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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內蒙古鄂爾多斯煤炭XX應急管理制度阿爾巴斯二礦二〇一七年頁事故監測與預警制度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完善我礦事故監測監控和預警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管控管控,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管控管控機構及職責為確保事故監測、監控、預警管理管控管控工作的有效實施,成立事故監測、監控、預警管理管控管控領導小組:組長:礦長;副組長:總工程師及各副礦長;成員單位:安全、調度、技術、機電、運輸、綜合辦、醫院、保衛等科室負責人及工區負責人。二、事故監測監控方式方法及預防措施(一)礦井瓦斯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裝備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按規定配備瓦斯傳感器實現24小時連續檢測。(2)瓦斯檢查員按規定檢查瓦斯。(3)有關人員按規定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甲烷氧氣兩用檢測報警儀隨時檢測。(4)放炮地點嚴格實行“一炮三檢”。(5)瓦斯檢測報警儀、瓦斯傳感器等儀器儀表按規定周期校驗和強檢,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2.主要預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2)掘進巷道應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自動分風”;(3)局部通風機禁止產生循環風;停工期間,不準停風等預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塵供水系統;(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層注水,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綜采工作面支架按規定安裝架間噴霧和放煤口噴霧,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安設一道凈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設2道凈化水幕;(6)掘進工作面防塵措施采用濕式打眼,嚴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實施短壁靜壓注水,實行放炮噴霧,放炮前后對距工作面20米范圍內巷幫周邊進行沖洗,錨噴巷道必須安裝水射流除塵風機;(7)各輸送機轉載點、煤倉口等必須安裝噴霧裝置;井下接塵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3.事故預警的條件(1)安全監測系統自動報警或井下管理管控管控、個體巡回檢測、檢修等井下工作人員發現井下作業地點或途徑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預兆時。(二)礦井煤塵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按粉塵防治規范要求,配備專職測塵人員和儀器儀表,進行粉塵測定工作。

(2)對井下所有產塵點每月測定兩次,地面每月測定一次。

(3)呼吸性粉塵測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測定一次,其它接塵作業場所每半年測定一次;粉塵分散度、游離

SiO2

含量每半年測

定一次。

(4)利用

GCG1000

型粉塵濃度傳感器對采掘工作面回風巷的總粉塵濃度進行連續監測,

并將監測的數據上傳到

KJ76N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上,實現采掘工作面回風巷的總粉塵濃度超限報警。2.主要預防措施(1)建立完善井下防塵供水系統;

(2)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層注水,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綜采工作面支架按規定安裝架間噴霧和放煤口噴霧,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安設一道凈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設

2

道凈

化水幕;

(3)掘進工作面防塵措施采用濕式打眼,嚴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實施短壁靜壓注水,實行放炮噴霧,放炮前后對距工作面

20

米范圍內巷幫周邊進行沖洗,錨噴巷道必須安裝水射流除塵風機;(4)各輸送機轉載點、煤倉口等必須安裝噴霧裝置;

(5)井下接塵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3.事故預警的條件(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過

2mm

連續長度超過

5m

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2)出現高溫火源;

(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出現粉塵濃度情況不明報警的。

(三)礦井火災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外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可燃物管理管控管控,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電氣火花等火源。

(2)內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建立束管自動監測系統,落實密閉定期檢查制度。

(3)每季度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4)每周檢查一次采空區密閉墻,建立檢查記錄檔案,發現問題立即匯報處理。(5)每周一次對井下易發火地點觀測數據進行分析,對發火情況預測預報。

(6)礦保衛科加強對木材廠等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2.主要預防措施(1)外因火災預防措施:井口房附近

20m

內禁止煙火,嚴禁攜帶點火物品下井,井下嚴禁吸煙,杜絕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炸藥,按規定裝藥、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產生爆破火焰,杜絕電氣設備失爆、設備及電纜漏電,禁止在井下拆卸礦燈,防止產生電氣火花,嚴格落實井下電氣焊措施,裝備皮帶機防打滑保護,防止摩擦起火,嚴格井下火區管理管控管控等,杜絕引火火源;

對木材、綿紗、油脂等可燃物加強管理管控管控。(2)內因火災預防措施:制定專門的防火措施,落實到礦井生產和管理管控管控的各個環節。破壞煤體發生自燃的條件,合理布置巷道,盡量減少多煤層聯合開采;工作面回采期間加強防滅火管理管控管控,上下隅角堅持噴灑滅火劑,使用好擋風簾,及時封閉采空區,按規定注漿、注氮,清掃干凈浮煤。3.

事故預警的條件(1)束管監測系統或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回采工作面下隅角、起停采線、老塘、老空區密閉墻附近或隔離煤柱、巷道高冒區等

地點

CO

濃度超過

70ppm、溫度異常增高、焦糊氣味、煙霧等自燃征兆時;

(2)井上、下工作人員發現作業地點或途徑地點有外因火災等預兆時。(四)礦井水災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根據生產相關相關計劃,及時編制水文地質預報,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活動。(2)井下現場加強水文地質觀測,有出水征兆及時匯報。

(3)定期對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區積水情況等進行調查,掌握其變化情況。(4)及時搜集相鄰礦井采掘活動情況,并標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及相關圖紙上。(5)利用水文觀測系統實時監測地下水位變化情況。

2.主要預防措施(1)根據生產相關相關計劃,及時編制水文地質預報,開展隱患排查活動;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各采掘工作面嚴格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做好探放水工作,井下現場加強水文地質觀測,有出水征兆及時匯報;(2)定期對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區積水情況等進行調查,掌握其變化情況;

(3)及時搜集相鄰礦井采掘活動情況,并標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及相關圖紙上;(4)利用水文觀測系統實時監測地下水位變化情況。3.

事故預警的條件(1)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大于

100m

/h

或排水系統不能正常排出該面涌水時;

(2)探水鉆孔、掘進工作面過斷層涌水量大于

100m

/h

時;

(3)礦井水文動態監測系統或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其它突水征兆時。(五)礦井頂板、沖擊地壓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1)在采掘工程過斷層等地質構造期間,安排專人對頂板破碎、有淋水、頂板臺階下沉等征兆進行重點觀測。(2)成立礦壓觀測小組,利用回采工作面安設的礦壓觀測系統,對回采工作面頂板壓力情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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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不間斷監測。(3)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間,成立初次來壓小組,進行現場監測,根據掌握工作面推進距離,預測來壓步距,做好相關準備。

(4)在煤層中施工的掘進工程,錨網索支護的巷道,設頂板離層儀,根據頂板下沉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頂板管理管控管控。(5)建立一支兼職防沖隊伍,并設專職技術人員,開展防沖監測監控工作。

2.主要預防措施(1)合理布置工作面,避免孤島采煤,回采工作面合理選用安全高效的液壓支架,采煤機采煤后,必須及時移架,加強支架初撐力的監測,必須達到規定要求,煤壁片幫要及時進行維護,嚴禁空頂作業,上下巷要有超前支護,且支護長度不小于

20m;(2)安設礦壓監測系統,對工作面阻力實施不間斷監控。掘進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護,錨桿、錨索支護要達到拉力,錨網索支護的煤巷,安設頂板離層儀,根據頂板下沉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頂板管理管控管控。3.

事故預警的條件(1)頂板事故:礦壓監測系統發現回采工作面液壓支架大面積工作阻力不夠、離層記錄儀發現一處以上巷道頂板離層數據超過規定、或作業人員發現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存在冒頂片幫隱患不能及時消除時。(2)沖擊地壓事故:發生前一般無明顯前兆,沖擊過程短暫,持續時間為幾秒到幾十秒,當發生沖擊地壓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六)礦井供電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供電事故的危險源主要來

35KV

線路及變電所供配電設施。其監測監控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預防措施是惡劣天氣變電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并且調度臺值班人員及時通知大型設備停止運行,防止突然停電造成人員傷亡。2.主要預防措施惡劣天氣變電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并且調度臺值班人員及時通知大型設備停止運行,防止突然停電造成人員傷亡。

3.事故預警的條件(1)出現

35KV供電系統突然停電,且無法立即恢復供電;

(2)全礦或采區等井下大面積停電

0.5h

以上時。(七)礦井災害性天氣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與氣象部門加強聯系,注意氣象信息的發布,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傳遞給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個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2)礦隨時與上級管理管控管控處保持聯系,保證在第一時間獲得信息。

2.主要預防措施(1)調度室建立防御雨季氣象災害的逐級預警預報信息響應系統,利用電話、短信平臺,及時傳遞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2)當氣象部門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時,調度室必須密切留意,主動獲取有關的氣象信息,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傳遞給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個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3)礦隨時與上級管理管控管控處保持聯系,保證在第一時間獲得信息。3.

事故預警的條件

(1)連續降雨量超過

50mm、強雷電等;

(2)接上級通知泗河來洪時。

(八)礦井提升運輸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主副井提升監測監控:加強供電設施的維護及絕緣搖測。(2)斜巷皮帶機皮帶監測監控:嚴格皮帶機綜保裝置的班試驗制度,加強皮帶接頭檢查。(3)斜巷乘人裝置監測監控:加強對猴車驅動裝置的檢查、維護,猴車司機要認真監聽猴車運行期間的設備聲音。(

4

)綜采安撤面設備運輸監測監控

:

加強軌道鋪設質量檢查;檢查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2.主要預防措施(1)主副井提升:加強供電設施的維護及絕緣搖測,嚴格絞車司機交接班保護試驗制度的落實及確保日檢質量,嚴格井筒檢修施工措施及操作規程的落實;(2)斜巷皮帶機:嚴格皮帶機綜保裝置的班試驗制度,確保完好使用,同時加強皮帶接頭檢查,及時處理隱患接頭;(3)斜巷乘人裝置:加強對猴車驅動裝置的檢查、維護,猴車司機要認真監聽猴車運行期間的設備聲音,出現異常聲音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并檢查處理,同時考察對驅動天輪的液壓制動方式,并進行改造;

(4)綜采安撤面設備運輸:嚴格軌道鋪設質量,軌道鋪設不合格堅決不進行設備運輸,處理車輛掉道,現場必須有礦跟班人員現場指揮,備齊車輛復軌工具、材料,防倒、防滑措施到位,人員站位安全。

3.

事故預警的條件(1)發現提升運輸等其它重大生產隱患不能及時消除時;

(2)井下監控系統發出報警信息或接到事故現場人員匯報時。(九)礦井火工品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公司每季度對礦火工品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礦每月檢查一次,倉庫值班人員每班對火工品存放情況進行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1)公司每季度對礦火工品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礦每月檢查一次,倉庫值班人員每班對火工品存放情況進行檢查;(2)火工品庫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雷管、炸藥等火工品的領退、運輸、銷毀及丟失處理等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管控管控制度;(3)接觸火工品的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火工品倉庫;(4)火工品倉庫必須按規定配齊滅火器、砂箱、水管等消防器材;(5)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6)安全員監督現場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執行。

3.

事故預警的條件(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

0.8%;

(2)爆破地點附近

20m

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

0.8%;(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出現報警,情況不明的;

(4)發生火工品爆炸;

(5)發生火工品被盜、丟失現象。

(十)礦井矸石山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1)礦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山體變化情況和自燃情況以及運輸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檢查。(2)礦保衛科

24

小時不定期巡查。

(3)礦運搬工區安排人員每班觀察。

2.主要預防措施(1)矸石綜合利用,清除或減小矸石山;

(2)減少矸石中的煤炭、硫黃等可燃物含量;保證矸石山安息角小于標準規定;(3)危險范圍內嚴禁設置建、構筑物;

(4)按規定設置防護欄(墻)、警示標志,嚴禁與矸石山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矸石山警界線以內活動。3.事故預警的條件(1)矸石山表面以下1m溫度超過70℃;

(2)正在自燃的矸石山頂部或發火區有溝壑、凹陷區或其

它雨水通道;(3)矸石山山體產生大量蒸氣;

(4)矸石表面有黃色結晶體滲出;

(5)出現懸矸現象,矸石山自然安息角大于42°及矸石山其它異常現象時。(十一)礦井地震

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地震局通過地震監測臺、動植物宏觀監測及水井監測對轄區進行監測、監控及預報。當監測系統發出警報時,地震局將通知地震警報區。我礦接到地震局發出的警報后,立即在全礦地面范圍內發出警報,并通過調度通訊系統通知井下各區域內工作人員,現場管理管控管控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撤離。

2.主要預防措施(1)保持通訊渠道暢通,以便及時獲取上級部門關于地震震情的通知或文件;

(2)礦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全礦人員做好相應的地震震情強化跟蹤工作、救援物資儲備工作、各個關鍵崗位人員值班。特別是制定人員安全工作、設備安全運行、關鍵地點、區域防火和防盜等安全措施。

3.

事故預警的條件地震事故。當明顯感覺地震震感或接到地震局發布的地震預警信息時。(十二)礦井壓力容器1.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鍋爐運行時鍋爐工加強對爐體、爐外管道的巡視。

(2)通過水位、水壓等儀表、各超限報警裝置進行監測。(3)檢修時重點對爐膛易損區域、吹灰器周圍、底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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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壁管的磨損情況檢查,并對這些部位的彎頭外彎處進行測量。

2.主要預防措施(1)保證鍋爐安全保護設施、附件齊全可靠;

(2)定期對鍋爐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鍋爐進行定期檢驗;(3)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操作;(4)保持鍋爐負荷穩定,防止驟然降低負荷,導致氣壓上升;(5)防止安全閥失靈,每隔一兩天人工排汽一次,并且定期做自動排汽試驗;(6)每班沖洗水位表,檢查所顯示的水位是否正確。定期清理旋塞及連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維護檢查水位報警或超溫報警設備,保持靈敏可靠。嚴密監視水位,萬一發生嚴重缺水,絕對禁止向鍋爐內進水;(7)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和除氧措施,保持爐水質量符合標準。

3.

事故預警的條件(1)指示儀表指示異常;(2)鍋爐運行聲音異常;(3)鍋爐爐體出現破損、裂縫或出現輕度泄漏,管道輕度泄漏。

三、預警方式采用報警器報警和電話報警方式。建立完善的電話通訊系統,由調度室監控中心完善各施工現場及有固定值班人員的崗位電話通訊系統,上級有關部門的電話通訊系統,保證通訊暢通;完善報警器報警系統。四、預警信息的發布當值班調度員接到井下事故預警條件的信息時,按照“煤礦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利”中的規定,發布緊急調度指令,通過電話、語音廣播系統

3

分鐘內通知到井下所有施工地點,安排各施工地點帶班區長、班長、安全員清點現場施工人員,并組織人員按照擬定避災路線撤人升井,通知機電工區切斷各工作面電源,啟動自動排水系統,通知機電、運搬工區,并要求各重要崗位工作人員,中央、石門變電所,各水平泵房,上下山有運人設施的絞車房工作人員和信號工、押車工、把鉤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沒有調度命令不得擅自離崗。副井口做好準備隨時上、下人員,維持好

上、下井口秩序。同時調度員記錄事故發生地點的基本情況,向值班礦領導、礦長進行匯報,通知其他指揮部成員到調度室集合,規定到達時限;立刻安排調度員統計出所有下井人員數據,立即趕赴副井口記錄好上、下井人員名單;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預案規定的應急級別發出警報,上報集團公司。與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其它單位取得聯系,

并向他們通報情況;根據情況的危及程度或按預案規定通知各應急救援組織做好出動準備。五、預警信息的響應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

IV、Ⅲ、Ⅱ、Ⅰ四級。

(1)IV

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或者

3

人以下涉險,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本煤礦應急預案。(2)Ⅲ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集團公司應急預案,向煤炭局申請啟動地方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市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煤礦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

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六、責任追究及獎懲生產安全事故預警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瞞報、謊報和漏報生產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況或者在生產安全事故預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或解除勞動合同合約合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按照規定報告事故災難的。

(2)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3)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4)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5)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對在生產安全事故預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附則

(一)本管理管控管控制度自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執行。應急值守\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我礦應急值守的\o"煤礦管理"管理管控管控,強化應急值守責任,保障\o"煤礦安全網"安全生產,在發生突發\o"事故管理煤礦事故"事故時能有效、有序的啟動應急\o"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預案,將\o"事故管理煤礦事故"事故損失及傷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o"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相關規定及“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o"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預案制定原則,結合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o"工作計劃"相關相關計劃等。特制定本\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

第二條本\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員的范圍及條件、值守人員的職責、值守人員的紀律。

第三條本\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適用于礦應急值守人員、各單位應急值守人員、信息員。第二章值守人員的范圍及條件第四條副總以上領導均參加礦應急值守;生產部室負責人及以上\o"煤礦管理"管理管控管控人員參加礦應急值守;機關后勤部室熟悉生產現場情況、具備下井條件的副科級及以上\o"煤礦管理"管理管控管控人員參加礦應急值守;礦指定的值班人員可以參加礦應急值守。

第五條生產輔助工區及部室、后勤科室享受副區級待遇的及以上人員,參加本單位應急值守。第三章應急值守人員職責第六條參與礦應急值守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對當天全礦的突發的危及\o"煤礦安全網"安全生產的事件負全面責任。每天上午9點為值班交接班時間,值班及交接班地點為應急值守室。各單位應急值守人員在各單位進行,相關\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方法依據本\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制訂。

第七條應急值守當值小組組長根據當天值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守人員及值班時間,保證當天24小時有應急值守人員值班,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第八條礦應急值守人員必須熟悉信息收集、匯總、報送的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和要求,認真填寫礦應急值守記錄,嚴格遵守交接班\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現場工作及\o"煤礦安全網"安全狀況都應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第九條礦應急值守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員報告,有危及職工生命\o"煤礦安全網"安全的重大隱患時,必須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理\o"煤礦安全措施"措施,安排相關的各單位應急人員及時處理,并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和礦帶班領導匯報。

第十條信息員在各工作地點發現隱患,應根據隱患嚴重程度,立即安排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整改,發現\o"事故管理煤礦事故"事故和嚴重隱患要立即匯報礦應急值守人員,根據礦應急值守人員指示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急值守人員接礦應急值守人員指示后,立即帶齊工具和物資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安排人員對處理方法、過程、進度和結果及時匯報礦應急值守人員。第四章應急值守紀律第十二條當天礦應急值守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在礦應急值守室聽班,其他值班人員夜間休息必須在礦指定房間休息。

第十三條應急值守期間發生重大\o"事故管理煤礦事故"事故時,應急值守人員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匯報,并立即啟動\o"事故管理煤礦事故"事故應急\o"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預案。

第十四條值班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或需離開值班室,必須同時向調度員和當值小組組長請假;并請同組或他組具有應急值守資格的人員替班。第五章附則第十五條本\o"煤礦管理制度煤礦安全制度"制度的解釋權歸礦應急辦公室。應急信息報告和傳遞制度為規范我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和處理工作,建立快速反應、運行有序的信息處置工作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礦生產安全管理管控管控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我礦區范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和處理工作,適用于本制度。二、事故信息報告應及時、準確和完善,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信息處置應當遵循快速、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三、調度室為事故信息調度機構,實行24小時不間斷調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報告的同時匯報礦領導。四、事故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已經發生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是指:1、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其他較大涉險事故。五、信息的接收及通報凡在我礦區范圍內發生各類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積極展開救助行動,調度室接到各單位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應初步確定響應級別,請示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通知順序逐個通知相關人員。本礦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外線)8000(內線)六、信息傳遞1、調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立即向礦長及領導班子成員匯報,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同時通知安全部,由調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蹤、處置、督導等工作。2、發生事故后,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應立即授權調度值班人員,向事故可能影響到的單位和作業場所通報并作出相應處置和采取相應措施。3、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及調度室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長治公司、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管控管控局、區煤炭工業局及其它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和區煤炭工業局報告。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合適的合適的內容:①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③事故的簡要經過;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⑤已經采取的措施;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4、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5、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規定報告的同時,根據礦領導指示向長治礦山救護大隊匯報,請求救援。6、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續報工作直至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結束。七、信息公開執行國家《礦山事故災害應急預案》關于信息發布的規定。信息發布在總指揮授權下,由專門機構或專人依據事故級別大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按照事故信息發布原則對外進行信息發布。八、事故信息發布原則真實原則。對突發事故情況、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應急處理方法、環境污染等情況,如實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應真實、準確。及時原則。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正面引導原則。在發布事故真實信息的基礎上,重點對事故搶險救災進展情況進行通報。九、事故責任分析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者。①直接責任:凡是導致事故發生直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直接責任。②間接責任: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管控管控缺陷的間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間接責任。2、事故責任人員一般分為四類責任: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①直接責任者主要是指因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人員。②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屬于間接責任,主要是指各級管理管控管控人員、礦級領導。其中領導責任又分為:主要領導者、重要領導責任者、一般領導責任者。十、事故責任追究及處罰。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做出具體的處罰決定。十一、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阻礙、干涉事故調查處理,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真實情況和資料的部室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做出處理。十二、《事故調查報告》下達后由安全部按標準進行落實,罰款納入礦安全基金。十三、對于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調查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負責跟蹤落實。應急投入及資源保障制度一、目的和適用范圍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2、本程序適用于我礦生產經營中潛在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二、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原則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4、科學實用。5、分級響應。三.應急管理管控管控機構領導機構總指揮:礦長副總指揮:各分管副礦長成員:安監部、技術部、調度室、通防部、機電部、綜合辦、各區隊負責人等。四.應急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1、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2、財務部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3、調度室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管控管控,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4、醫療衛生保障,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第一時間出動礦應急醫療組,同時立刻與簽訂應急救援預案的醫院取得聯系,請求救援。5、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6、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管控管控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五、監督管理管控管控1、預案演練技術部要結合實際,有相關相關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2、培訓教育由安監部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管控管控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3、責任與獎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4、礦井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調度室進行監督管理管控管控。六、附則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應急預案管理管控管控制度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管控管控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應急預案管理管控管控制度:一、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管控管控。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對我礦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二、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管控管控專家對我礦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修訂和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備案。三、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對應急預案及時進行會審、會審通過后組織印發、公布。四、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相關相關計劃,以涉及我礦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五、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相關相關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應急演練制度一、總則為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評估礦井應急準備狀態、應急能力,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根據《阿爾巴斯二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制度。二、細則1、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定編寫本單位應急預案。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2、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管控管控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3、預案評審的主要合適的合適的內容應包括:總則、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預案評審的主要效果應包括:評估預案描述的應急準備狀態是否滿足要求,提出應急預案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評估預案確定的重大事故應急能力是否滿足要求,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評估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進一步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操作能力。最終達到確保應急預案的充分性,確保應急設備的保障能力。4、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應編制對各類專業應急人員、職工的年度培訓相關相關計劃,并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應急響應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對廣大職工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應急意識。5、培訓結束應編制應急培訓總結,合適的合適的內容應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培訓師資、培訓人員、培訓效果、培訓考核記錄等。6、礦井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習。7、應急演習可采用包括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模擬演習在內的多種演習類型。8、礦井應成立應急演習指揮策劃小組,根據選定的演習類型制定應急預案演習合適的合適的方案,演習合適的合適的方案包括下列事項:確定演習時間、目標和演習范圍,演習方式,確定演習現場規則,指定演習效果評價人員,安排相關的后勤工作,編寫書面報告,演習人員進行自我評估,針對不足及時制定改正措施并確保實施。9、應急演習結束后,應進行演習評價總結,并編制演習評價報告。應急預案的演習檢驗下列效果:人員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參與人員的反應能力與處理能力,應急預案的操作性,應急設備的充分性、可用性與有效性,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性,外部機構響應的及時性,應急預案的經濟性及有效性。10、應急演習結束后,演習指揮策劃小組應對演習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習發現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11、演習結束后,要依據演習中暴露的問題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保持應急預案的持續改進。三、附則1、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執行上級規定。2、本制度由安監部負責解釋。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管控管控制度一、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二、應急救援隊伍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管控管控制度,包括:1、值班制度;2、崗位工作制度;3、教育學習制度;4、培訓演練制度;5、裝備維護保養制度;6、安全保密制度;7、獎優罰劣制度。三、應急救援單位應劃撥專項經費,用于增加、更新應急救援的各種裝備、器材、物資,以及安排技術人員參加各類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四、應急救援隊伍應針對參與救援的具體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五、安監部對應急救援管理管控管控隊伍進行監督。應急物資裝備管理管控管控制度一、目的: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二、范圍: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三、職責:1、生產服務隊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管控管控。2、綜合辦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管控管控。四、檢查與維護管理管控管控: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2、由生產服務隊會同其它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安全避險設施管理管控管控和使用制度為有效維護應急救援防護體系安全平穩運行,確保其始終處于正常待命狀態,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啟動,為避災人員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管控管控規定,各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一、管理管控管控規定1.所有職工在入井前必須接受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避難硐室的避難要求等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2.安監部和各隊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體系知識納入日常培訓相關相關計劃中。培訓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包括:1)礦用避險設施應急組織流程;2)硐室的結構、設計和工作原理;

3)避難硐室內生存環境及活動要求。

3.安監部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納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訓必授課程。4.避難硐室必須保持通風良好和氣密性;必須進行一次完整的打壓測試以檢驗密封性能。

5.每3個月對避難硐室的各項功能進行一次檢驗,必須進行仔細檢驗,做好相關記錄并存檔。

6.避難硐室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由其專職硐室管理管控管控員負責,其他硐室管理管控管控員協助。

7.避難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難硐室不得存放任何無關物品。8.各隊必須在班前會上安排上崗人員在危急情況下逃生路線及其避難硐室內位置的一人一位對應關系。所有人員必須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災路線。9.氧氣測定器每月進行一次零點和精度調校,若未超規定誤差范圍可繼續使用。10.二氧化碳測定器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零點和精度的調校。

11.避難硐室內必須附置應急操作流程圖和操作指南。

12.避難硐室內急救箱藥品必須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失效立即更換。

13.建立氣密性日常檢查、儀器調校、設備檢查維護、急救藥品檢查等專用臺帳和一人一位對應關系說明牌,并現場定置。安監部納入安全檢查,作為安全重點工作跟蹤考核。

14.避難硐室內飲用水食品要有詳細食用說明,必須在保質期內定期更換。

15.避難硐室供電停電后再次啟動前必須進行送電前的檢查。

16.避難硐室內必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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