中其他人的觀點都是不同的。皮亞杰并不是將結構設定為認識論的邏輯起點,他指出,這種設定必然不可避免地走向先驗論,例如喬姆斯基的先天語言機制(皮亞杰,1979/2007)。只有當結構伺服于功能時,才可能具有自足性。結構的自足性正是來自功能的發生性建構。所以,皮亞杰的結構論也是一種功能論。 當我們說皮亞杰持一種功能論時,必不能將皮亞杰對功能的闡述混同于詹姆斯的“機能主義”。詹姆斯所說的“功能”(function)在邏輯上隨附于有機體的身體活動,因此,詹姆斯的機能主義實際上是一種還原論,而還原論本質上并沒有脫離二元論的陷阱(蔣柯,2018)。只有將功能相對于結構置于邏輯上的先在,我們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心身二元論的難題(蔣柯,2016)。皮亞杰通過功能-結構關系的界定,在元理論層面上超越了當今主流心理學的二元論或還原論主張,從而表達了一種心身統一論的愿景。這也是皮亞杰發生認識論所追求的目標。 3思維方法:超越互反互證的辯證法 《辯證法的基本形式》(Lesformesélémentairesdeladialectique)于1980年10月出版。皮亞杰在這一年的9月18日去世。在這本書中,皮亞杰報告了他和同事對兒童在“物體確認”“時空關系”“數字序列”“人際關系”,以及“不可理解關系”等十余項任務中辯證法思維發展過程的考察。和之前的研究一樣,皮亞杰也是按照前運算階段(階段I,4~7歲)、具體運算階段(階段II,8~11歲)和形式運算階段(階段III,11,12歲)等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又分為A和B兩個水平)的順序來描述兒童的發展。 皮亞杰認為兒童的運算邏輯體現了人類的三種核心思維方法:演繹法、歸納法和辯證法。其中,演繹法的和歸納法在西方學術傳統中得到了充分的發揮。皮亞杰通過建構論批判了演繹法和歸納法,而確立了辯證法作為認識的發生性基礎。正因為思維方法的區別,所以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不應該被歸屬于一般意義上的心理學和傳統意義上的哲學認識論。 皮亞杰“把認知活動的所有形式都當作是辯證的,……超越了將所有結構的建構都歸結于演繹的——或推論的⑤——方法的局限”(Piaget,1980)。皮亞杰發現,“在全部的認知發展過程中,都存在著‘推論的方法’和‘辯證的方法’的交替,‘推論的方法’往往因為缺乏仔細的分析和良好的定義而導致矛盾”,這時,辯證的方法對于克服這樣的困難則是至關重要的(Piaget,1980)。皮亞杰批判演繹的方法對公理的依賴最終會導致先驗論,同時也批判歸納的(即引用文字中“推論的”)方法缺乏必然性。他選擇了在主客體互動建構中實現的辯證法。皮亞杰通過對兒童辯證思維的研究,揭示了辯證法在兒童新知識獲得,以及新的認知格式形成過程中所承擔的不可或缺的職能。 需要指出,皮亞杰的辯證法是對黑格爾“正、反、合”辯證法的超越與發展。黑格爾通過“正題、反題、合題”的論證實現了矛盾雙方的對立統一,即任何存在都蘊涵其對立面,可以表述為: A→ 這種矛盾雙方的統一是一種互反互證的蘊涵,是對經典形式邏輯的矛盾律的超越。這就好比一塊餅干被掰成了兩半,我們可以根據其中任意一半而確證另一半的存在,根據任意一半的形狀而知道另一半的形狀。這種推論是必然性的,是正題和反題的綜合統一。于是,我們便能在更高水平上形成一個具有必然性的綜合命題。因此,黑格爾強調,“只有通過辯證法原則,科學內容才能達到內在的聯系和必然性”(黑格爾,1817/1980)。 黑格爾辯證法是唯心主義的(夏瑩,2019)。在黑格爾辯證法的基礎上,馬克思通過“認識論視域中的辯證法界定”和“存在論視域中的辯證法界定”兩個討論,實現了對黑格爾辯證法的雙重顛倒:觀念與實在之間關系的顛倒和運動和思辨之間關系的顛倒,進而創造性地實現了唯物主義辯證法。唯物辯證法一方面將能動性返還到客體世界,另一方面更基于客體而對運動的可能性做出了回應(夏瑩,2019)。 皮亞杰承襲了馬克思唯物辯證法對唯理論或先驗論的批判,并進步拓展了辯證關系的發生域界。皮亞杰的辯證法不僅僅是互反互證的關系,而是可以發生在任意兩個分離的不同系統之間。它們不必是相互對立的。當它們發生融合并產生出新系統,其性質超越了原來的系統,那么這就是辯證法。因此,皮亞杰辯證法的核心意義不在于對立統一,而是在于相互獨立雙方的協調與確證。這樣的確證產生了新知識。因此,皮亞杰辯證法是一種“發生”性確證,是新系統產生的起點(Piaget,1980)。 在皮亞杰看來,如果直到那時被認為獨立的兩個系統建立相互關系并融合為“一個其性質超越兩個系統的新的整體”,那么就有辯證法。建立這些相互關系的方式和整合得以實現的方式表現出如下特征: (a)新的整體從中形成的子系統固有的概念和基本知識是通過一個“相對化”的過程而形成的。 (b)如果新的整體(或結構)的建構需要進行“追溯改動,以充實有關系統的以前形式”,那么這種建構蘊涵某個循環過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種螺旋路線)。⑥ 例如,躺在嬰兒床中的孩子能看到懸掛在上方的鈴鐺,他的手能拉動一根垂下來的繩子。這本來是兩個獨立的事件——知覺和動作。當兒童拉動繩子,并聽到鈴鐺發出聲響。這兩個事件就產生了協調。協調的結果是兩者之間建立了某種關系。這個過程就是一種辯證建構,即兩個相互獨立的事件融合而產生出一個新系統。在這種協調的基礎上,兒童進一步對這種關系進行抽象,這就是反省抽象。反省抽象是在初級感知-運動協調的基礎上進行的辯證性建構。如前所述,反省抽象是從經驗到認知格式的返回,所以,經過反省抽象,邏輯運算就完成了一個循環。這是辯證邏輯運算區別于演繹法和歸納法的特征。演繹法從公理出發進行自上而下的運算,歸納法從經驗出發做自下而上的運算。這兩種運算方式都是線性的,從一個起點開始指向另一方向上的終點。辯證法的運算則構成了一個循環,例如INRC群。但是這樣的循環是發展性的,皮亞杰對兒童的認知發展階段的區分正是參照兒童在INRC群中實現的循環運算方式,當兒童達到了形式運算階段,就能實現在INRC群中的完全互反運算。 皮亞杰以INRC群為基礎,衍生出16種二元運算和256種三元運算的公式(Piaget,1952)。可以這么說,皮亞杰通過這些公式的書寫,表述一種系統化的辯證邏輯體系。 羅蘭特·加西亞(R.Garcia)在為《辯證法的基本形式》一書所寫的《跋》中說道:這些工作“旨在把皮亞杰思想與傳統辯證法分開,更確切地說,把皮亞杰思想與源于黑格爾的思想學派和馬克思主義傳統分開”。他把皮亞杰的辯證法定位為辯證法的“第四種”觀點,區別于黑格爾、馬克思的辯證法,以及馬克思之后將辯證法應用于社會學與政治學領域的思想運用。加西亞同時也表達了對皮亞杰辯證法的前景的擔憂,他寫道: 經典哲學家并不懷疑存在一種可靠的和一致的認識論,可以用來做社會發生分析和心理發生分析。只有超越了這樣的觀念,即認知過程僅僅被設想為一系列階段的疊加,并且從一個階段到下一個階段的轉變只不過是跨越一個有沖突的情景,那么,辯證法在認識論中固有的作用才能得到認可。(Piaget,1980) 雖然皮亞杰的初衷是讓范疇論擺脫康德先天論的籠罩,試圖建構一種發生性范疇論,但是,“皮亞杰就像一個在海灘上玩耍的孩童,不斷被精美的貝殼吸引,越走越遠,忘記了回家的路”(李其維,弗內歇,2000)。即是說,皮亞杰從范疇論出發,希望通過實證研究手段逐一驗證每一個范疇的發生性特征。但是在研究過程中,不斷有新的發現,皮亞杰被這些新發現引領著去開展接下來的研究,最后卻離開最初的范疇論起點越來越遠。 但是,我們看到,皮亞杰的辯證法一邊抨擊了演繹法,另一邊也批評歸納法。當皮亞杰在批評這兩個方面時,卻不經意地顯示出了康德哲學的影子。康德強調經驗材料與先驗范疇的結合才可能形成知識。皮亞杰的辯證法也是通過兩個系統——來自經驗的感知信息系統和來自遺傳的身體動作系統——的融合而形成新知識(Piaget,1980)。這可以算是皮亞杰在晚年向康德的致敬。 4研究方法:臨床訪談法開啟心理學質性研究之先河 皮亞杰的研究方法是“臨床訪談法”,也被稱為“日內瓦探索技術”。這是脫胎于精神分析的談話治療和比奈智力測驗的方法(張剛要,李藝,2019;張小燕,張國軍,2007;張建衛,劉玉新,1998;盧濬,1983;曹傳詠,1962)。皮亞杰向兒童提供一些裝置和道具,如天平、杠桿、砝碼、橡皮泥、積木等,要求兒童在裝置上實現某種任務,如讓天平保持平衡,或者預測或判斷裝置運行的后果,如,杠桿一端移動,另一端會發生什么;或者一塊橡皮泥被從圓球狀改變成長條狀,總體物質有沒有增加或減少。在這個過程中,皮亞杰會向兒童提出問題,并記錄兒童的回答,包括各種動作和自言自語。皮亞杰認為,兒童的這些反應模式可以反映出他們在特定認知水平上的思維邏輯。與精神分析的談話法相比,皮亞杰的“臨床訪談法”為兒童創設了任務,讓兒童通過動作與語言的協調來回答問題,而不是像精神分析那樣讓病人完全在言語層面上做自由聯想;與比奈的智力測驗相比,臨床訪談法不僅僅只要求兒童做“是”或“否”的回答,而是進一步引導兒童對“為什么會這樣”做出解釋。正是在兒童的這些解釋中,皮亞杰抽象出了兒童的思維特征。因此,皮亞杰的“臨床訪談法”實際上是一種類似“出聲思維”的研究方法。例如,為了考察兒童類別化嵌套關系的形成過程,皮亞杰向兒童呈現一系列卡片,一共有18個圖形,其中9個是大的,9個是小的,分為三種形狀:3個正方形,3個圓形和3個長方形;在另一個維度上,有三種顏色:6個是棕色的,6個是藍色的,以及6個是白色的。3種顏色和3種形狀以及2種大小一共組成了18種組合。以下是皮亞杰與兒童的對話(其中黑體字是皮亞杰的話): ANA(7歲6個月),在提問的第一部分,被試猜測有待發現的圖形是棕色的大正方形,但并不確信(把牌子向右端移了1/3),因為:“是那個(棕色的大圓形)或者是那個(大正方形)。——如果我告訴你是那個(棕色的大正方形),你更確信嗎?——不,我認為是那個(棕色的大正方形)。——你更確信嗎?——是的(把牌子向右端移了5/6:然而,她已經說過它是大的)。——如果我還告訴你它是正方形呢?——那么我確信(把牌子移到右端)。——可能是另一個嗎?——不是(不過,它可能是藍色的或白色的,她沒有推斷出來)。——你知道2個事實:大的和正方形。這樣的圖形有幾個?——3個(確定)。——你認為是那個(棕色)嗎?——是的。——確信嗎?——(把牌子移到右端)——我補充說它是藍色的。——是那個(藍色的大正方形,因而是正確的)。——確信嗎?——完全確信”。(Piaget,1980) 通過這樣的方法,皮亞杰考察了兒童思維邏輯的形成和發展特征。皮亞杰認為兒童早期思維邏輯的發展不適合通過實驗方法來考察。因為他所考察的邏輯不是既成的,而是在活動中被建構的,所以,與經典的心理學實驗研究不同,研究者不能按照某種既成的邏輯來形成假設,并通過精確控制的、閉合性的實驗來驗證假設。皮亞杰的研究是從兒童的談話內容中抽象出兒童的思維邏輯,這是一個開放性的研究過程。 一方面,一部分心理學家不認可臨床訪談法的科學性,認為這樣的方法缺少足夠的精確性和量化分析,也沒有避免研究者先入為主的預設對兒童反應的誘導。另一方面,哲學家或邏輯學家則認為從訪談中形成的原理過于經驗化,與哲學家所習慣的形而上學的思辨策略相去太遠(張剛要,李藝,2019)。盡管皮亞杰通過訪談形成了關于兒童思維的高度形式化的數學表征,形成了若干數理邏輯公式。但是皮亞杰的邏輯公式與傳統數理邏輯的公式所表達的邏輯意義并不一樣,推演方式也有差異。邏輯學家的邏輯公式排除了思維的實際內容,是對思維過程完全抽象的形式化表征。而皮亞杰的邏輯則是一種“走向意義的邏輯”,是心理邏輯(psycho-logic)(李其維,1987)。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對于在20世紀中期大行其道的數理邏輯學家來說是難以接受的。 盡管存在關于皮亞杰研究方法科學性的指責,但是心理學界還是毫無保留地接受了皮亞杰通過這種研究方法而形成的兒童認知發展階段理論。這種矛盾反映了心理學家自身關于科學性的焦慮。因為心理學本身正在遭遇科學性的質疑,因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難以滿足自然科學的標準,所以,對心理學科學性的最低保障似乎只能來自對研究方法的限定。在心理學學術圈內,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現象是,學術團體之間多數時候都在圍繞著研究方法而爭論。好像是,只要實驗依仗了足夠多的設備、統計技術足夠先進,心理學研究的科學性就有了保障。 波普爾提出,科學的意義在于開放性的假設和客觀公正的檢驗,這就是科學的“可證偽性”。只有在關于科學的正確觀念指導下,我們才可能形成關于心理學研究方法的理性態度。近年來逐漸得到心理學研究認可的質性研究方法就是一個例子。質性研究技術在探索一些復雜問題(例如復雜社會關系中的個體心理體驗)時顯示出了比量化研究更準確的問題指向性;質性研究技術的科學性也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認可。實際上,在認知心理學的研究中,針對復雜思維任務采取的“出聲思維”就是質性研究技術的一種特殊范式。在研究中,被試主動地報告自己所經歷的思維過程,這對于難以通過客觀化技術去探索的思維活動依然是一種有效的方式。皮亞杰通過與兒童的談話,實際上是在引導兒童進行出聲思維的反應。因此,在研究方法上,皮亞杰可以算是將質性研究技術應用于心理學領域的早期開拓者。 5科學的認識論:發生認識論對心理學難問題的解決方案 接下來,皮亞杰通過方法論的分殊,論證了發生認識論的科學意義。 皮亞杰首先對哲學“洞察”的認識論意義提出了質疑。他指出,“相對于其他體系而言,哲學為邏輯學、心理學,以及社會學這樣的科學提供了發展框架,但是,當我們在數學和科學領域遭遇它時,在詞語通達的現實層面上,它只能給我們提供‘智慧’而不是知識”(Piaget,1965/1971)。哲學認識論之所以不能提供知識,是因為它們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演繹方法,或者稱之為“公理的方法”。當我們采用公理的方法,就意味著必須要承認認識的先驗性,因為,如果不訴諸“神啟”或先驗知識,公理本身的合法性便得不到確認。因此,公理的方法實際上并不能給我們提供新的知識。從公理出發的每一步演繹,都是一種思維運算,在這個意義上,公理的方法體現了“智慧”的活動。 當論及科學時,皮亞杰說:“智慧可以有很多種,但真理是唯一的”(Piaget,1965/1971),也就是說與智慧相對應的、作為真理的知識形成于科學。皮亞杰寫道:“當知識是以明確的原因而被強加給每一個個體時,它立即變成了是科學的,而不再是哲學的”(Piaget,1965/1971),即是說,相對于哲學智慧的多樣性、隱喻性和相對性,科學知識是唯一的、明確的、強制性的。但是,皮亞杰也指出,經驗論采用的自下而上的方法(皮亞杰的文本中稱之為“推論的”方法,也就是“歸納的”方法)不能獲得認識的必然性。 通過對先驗論和經驗論的批判,皮亞杰開啟了關于科學的意義的討論。在字面上,皮亞杰認同羅素關于科學的定義:“一切確切的知識都屬于科學”(羅素,1946/2004,p.11),但是在“科學的價值”層面上,皮亞杰通過批判龐加萊主義和格式塔主義⑦,進而表達自己的科學觀:應該在作為認識主體的人和作為客體的世界兩相對應的意義上,在歷史性的、發展的過程中來言說科學知識的意義。這些討論最終被歸結為皮亞杰的建構論,即,科學知識的發生性過程不是公理論的演繹性的,也不是經驗論的歸納性的,而是建構性的。只有建構性的發生認識論,才能既保證科學知識的必然性要求,又能擺脫先驗論的局限而去追溯認識的起點。所以,認識論必然是科學的認識論;反之亦然,沒有科學就不會有真正的認識論,“如果一個系統與科學沒有關聯,那么它就不會有效地形成初始的認識論,而僅僅局限于對價值觀的闡釋與辯解”(Piaget,1965/1971)。 正是通過發生認識論的科學意義的論證,皮亞杰的方法論為當代心理學的科學性困境移除了一個主要的障礙。 自笛卡爾以來,心理學就被戴上了科學化的魔咒(黎黑,2013)。經典科學主義用客觀性問題來質疑心理學的科學性。經典科學主義認為,客觀性問題的基礎是科學研究的客-客關系預設,即,在科學研究中,研究者作為絕對的旁觀者不會干預研究客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無論觀察者作何變化,客體之間的“客-客關系”不會發生改變;科學知識是存在于客-客系統中的客觀實在,等待人們去發現它。科學家的工作就是從關于客-客系統的觀察中,逐步抽象出一般性原理。正是這種發現知識的過程支撐了科學的客觀性。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不是純粹的客-客關系,而是作為主體的人和外部客體之間的互動關系,即是主-客關系。因為“心理”沒辦法直接地從第三方視角予以觀察與測量,對“心理”的體驗只能來自主體自身的內觀。所謂“心理”只能在主-客關系中才能體現出來。行為主義的取消論,認知神經科學的還原論等,都是通過努力消解主-客關系以確保心理學研究的客觀性。但是,主-客關系是構成心理學研究客觀性的真正障礙嗎?自然科學只能研究純粹的客-客關系,而不能與主-客關系兼容嗎? 發生認識論解構了經典科學主義的客-客關系預設,讓主-客關系成為科學的金標準。在皮亞杰的結構-建構論中,作為觀察者的“主體”和被觀察的“客體”不再是截然分離的,而科學知識正是在主-客互動關系中形成的。科學研究的對象事實上是在主-客關系中發生的某種事件(Piaget&Lévi-Strauss,1984)。它不是獨立于人的客觀存在,而是人和客體世界之間的互動建構。最終,皮亞杰在三卷本的《發生認識論導論》(Introductionàl'épistémologiegénétique.Tomes1~3.)中完成了數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等知識的發生認識論整合,論證了科學知識如何在主-客關系中產生。在這一部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皮亞杰對龐加萊《科學的價值》(1913/2007)的繼承與超越。在這部著作中,皮亞杰系統地闡述了他的“發生性科學歷史觀”。在皮亞杰之前,胡塞爾以現象學的分析論證了主-客關系在科學研究中的基礎性意義(胡塞爾,1965/2007)。皮亞杰的主-客關系也是對胡塞爾的繼承與超越(Piaget,1965/1971)。皮亞杰的工作往后則啟發了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中所表達的“范式論”(葉浩生,2006)。直到今天,這種以主-客關系來定義的科學意義雖然還沒有得到自然科學家的完全認同,但是,從龐加萊、胡塞爾到皮亞杰,再到庫恩,他們的努力事實上正在促成科學史觀的逐漸演變。 通過對科學意義的重新定義,皮亞杰消解了心理學科學化進路上的一個重要的障礙,主-客關系不再是困擾心理學研究客觀性的限制。客觀性來自研究方法的規范性而不是研究主題的類型。 從心理學自身的方面來說,建構論以“適應”和“協調”作為本體預設,為當代心理學開啟了一條心身統一化的進路。 心身二元論是心理學科學化道路上另一個根本性的障礙。自馮特以后,歷代心理學家都在努力探索彌合心-身斷裂的可能進路。心理學的歷史中曾經有過三次創建,分別是馮特創建了意識心理學,弗洛伊德創建了無意識心理學,以及詹姆斯創建了適應心理學,其中適應心理學是“學院派心理學中最有價值也最有影響力的”,它孕育了機能主義、行為主義、認知主義以及進化心理學等當今主流的心理學理論流派(高申春,楊碩,2011)。適應心理學的很多工作,尤其是當下的進化心理學,為心理如何從有機體中發生和發展提供了一種可能的解釋途徑。可以說這是一種可能的心身統一策略(蔣柯,2018)。 適應心理學的思想源流是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達爾文的進化論給心理學提供了一種可能的解釋愿景,與此同時,也讓心理學掉進了一個心-身悖論的“陷阱”。因為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種“生物進化論”,進而“把進化論擴展引申為心理學思想的基石是一個邏輯的僭越”(高申春,楊碩,2011)。從控制論的角度來看,進化論的核心是“適應”,即,生物進化過程之所以能夠實現,有機體和環境之間必須存在某種聯系和互動。這聯系和互動即是“適應”。達爾文進化論所描述的自然選擇是一個完全隨機過程,有機體與環境選擇之間沒有必然性聯系。因此,達爾文進化論缺乏真正意義上的“適應”。這正是皮亞杰對達爾文主義的批判所指。如前文所述,進化論是發生認識論的元理論之一。在多種進化理論中,皮亞杰選擇了柏格森的“創造進化論”,這與他年輕時受柏格森著作影響不無關系(Piaget,1965/1971)。創造進化論強調有機體的主動選擇在進化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將有機體和環境的互動——即“適應”——定義為進化的驅動力(Piaget,1976/1978)。皮亞杰用生物學意義上的“表型復制”和心理學意義上的“反省抽象”兩個概念,在有機體的生理活動、心理活動和外部環境作用之間建立起了互動關系,避免了達爾文進化論和新達爾文主義關于“適應”的邏輯悖論。唯如此,發生認識論才有可能成為達成心身統一的有效策略。 反對的意見會認為:創造進化論描述了一種目的性的進化過程(柏格森,2004)。這種目的性會使得有機體“主動地”調整自身的基因型以適應環境的作用。其中最大爭議在于“獲得性經驗的遺傳”。盡管皮亞杰為此提供了某種解釋,但是,在得到明確的生物學證據的支持以前,多數科學家更愿意選擇以隨機變異和概率選擇為基礎的“自然選擇”學說。 對此的回應是,生物學圍繞“表觀遺傳學”的研究從來沒有中斷過。自20世紀50~60年代以來,有一些零星證據表明環境作用會影響到DNA的轉錄(皮亞杰,1989;皮亞杰,1979/2007)。2019年,《Cell刊》登了Posner等人(2019)和Moore等人(2019)兩個團隊各自的研究成果。他們都發現線蟲可以通過RNA將個體記憶遺傳給后代(Posneretal.,2019;Moore,Kaletsky&Murphy,2019)。這可以算是“獲得性經驗的可遺傳性”的一個證據。盡管研究者表示,目前只發現在線蟲這樣簡單的生物體上發現這樣的現象,還沒有證據表明人也可能實現記憶的遺傳。但是,我們可以預期,表型復制假說得到更多生物學證據的支持也許不會太遙遠。 除了解決心理學安身立命的宏旨問題之外,皮亞杰的方法論還為諸多中觀水平上的心理學“難問題”提供了可能的應對方案。 首先是“歸納問題”。自休謨以后,直到20世紀,哲學家終于承認建立一種統一的歸納邏輯是不可能的(羅素,1948/2001);歸納推理的心理學研究開展也有半個多世紀了,但是,除了對現象描述之外,已有的研究并沒有形成具有“解釋性”的理論或模型。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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