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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91.020

P50

DB1303

秦皇島市地方標準

DB1303/T321—2022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設計導則

DB1303/T32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起草。

本文件由秦皇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秦皇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秦皇島市質量管理協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磊、張彤、王金才、韓明波、王祁、馬良松、劉遵禮、楊維葳、汪登峰、陳

晨、常文靜、呂鐵軍。

II

DB1303/T321—2022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設計導則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設計的設計指標、規劃指引和設計指引的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海綿城市的專項規劃設計。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50014室外排水設計標準

GB50015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

GB50180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GB50336建筑中水設計標準

GB50345屋面工程技術規范

GB50400建筑與小區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術規范

GB50420城市綠地設計規范

GB50513城市水系規劃規范

GB50693坡屋面工程技術規范

GB51174城鎮雨水調蓄工程技術規范

GB51192公園設計規范

GB51222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

GB51345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T25993透水路面磚和透水路面板

GB/T33891綠化用有機基質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

CJ/T340綠化種植土壤

CJ/T400再生骨料地面磚和透水磚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

CJJ75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

CJJ83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

CJJ194城市道路路基設計規范

CJJ/T91風景園林基本術語標準

CJJ/T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術規程

CJJ/T188透水磚路面技術規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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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90透水瀝青路面技術規程

HJ522地表水環境功能區類別代碼(試行)

JG/T376砂基透水磚

JGJ155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GB/T51345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海綿城市spongecity

通過城市規劃、建設的管控,從“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著手,綜合采用“滲、滯、蓄、

凈、用、排”等技術措施,統籌協調水量與水質、生態與安全、分布與集中、綠色與灰色、景觀與功能、

岸上與岸下、地上與地下等關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徑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行為對原有自

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使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抵御自然災害等

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有利于達到修復城市

水生態、涵養城市水資源、改善城市水環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復興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標。

[來源:GB/T51345-2018,2.1.1]

3.2

低影響開發lowimpactdevelopment

在城市開發和建設過程中,通過有效的水文設計,綜合采用入滲、過濾、蒸發和蓄流等方式減少徑

流排水量,使城市開發區域的水文功能盡量接近開發之前的狀況。

3.3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

通過自然和人工強化的滲透、滯蓄、凈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設下墊面的降雨徑流,得到控制的年均

降雨量與年均降雨總量的比值。

[來源:GB/T51345-2018,2.1.2]

3.4

設計降雨量designrainfalldepth

為實現一定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用于確定低影響開發設施設計規模的降雨量控制值,可通過

本地多年日降雨資料統計數據獲取,以日降雨量(mm)表示。

3.5

年徑流污染削減率annualrunoffpollutionremovalrate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與實現年徑流控制率的設施對污染物(以SS計)的平均去除率的乘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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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下沉式綠地landscapeddepression

低于周邊微地形200mm以內的綠地。

3.7

初期雨水徑流firstflush

一場降雨初期產生的一定厚度(10mm~15mm)的降雨形成的地表徑流。

3.8

匯流時間concentrationtime

雨水從相應匯水面積的最遠點匯集到流域出口斷面所經歷的時間。

3.9

流量徑流系數dischargerunoffcoefficient

形成峰值流量的歷時內產生的徑流量與降雨量的比值。

3.10

雨量徑流系數pluviometricrunoffcoefficient

設定時間內降雨產生的徑流總量與總雨量之比。

[來源:GB50400-2016,2.1.6]

3.11

下墊面underlying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總稱。包括屋面、路面、綠地、水面等。

3.12

面源污染non-pointsourcespollution

又稱非點源污染,主要由土壤泥沙顆粒、氮磷等營養物質、農藥、各種大氣顆粒物等組成,通過地

表徑流、土壤侵蝕、農田排水等方式進入水體環境并造成污染的過程。

3.13

徑流污染控制量rainwatertreatmentvolume

滿足海綿城市徑流污染控制目標而需處理的初期雨水徑流量。

3.14

年徑流污染削減率annualrunoffpollutionremovalrate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與實現年徑流控制率的設施對污染物(以SS計)的平均去除率的乘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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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斷接disconnection

通過切斷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徑流路徑,將徑流合理連接到綠地等透水區域,通過滲透、調蓄及

凈化等方式控制雨水徑流的方法。

3.16

生物滯留設施bioretention

在地勢較低的區域,通過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統蓄滲、凈化徑流雨水的人工設施。

3.17

過濾設施filtrationpractices

采用沙、土壤或泥炭等介質過濾雨水達到低影響開發目標的設施。

3.18

前池forebay

設置在低影響開發設施前,對雨水徑流的水位和流量起到調節作用的構筑物。

3.19

生態樹池ecologicaltreepool

生物滯留設施的一種,通過植物和改善的土壤對匯水范圍內的雨水進行過濾、滲透和滯留。

3.20

植草溝grassedswale

種有植被的地表淺溝,可收集、輸送、排放并凈化徑流雨水。

3.21

植被緩沖帶vegetatedfilterstrip

坡度較緩的植被區,利用植被攔截及土壤下滲作用減緩地表徑流流速,并去除徑流中的部分污染物。

3.22

濕塘wetpond

以雨水作為主要補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調蓄和凈化功能的景觀水體。

[來源:GB50400-2016,2.1.21]

3.23

人工濕地constructedwetland

人工建造的與沼澤地類似的濕地結構,以雨水沉淀、過濾、凈化和調蓄以及生態景觀功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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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入滲設施infiltrationpractices

使雨水分散并被滲透到地下的人工設施。包括滲透井管、滲透洼地、滲透溝等。

3.25

滲井infiltrationwell

通過井壁和井底進行雨水下滲的設施。

[來源:GB50400-2016,2.1.13]

3.26

滲透塘infiltrationbasin

一種具有降低徑流總量、削減徑流污染作用的平坦洼地。

3.27

透水鋪裝permeablepavement

可滲透、滯留雨水的地面鋪裝結構。包括透水磚、透水水泥混凝土和透水瀝青混凝土。

3.28

綠色屋頂greenroof

生態屋頂。

一種表面鋪裝一定厚度滯留介質,并種植植物,底部設有排水通道的屋面。

3.29

雨水罐rainbarrel

用于收集和儲存屋頂雨水徑流的蓄水容器,主要用于居民區屋頂雨水收集,設計容積相對較小。

3.30

蓄水池cistern

用于收集和儲存雨水徑流的蓄水容器,主要用于工業或商業用地的雨水收集,其設計容積相對較大。

3.31

雨水收集回用rainharvesting

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雨水作為水源,經過適宜的處理并達到一定的水質標準后,通過管道輸送或

現場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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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規劃設計指標

4.1通用要求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主要解決城市開發建設帶來的雨水徑流的水量、峰值和水質變化等問題及所在

區域流域水的系統性問題。通過海綿城市設施建設,有效降低徑流總量、削減峰值流量和減少徑流污染

物,實現雨水資源化利用及防澇、防洪、防潮的目的。

4.2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

秦皇島市區域居住、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工業、道路、綠地及廣場用地內新建、改建項目年徑流

總量控制率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年徑流總量

項目居住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工業道路綠地、廣場

控制率

新建≥70%≥75%≥70%≥65%≥70%

≥70%≥85%

改建≥70%≥70%≥65%≥65%≥65%

新建≥75%≥80%≥75%≥70%≥70%

≥75%≥85%

改建≥70%≥75%≥70%≥65%≥65%

4.3年徑流污染削減率

不同類型用地內新建項目年徑流污染削減率宜>50%。

4.4下沉式綠地率

不同類型用地內新建、改建項目下沉式綠地率可按表2指標控制。其中生物滯留設施占綠地面積宜

≥10%。

表2下沉式綠地率

項目居住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工業道路綠地廣場

新建≥50%≥20%≥20%≥20%≥30%≥50%≥50%

改建≥20%≥50%≥50%≥50%≥25%≥30%≥30%

4.5透水鋪裝率

秦皇島市不同類型用地內新建、改建項目透水鋪裝率可按表3指標控制。

表3透水鋪裝率

項目居住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工業道路綠地廣場

新建≥60%≥60%≥60%≥40%≥30%≥50%≥70%

改建≥30%≥30%≥30%≥30%≥2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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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綠色屋頂率

新建居住、公共建筑及商業建筑綠色屋頂率宜≥20%。改造建筑與小區經過鑒定與評估確定安全時,

可采用綠色屋頂。

4.7內澇防治

4.7.1中心城區應能有效應對30年一遇暴雨;其他地區能有效應對20年一遇的暴雨。確保城市在發生防

澇標準以內的降雨時,城市居民生產、生活和交通出行不受較大影響。具體控制要求見表4。

4.7.2秦皇島市雨水管渠設計標準一般地區采用3年一遇,重要地區采用5至10年一遇,其中立體交叉道

路雨水管渠應滿足GB50014要求,設計重現期不小于10年,重要地區為20至30年。

表4內澇防治系統設計

分類重現期(年)地面積水設計標準(cm)

中心城區30年一遇1、居民住宅和工商業建筑物的底層不進水;

其他地區20年一遇2、道路中一條車道的積水深度不超過15cm。

注:積水深度的控制要求是指城市干道中至少雙向各一條車道的積水深度不超過限值。

4.8防洪、防潮

防洪水、防海潮標準為100年一遇。其中洪水的設計標準指洪水重現期,海潮的設計標準指海潮高

潮位的重現期。

4.9雨水資源化利用率標準

雨水資源化利用率(雨水利用量占降雨量的比例)≥5%。

5專項規劃指引

5.1通用要求

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應深化和細化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海綿城市各項目標和控制指標,明確海

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步驟,指導各項建設的規劃管理和項目推進。

5.2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內容

5.2.1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的現狀分析,包括水安全、水環境、水資源和水生態等方面,分析城市海

綿化面臨的主要問題,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重點方向和重點區域。

5.2.2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區內的內澇原因解析,評估城市管網及河流水系的防洪排澇能力,對

城市水系水環境容量及污染源進行分析,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水安全和水環境的重要建設目標。

5.2.3采取分區管控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從需求和實施條件角度進行綜合分析,確定秦皇島市海綿

城市建設規劃范圍內海綿城市建設指標體系,并將相關區域指標或目標分解到各分區的項目地塊。

5.2.4建立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指標從匯水分區分解到具體地塊的技術規則。

5.2.5提出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的系統方案,明確建筑與小區、綠地與廣場、城市道路和城市水系的

主要工程性措施,以及海綿城市建設政策制度、網絡監測信息系統平臺等非工程性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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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關系

5.3.1與城市水系規劃的協調應注重對自然水系的保護和受破壞水系的修復,明確受保護水體名錄及

其主要指標,劃定受保護水體的邊界;完善水系間連通的方案;結合水系在海綿城市建設方面的雨水蓄

存及超標徑流排放要求,優化水系內部或水系間的調度方案及水系的水位控制。

5.3.2與城市排水防澇規劃的協調應明確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與指標,落實城市總體規劃中海綿城市

建設目標,并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進行銜接;低影響開發設施應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或超標雨水徑流排

放系統相銜接,最大限度地發揮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對雨水徑流的滲滯、調蓄、凈化等作用;優化低影

響開發設施的平面布局與豎向控制,應利用城市綠地、廣場、道路等公共開放空間,在滿足各類用地主

導功能的基礎上合理布局低影響開發設施;結合易澇點分析、排水管網豎向規劃和雨水回用,進行雨水

調蓄規劃布點及規模設置,并協調好各市政設施的地下空間使用。

5.3.3與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協調應注重城市綠地對海綿城市建設方面的特殊貢獻。在景觀性、可游憩

性基礎上,強化綠地系統的生態性、可滲透性、可調蓄性;提出適用于不同類型綠地的低影響設施類型

及設施布局原則;在滿足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基礎上,提出公園綠地、附屬綠地、生產綠地、

防護綠地等各類綠地低影響開發規劃建設目標、下沉式綠地率及其下沉深度等控制指標;充分發揮綠地

的滲透、調蓄和凈化能力,結合周邊區域徑流控制及超標雨水消納需要,明確相關控制設施和消納設施

的規模及布局,對綠地周邊區域的徑流進行滲透、調蓄、凈化;提出適宜的樹種選擇和相關技術要求,

滿足海綿功能和景觀需求。

5.3.4與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協調應注重源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與排水管網系統和超標徑流排放系

統的協同。明確城市內澇風險區段和等級;協調徑流污染控制目標、防治方式與排水系統調度運行的關

系;協調雨水資源化利用目標及利用方式;協調低影響開發設施的豎向、平面布局與城市排水管網的關

系。

5.3.5與城市道路交通系統規劃的協調應注重城市道路的交通需求特點。因條件限制,在道路紅線內不

能實現海綿城市控制目標的城市道路,應結合道路兩側公共綠地的布局布置為道路服務的海綿設施;協

調道路豎向與其他低影響開發設施及超標徑流排放通道的關系。

5.4模型構建

包括模型選取、基礎數據獲取、模型概化、模型參數選取過程。模擬工況過程和結果為模型模擬專

題研究報告的核心部分,應按照現狀能力評估、海綿城市指標分解、水安全治理、水環境提升、溢流污

染控制等不同模擬應用,分別詳細闡述模擬方法選擇、參數選擇、模擬工況設置、各工況結果分析等內

容。

5.5智慧化

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應提出建立海綿城市建設、調度、運維、監測一體化的智慧化信息管控平臺,

并能夠支撐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價,規范海綿城市建設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基礎設施的規劃

建設,保障并優化其運行、維護和管理。

6設計指引

6.1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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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海綿城市的設計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場地評估階段主要是評

估場地的土壤、坡度、地下水位等自然特性。初步設計階段主要是根據場地特征和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

結合場地內建筑、道路、綠地和水系的布局,選擇低影響開發設施類型(見附錄B),并初步選定設施

的位置。詳細設計階段主要是對各類設施進行布局,劃分匯水區,并進行規模計算和校核,并且對設施

的類型、布局和規模進行優化組合。

6.1.2海綿城市的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海綿城市技術的規劃設計應確保場地或設施的安全;

——水敏感性地區保護優先;

——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結合自然;

——生態型的設施優先;

——高效、經濟、結合景觀;

——小型、分散的設施優先,盡可能就地處理;

——低成本、易于維護的設施優先;

——盡可能減小不透水面積;

——使用海綿城市的相關技術對不透水地面進行分割。

6.2建筑與小區

6.2.1通用要求

6.2.1.1低影響開發系統結合建筑與小區的地形、地質情況、規劃指標、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指標、相鄰

市政設施、河湖水系和綠地廣場等要素統一規劃設計。

6.2.1.2場地海綿設計應因地制宜,保護并合理利用場地內原有的濕地、坑塘、溝渠等;優化不透水硬

化面與綠地空間布局,建筑、廣場、道路宜布置可消納徑流雨水的綠地,建筑、道路、綠地等豎向設計

應有利于徑流匯入海綿設施。

6.2.1.3建筑海綿設計充分考慮雨水的控制與利用,屋頂坡度較小的建筑宜采用綠色屋頂,無條件設置

綠色屋頂的建筑應采取措施將屋面雨水進行收集消納。

6.2.1.4小區道路海綿設計優化道路橫坡坡向、路面與道路綠地的豎向關系,便于徑流雨水匯入綠地內

海綿設施。

6.2.1.5小區綠地結合規模與豎向設計,在綠地內設計可消納屋面、路面、廣場及停車場徑流雨水的海

綿設施,通過溢流排放系統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有效銜接。

6.2.1.6當上述設計不能滿足規劃確定的低影響開發指標時,需進行低影響設施的專項設計,按所需蓄

水容積或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設計蓄水池、雨水花園,雨水桶及污染處理設施。

6.2.2技術設施

6.2.2.1降落在屋面的雨水經過初期棄流,可進入高位花壇和雨水罐,并溢流進入下沉式綠地,雨水罐

中雨水宜作為小區綠化用水。

6.2.2.2降落在道路、廣場等其他硬化地面的雨水,利用可滲透鋪裝、下沉式綠地、滲透管溝、雨水花

園等設施對徑流進行凈化、消納,超標準雨水可就近排入雨水管道。在雨水口可設置截污掛籃、旋流沉

沙等設施截留污染物。

6.2.2.3處理后的雨水一部分可下滲或排入雨水管,進行間接利用,另一部分可進入雨水池和景觀水體

進行調蓄、儲存,經過濾消毒后集中配水,用于綠化灌溉、景觀水體補水和道路澆灑等。

6.2.2.4可采用的低影響開發技術設施主要有:

a)滲:包括綠色屋頂、透水鋪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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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滯:包括下凹式綠地、生物滯留池等;

c)蓄:包括景觀水體、儲水池、雨水罐等;

d)調:包括調節塘(池)等;

e)凈:包括植被緩沖帶、前置塘、人工濕地等;

f)傳:包括植草溝、滲透管、灌渠等;

g)用:包括道路噴灑、灌溉回用、景觀水體補給等;

h)排:包括溢水口、分流管道等。

6.2.3技術要求

6.2.3.1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或設置集水井等方式將屋面雨水引入周邊綠地內小型、分散的低影響

開發設施,或通過植草溝、雨水管渠將雨水引入場地內的集中調蓄設施。

6.2.3.2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統均應設置棄流設施。初期徑流棄流量應按照下墊面實測收集雨

水的SS、COD等污染物濃度確定,當無資料時,屋面棄流可采用5mm~7mm徑流厚度,地面棄流可采用

4mm~8mm徑流厚度。雨水可回用于建筑與小區生活雜用水、綠地澆灑、道路沖洗和景觀水體補給等。

6.2.3.3建筑與小區內無大載重汽車通過的路面、停車場、步行及自行車道、休閑廣場、室外庭院應采

用滲透鋪裝。

6.2.3.4建筑與小區道路兩側及廣場宜采用植草溝、滲透溝槽等地表排水形式輸送、消納、滯留雨水徑

流,減少小區內雨水管道的使用。若必須設置雨水管道,設施規模原則上應該按照GB50014中相應標準

進行設計。

6.2.3.5建筑與小區雨水口宜設在匯水面的最低處,雨水口應采取截污掛籃、環保雨水口等措施。

6.2.3.6建筑與小區內綠地宜采用可用于滯留雨水的下沉式綠地:

——下沉式綠地應低于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宜為100mm~200mm;

——周邊雨水宜分散進入下沉式綠地,當集中進入時應在入口處設置緩沖區;

——當采用綠地入滲時可設置入滲池、入滲井等入滲設施增加入滲能力;

——下沉式綠地內一般應設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證暴雨時徑流的溢流排放。

6.2.3.7小區道路兩側、廣場以及停車場周邊的綠地宜設置植草溝,植草溝與其他措施聯合運行,可在

完成輸送功能的同時滿足雨水收集及凈化處理要求。

6.2.3.8植草溝斷面形式宜采用拋物線型、三角形或梯形。草溝頂寬不宜大于1500mm,深度宜為50mm~

250mm,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3,縱向坡度不應大于4%,溝長不宜小于30m。

6.2.3.9在小區內建筑、道路及停車場的周邊綠地宜設置生物滯留設施,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最

高地下水位或巖石層小于1m及距離建筑物基礎小于5m(水平距離)的區域,可采用底部防滲的復雜型

生物滯留設施。

6.2.3.10建筑與小區應根據條件設置雨水調蓄設施,其中新建工程硬化屋面面積達2000平方米及以上

的項目,宜配建雨水調蓄設施。雨水調蓄設施包括:雨水罐、雨水調蓄池、雨水調蓄模塊、具有調蓄空

間的景觀水體、洼地,不包括低于周邊地坪50mm及以內的下沉式綠地。

6.2.3.11在雨水管渠沿線附近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觀水體,可作為雨水徑流高峰流量調儲設施,當

天然條件不滿足,可建造雨水調蓄設施。

6.2.3.12雨水調蓄池可采用室外地埋式塑料模塊蓄水池、硅砂砌塊水池、混凝土水池等。

6.2.3.13有景觀水體的小區,景觀水體宜具備雨水調蓄功能,水體應低于周邊道路及廣場,同時配備

將匯水區內雨水引入水體的設施,景觀水體的規模應根據降水規律、水面蒸發量、徑流控制率、雨水回

用量等,通過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確定。

6.3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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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城市道路應在滿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達到相關規劃提出的海綿城市控制目標與指標要求。

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在低影響開發設施的建設路段,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設計重現期、徑流系數等

設計參數按GB50014執行。

6.3.2城市外圍高速、城市快速以及城市內部公路,在滿足交通功能的條件下,充分考慮海綿城市建設

需求,通過防護綠地的合理設計,將道路雨水徑流引入,并進行滲滯和凈化。具有城市截洪屏障功能的

外圍高速可采取設置透水鋪裝及導洪設施實現排水目標。

6.3.3城市主次干道、支路等道路,在滿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道路橫斷面設計應充分考慮低影響

開發設施建設需求,優先選用含綠化帶的橫斷面形式。

6.3.4城市道路的低影響開發設施應優先布置在道路側分帶、寬度大于2米的道路中分帶以及道路外側

市政綠地。在道路側分帶能夠布局低影響開發設施,并且設施的規模可以滿足相關要求時,應優先考慮

利用道路側分帶布局低影響開發設施。

6.3.5城市道路的海綿城市設計應結合道路功能、道路豎向和景觀要求,合理組合,優化布局。

6.3.6道路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鋪裝,新建區輕荷載的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可采用透水瀝青路面或透

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鋪裝設計應滿足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6.3.7道路紅線內的中央分隔帶或機非分隔帶宜建設為植草溝和生物滯留設施;道路周邊綠地宜建設

植草溝、生物滯留設施、雨水塘和人工濕地;行道樹樹池宜設計成為生態樹池,人行道部分雨水可引入

樹池內。

6.3.8路面雨水宜匯入道路紅線內綠化(中分帶不建議接納客水),當紅線內綠地空間不足時,可由政

府主管部門協調,將道路雨水引入道路紅線外城市綠地內的低影響開發設施進行處理。當紅線內綠地空

間充足時,也可利用紅線內低影響開發設施處理道路紅線外空間的雨水徑流。

6.3.9道路橫斷面設計應優化道路橫坡坡向、坡度,充分考慮路面與道路綠化帶及周邊綠地的豎向關

系,便于雨水徑流匯入。

6.3.10道路低影響開發設施應通過溢流排放系統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相銜接,保證上下游排水系統的

順暢。

6.3.11城市道路綠化帶內低影響開發設施應采取必要的側向防滲措施,防止雨水徑流下滲對道路路面

及路基的強度和穩定性造成破壞。對于底部不適宜下滲的路段,還應采取底部防滲措施。

6.3.12易積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周邊洼地與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間建設調蓄設施,雨水調蓄設施應與市政

工程管線設計相協調。

6.3.13規劃為超標雨水徑流行泄通道的城市道路,其斷面及豎向設計應滿足相應的設計要求,并與區

域整體內澇防治系統相銜接。

6.3.14下凹橋區的排水形式應采用泵站排水與調蓄相結合的方式,雨水調蓄設施宜結合雨水泵站的前

池進行建設。

6.3.15城市道路穿越水源保護區或其他對水質要求較高的水域時,宜結合道路豎向及斷面形式,布置

初期雨水棄流設施或對雨水徑流污染具有較強凈化功能的低影響開發設施。

6.3.16城市道路雨水口和雨水連接管流量應為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計算流量的1.5~3倍。雨水口宜設

置成綜合型收集口,從水平和側向方向進行收集,滿足雨水垂直及側流要求,達到雨水收集或導流的最

優化。

6.4城市綠地與廣場

6.4.1城市綠地與廣場應在滿足自身功能條件下,充分利用大面積的綠地與景觀水體,設置以雨水滲

滯、調蓄、凈化為主要功能的低影響開發設施,消納自身及周邊區域雨水徑流,達到相關規劃提出的控

制目標與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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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廣場與停車場規劃設計時宜配套布局綠化用地,形成適當的分隔,以便于將雨水引入綠地進行綜

合處置。

6.4.3條件允許時,城市廣場可設計為下沉式廣場,作為超標降雨的調蓄空間。

6.4.4城市廣場和地面公共停車場的硬化地面應優先選用透水鋪裝,并配建蓄水模塊等蓄水設施,對經

過分隔綠帶和透水鋪裝等低影響開發設施過濾、凈化后的雨水進行收集,并用于洗車、廣場沖洗和綠地

澆灑。

6.4.5在符合景觀要求和微地形設計的基礎上,城市綠地宜做成生物滯留設施,以消減峰值流量,延緩

峰值時間,凈化雨水徑流。

6.4.6城市綠地中的景觀水體、草坪綠地和低洼地的建設宜設計為集雨水調蓄、凈化和生態景觀為一體

的多功能生態設施。

6.4.7城市綠地與廣場的規劃設計,應充分利用生物滯留設施、雨水濕地和植被緩沖帶等低影響開發設

施對雨水徑流進行凈化。

6.4.8在場地條件允許的地塊,可將綠地周邊道路和地塊的雨水徑流引入綠地進行處理和調蓄,其收水

區范圍應結合綠地的面積、場地豎向和周邊的河流水系等要素進行劃定。

6.4.9周邊區域雨水徑流進入城市綠地內的生物滯留設施、雨水濕地前,應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

溝和植被過濾帶等設施對雨水徑流進行預處理。

6.4.10下沉式廣場、濕塘、雨水濕地和蓄水池等以調蓄為主要功能的設施,應設置溢流排放系統,并

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相銜接。

6.4.11濕塘、雨水濕地、景觀湖和下沉式廣場等調蓄設施應建設預警標識和預警系統,保障暴雨期間

人員的安全撤離,避免事故發生。

6.5城市水系

6.5.1根據藍線規劃,保護現狀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城市自然水體。對于硬質護岸和河床

的河道,在滿足防洪安全及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的前提下,應結合城市用地布局,進行生態修復和

恢復。

6.5.2對城市內河進行海綿化改造規劃設計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應優先采用生態岸線,原則上不

得使用對現狀溝渠采用加蓋的方式,對確需加蓋的,應增加同等面積水面。

6.5.3根據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環境功能區劃、岸線及濱水區利用情況,充分利用濱河綠帶、護岸、

景觀水體對雨水進行調蓄、凈化和安全排放,達到相關規劃提出的控制目標及指標要求。

6.5.4雨污分流地區的湖泊應承擔雨水調蓄功能,雨污合流地區的湖泊不宜承擔管網設計標準內調蓄

功能,但可作為超管網設計標準時降雨的調蓄空間。

6.5.5河道護岸宜優先采用生態型護岸,設置濱河植被緩沖帶;結合濱水公共綠地宜設置生物滯留設施

等具有凈化功能的低影響開發設施。

6.5.6城市水源保護區(除水利設施外)內水系,應采用生態岸線,提高岸線的雨水滲滯、調蓄、凈化

功能。

6.5.7雨水排出口附近應設置雨水前池、格柵和除沙裝置,并因地制宜地選用雨水濕地、生物浮島等生

態儲存和凈化設施。

6.5.8濱河道路與綠帶,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可通過合理的豎向設計,使得城市雨水徑流以地表潛流

的方式排入河道。

6.5.9城市水系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的設計應滿足GB/T50805中的相關要求。

6.5.10濱河、濱湖的調蓄空間應建設預警標識和預警系統,保障暴雨期間的人員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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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

(資料性)

常用參數及計算方法

A.1常用參數

A.1.1徑流系數見表A.1。

表A.1徑流系數

匯水面種類雨量徑流系數φ流量徑流系數ψ

綠化屋面

0.30-0.400.40

(綠色屋頂,基質層厚度≥300mm)

硬屋面、未鋪石子的平屋面、瀝青屋面0.80-0.900.85-0.95

鋪石子的平屋面0.60-0.700.80

混凝土或瀝青路面及廣場0.80-0.900.85-0.95

大塊石等鋪砌路面及廣場0.50-0.600.65-0.70

瀝青表面處理的碎石路面及廣場0.45-0.550.55-0.65

級配碎石路面及廣場0.400.5-0.6

干砌磚石或碎石路面及廣場0.400.35-0.5

非鋪砌的土路面0.300.25-0.4

綠地0.150.10-0.25

水面1.001.00

地下建筑覆土綠地

0.150.25

(覆土厚度≥500mm)

地下建筑覆土綠地

0.30-0.400.40

(覆土厚度<500mm)

透水鋪裝地面0.08-0.450.08-0.45

下沉廣場(50年及以上一遇)—0.85-1.00

A.2計算方法

A.2.1暴雨強度公式:

q=605.709*(1+0.711lgP)/(t+1.040)0.464…(A.1)

式中:

P——設計降雨的重現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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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匯流時間(min)。

A.2.2徑流系數

綜合徑流系數應按下墊面種類加權平均計算:

F

ii…….(A.2)

ZF

式中:

ψz——綜合徑流系數;

2

F——匯水面積(m);

2

Fi——匯水面上各類下墊面面積(m);

ψi——各類下墊面的徑流系數。

A.2.3初期棄流量

初期棄流量宜按照下式進行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可根據實測雨水徑流中污染物濃度確定。

WFi10…….(A.3)

式中:

Wi——初期棄流量(m3);

δ——初期徑流厚度(mm)。

A.2.4滲透設施計算公式

滲透設施的滲透量按下式計算:

WKJAssst…………..(A.4)

式中:

Ws——滲透量(m3);

α——綜合安全系數,一般取0.5~0.6;

K——土壤滲透系數(m/s);

J——水力坡度,一般取1;

2

As——有效滲透面積(m);

ts——滲透時間(s),當計算調蓄時應≤12h,滲透池(塘)、滲透井、濕地可≤72h,其他≤2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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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滲透設施進水量計算

q

WFFt[60()]c……….(A.5)

cymc10000

式中:

Wc——滲透設施進水量(m3);

Fy——滲透設施受納的集水面積(ha);

F0——滲透設施的直接受水面積(ha),埋地滲透設施取0;

tc——滲透設施產流歷時(min);

qc——滲透設施產流歷時對應的暴雨強度[L/(s·ha)]。

A.2.6滲透系統產流歷時內的蓄積雨水量

WpMax()WcWs……………(A.6)

式中:

Wp——產流歷時的蓄積雨水量(m3),產流歷時經計算確定,不宜大于120min。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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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

(資料性)

低影響開發設施

表B.1各類用地中低影響開發設施選用一覽表

技術類型用地類型

單項設施

(按主要功能)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綠地與廣場城市水系

透水磚鋪裝●●●▲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瀝青混凝土▲▲▲▲

滲透技術綠色屋頂●○○○

簡易型生物滯留設施●●●▲

復雜性生物滯留設施●●▲▲

滲井●▲●○

濕塘●▲●●

雨水濕地●●●●

儲存技術

蓄水池▲○▲○

雨水罐●○○○

調節塘●▲●▲

調節技術

調節池▲▲▲○

轉輸型植草溝●●●▲

干式植草溝●●●▲

轉輸技術

濕式植草溝●●●▲

滲管/渠●●●○

植被緩沖帶●●●●

截污凈化技術初期雨水棄流設施●▲▲○

人工土壤滲濾▲○▲▲

注:●——宜選用▲——可選用○——不宜選用

——————————————————

——A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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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1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術語和定義.......................................................................2

4規劃設計指標.....................................................................6

5專項規劃指引.....................................................................7

6設計指引.........................................................................8

附錄A.............................................................................16

附錄B.............................................................................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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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附錄D

(資料性)

儀器設備、工具臺帳表

表D.1給出了儀器設備、工具的臺賬。

表D.1儀器設備、工具臺帳表

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計量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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