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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5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2009-10-2711:21【"(16)"大"(14)"中"(12)"小】【"()"打印】一,建立師執業資格制度概述二,考試與注冊概述三,注冊四,執業五,監督管理一,建立師執業資格制度概述(一)1834年起源于英國(二)2002年12月5日《暫行規定》,標記我國建立師制度的確立。(三)2007年3月1日《注冊建立師管理規定》,該制度的具體的規定出臺。(四)等級分為一級與二級。二,考試與注冊概述(一)何為注冊建立師(兩個條件缺一不可)1.通過考試——建立師資格證書2.通過注冊——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二)無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的人1.不得擔當大中型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留意,小型項目)2.不得以注冊建立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三,注冊(一)注冊程序與管理機構(二)注冊申請(三)不予注冊的情形(四)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的情形(五)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情形(一)注冊程序與管理機構1.具有""二級建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單位提出申請2.由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3.具體審批程序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確定4.批準注冊的,核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5.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二)注冊申請1.初始注冊2.持續注冊3.變更注冊4.增項注冊1.初始注冊(1)條件(四條件)①有證書——資格證書②有工作——受聘于單位③符合要求——接著教化④沒有情形——無不予注冊情形(2)時間要求①資格證書簽發3年內②逾期必需滿意接著教化要求2.持續注冊(1)注冊有效期滿后接著執業的注冊(2)時間在原注冊期滿30日前(4)持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3.變更注冊(1)變更執業單位(2)變更后仍持續原有注冊有效期4.增項注冊(1)增加執業專業如原注冊為建筑工程,現要增加馬路專業的。(2)供應相應的資格證書(三)不予注冊情形(1)不具有完全行為實力;(2)受聘于兩家以上單位;(3)接著教化不合格;(4)正受刑事懲罰;(5)因執業活動受刑事懲罰后,不滿5年;(6)其它緣由受懲罰后,不滿3年;(7)被吊銷注冊證書后,不滿2年;(8)注冊前3年內擔當項目經理,發生過重大質量與平安事故的;(9)受聘單位不符合條件的;(10)年齡超過65周歲;(11)其他。(四)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的狀況(1)單位破產;(2)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3)單位被吊銷或撤回資質證書;(4)解除聘用關系;(5)期滿未持續注冊的;(6)年齡超過65周歲;(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實力;(8)其他。(五)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情形(1)印章失效;(2)撤銷注冊證書;(3)吊銷注冊證書;(4)受刑事懲罰;(5)其他。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2)四,執業(一)執業范圍(二)權利與義務(三)執業工程規模標準(一)執業范圍1.執業范圍(1)任項目經理(2)從事其他施工的管理活動(3)法律規定的其他業務(4)""一級建立師,可擔當特級,一級建筑資質的企業的施工項目經理(5)""二級建立師,可擔當二級,二級以下的建筑資質的企業的施工項目經理2.受聘單位的要求必需具有相應的資質3.對崗位的要求(1)不能同時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項目的項目經理(2)工程施工管理以及質量合格文件,必需有建立師的簽字與印章(3)除進行施工管理外,還可以從事建設工程技術經濟詢問與服務(二)權利與義務1.注冊建立師的權利(8條)(1)運用注冊建立師的名稱;(2)在規定范圍內從事執業活動;(3)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4)保管和運用本人注冊證書,執業印章;(5)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說明和辯護;(6)接受接著教化;(7)獲得相應的勞動酬勞;(8)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述。2.注冊建立師的義務(7條)(1)遵遵守法律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2)執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3)保證執業成果的質量,并擔當相應責任;(4)接受接著教化,努力提高執業水準;(5)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隱私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等隱私;(6)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7)幫助注冊管理機關完成相關工作。3.注冊建立師不得有以下行為(9條)(1)不履行注冊建立師義務;(2)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4)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文件;(5)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6)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7)涂改,倒賣,出租,出借,復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8)超出執業范圍和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從事執業活動;(9)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三)執業工程規模標準1.由注冊建立師取代項目經理資質2.過渡期為5年,2003年2月27日~2008年2月27日3.2008年2月27日后,大,中型工程項目經理必需由注冊建立師來擔當。4.14個專業的工程規模標準不相同五,監督管理(一)管理部門1.全國:建設部+其它同等專業部門2.縣級以上:建委+其它專業部門(二)監督檢查措施1.要求出示注冊證書2.要求單位供應簽署的文件3.詢問簽署文件人員4.訂正違反法規的行為(三)管理措施1.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查處2.撤銷注冊(5條)(1)注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了準予注冊許可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4)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5)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3.建立師信用檔案注冊建立師信用檔案信息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公眾有權查閱。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3)2009-10-2711:30【"(16)"大"(14)"中"(12)"小】【"()"打印】1020法律體系和法的形式一,法律部門(一)我國的法律體系包括下列法律部門1.憲法2.民法包括合同法,擔保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婚姻法等。3.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4.經濟法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反不正值競爭法,稅法等。5.行政法6.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包括平安生產法和消防法等。7.自然資源與環境愛護法8.刑法9.訴訟法二,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級(一)憲法——全國人大(二)法律——全國人大及常委會××法(三)行政法規——國務院××條例(四)地方性法規——地方人大及常委會××地方××條例(五)行政規章——國務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方法,規定(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說明規范性文件(七)國際條約(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特殊行政區法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4)2009-10-2711:34【"(16)"大"(14)"中"(12)"小】【"()"打印】2Z201030民法一,民法概論二,民事法律關系三,民事法律行為四,代理制度五,債權制度六,物權制度(重點)七,知識產權制度八,訴訟時效制度一,民法概論民法主要包括5部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物權法》。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包括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它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它包括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二,民事法律關系1.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2.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3.民事法律關系的終止1.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3+4+2):3個主體: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4個客體:財,物,行為,非物質財寶2種法律關系內容:民事權利,民事義務(1)民事法律關系主體①自然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國人以及無國籍人。自然人的3種民事行為實力:第一類:完全民事行為實力(18+16)《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實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實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實力人。”第二類:限制民事行為實力(10+部分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實力又稱為限制民事實力或部分民事行為實力。《民法通則》第12條第1款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實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三類:無民事行為實力(10+部分精神病人)《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實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民法通則》第13條第1款規定:“不能分辨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實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②法人法人成立具備的4條件: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財產或經費;第三,出名稱,機構和場所;第四,獨立擔當民事責任。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包括:財,物,行為,非物質財寶。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和義務2.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1)主體變更①主體數目變化②主體改變-轉讓(2)客體變更①客體的范圍變更②客體性質變更(3)內容變更①權利增加②權利削減3.民事法律關系的終止(1)自然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自然終止是指某類民事法律關系所規范的權利義務順當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從而使該法律關系達到完結。(2)協議終止①即時協商②約定終止條件(3)違約終止民事法律關系違約終止,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一方違約,或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某類民事法律關系規范的權利不能實現。三,民事法律行為1.內涵指公民或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2.分類(1)要式法律行為(2)不要式法律行為3.成立要件(1)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實力和行為實力(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3)行為內容合法(4)行為形式合法四,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涵義(二)代理的種類(三)責任擔當(四)代理的終止(一)代理的涵義1.內涵代理人于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實施民間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擔當民事責任。2.三方當事人(1)被代理人(2)代理人(3)代理關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二)代理的種類1.托付代理托付代理是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授權而進行的代理。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依據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三)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擔當分為5種代理的責任擔當1.授權不明確——被代理人擔當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2.無權代理——代理人擔當責任3.代理人不履行職責——代理人擔當責任4.代理事項違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5.轉托他人代理——一般代理人擔當,特殊狀況除外(四)代理的終止1.托付代理終止(1)代理期滿或完成;(2)取消代理關系;(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丟失民事行為實力;(5)一方或兩方的機構終止。2.法定代理終止(1)被代理人復原民事行為實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丟失民事行為實力;(4)指定代理的單位取消指定;(5)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殲滅。五,債權制度(一)債的概念(二)債發生的依據(三)債的殲滅(一)債的概念1.依合同或法律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2.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記和實行平安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與被害人之間也形成債的關系。(二)債的發生依據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債的發生依據主要包括如下幾種:1.合同2.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3.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開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4.侵權行為是指侵害他人財產或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5.其他(三)債的殲滅1.履行2.抵銷3.提存(1)債權人無正值理由拒絕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數人就同一債權主見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經公證或法院裁決,可將標的物提交有關部門保存。(2)假如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標的物應收歸國有。4.混同某一具體之債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體(如兩家企業合并)。5.免除債權人放棄債權。6.當事人死亡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5)2009-10-2711:44【"(16)"大"(14)"中"(12)"小】【"()"打印】六,物權制度(重點)(一)內涵(二)物權的種類(三)物權的愛護(一)內涵1.留意《物權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10月1日起實行。2.概念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3.物權的2大法律特征(1)直接支配(2)排他(二)物權的種類1.全部權——對自己的物2.用益物權——對他人的物(1)土地承包經營權(2)建設用地運用權(3)宅基地運用權(4)地役權(5)居住權3.擔保物權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三)六種物權愛護方式(1)懇求確認權利;(2)懇求返還原物;(3)懇求復原原狀;(4)懇求解除妨害;(5)懇求消退危險;(6)懇求損害賠償。七,知識產權制度(一)涵義(二)著作權(三)專利權(四)商標權(一)知識產權的涵義1.概念知識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對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2.知識產權具有如下特征:(1)人身,財產權雙重性(2)專有性(3)地域性(4)時間性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四個種類: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隱私。3.種類(1)著作權(版權)(2)專利權(3)商標權(4)商業隱私(二)著作權1.概念與愛護對象2.著作權的內容3.著作權的侵權4.著作權的愛護1.概念與愛護對象(1)概念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及相關主體對作品享有的人身與財產權利。(2)在工程建筑領域中愛護的對象①文字②美術作品③建筑作品④圖形作品⑤模型作品2.著作權的內容(4+3)(1)著作人身權①發表權②署名權③修改權④愛護作品完整權(2)著作財產權①運用權②許可運用權③轉讓權3.著作權的侵權:(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作品;(2)歪曲,篡改,剽竊他人作品;(3)運用他人作品未支付酬勞。4.著作權的愛護(1)民事責任①停止侵害②消退影響③賠禮致歉④賠償損失(2)行政責任(3)刑事責任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6)2009-10-2711:50【"(16)"大"(14)"中"(12)"小】【"()"打印】(三)專利權1.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并擔當相應義務的人。(1)獨創人或設計人(2)獨創人或設計人的單位(3)受讓人2.專利權的客體(1)獨創(2)好用新型(3)外觀設計3.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日計算):(1)獨創——20年(2)好用新型——10年(3)外觀設計——10年留意:注冊商標的期限是從核準之日起計算的。4.專利權的侵權及愛護(1)未經許可運用;(2)假冒他人專利;(3)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4)侵奪非職務獨創創建的專利申請權。(四)商標權1.注冊商標的期限依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期限為10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2.侵犯注冊商標權行為(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運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八,訴訟時效制度(一)訴訟時效的內涵與超期的法律后果(二)訴訟時效的種類(三)訴訟時效的中止(四)訴訟時效的中斷(一)訴訟時效的內涵與超期的法律后果1.概念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丟失懇求人民法院愛護的權利。2.超過訴訟時效(1)權利人的勝訴權殲滅。(2)可以起訴,法院也應當受理。(3)受理后法院查明無合理的中止,中斷,延長事由,判決駁回訴訟懇求。(4)超過訴訟時效,丟失勝訴權,實體權利存在。(5)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時效限制。(6)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二)訴訟時效時間的種類1.一般訴訟時效——2年;2.短期訴訟時效——1年,四種狀況適用短期訴訟時效:(1)身體受到損害要求贈償;(2)延付或拒付租金;(3)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未聲明的;(4)寄存財物丟失或損毀的。3.特殊訴訟時效(1)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為4年;(2)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懇求權為1年。4.權利的最長愛護期限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三)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1.訴訟時效的中止——時效接著計算內涵: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終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懇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緣由消退之日起,時效接著計算。訴訟時效中止,應當同時滿意以下兩個條件:(1)權利人客觀上不能行使懇求權;(2)發生在訴訟期的最終6個月。2.訴訟時效的中斷——時效重新計算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種:(1)起訴①向法院;②向仲裁機構。(2)債權人提出要求①向債務人本人提出;②債務保證人;③債務人的代理人;④財產代管人。(3)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①表示同意履行;②明確承認了債務的存在;③同意分期履行。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7)2009-10-2711:54【"(16)"大"(14)"中"(12)"小】【"()"打印】1.甲施工企業承建乙公司綜合樓一幢。依據施工合同,乙應于2004年4月10目前支付剩余工程款50萬元,乙屆時未予支付。甲在索要余款過程中,依次經過以下環節,綜合考慮各環節,其中可使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A.2004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給付工程款

B.2005年1月,乙公司負責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業負責人表示寬限一年,2005年年底肯定付款

C.2005年12月,乙公司新任負責人稱該債務系前任領導所欠,自己概不負責

D.2006年5月,乙公司承認該債務存在,但其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而拒絕支付

E.2006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訴答案:2.某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最終結算款的時間應為2003年4月1日。由于建設單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單位于2003年8月1日致函建設單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復。則施工單位懇求人民法院愛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時間為()。A.2003年4月1日

B.2003年8月1日

C.2005年4月1日

D.2005年8月1日答案:D【解析】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斷。3.工程管理人員(),才能以建立師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的管理工作。A.不需取得建立師執業資格,但必需經注冊

B.要取得建立師執業資格,但不必經注冊

C.要取得建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后

D.要具有一級項目經理的資格,并擔當過大型建設項目的項目經理答案:C4.法律關系內容的變更,是法律關系()變更的結果。A.主體

B.客體

C.主體或客體

D.主體與客體答案:C5.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殲滅的狀況稱為()。A.事務

B.行為

C.法律事實

D.事實答案:C6.在沒有法律和合同依據的狀況下,損害他人利益而獲得自身利益的行為稱為()。A.不當得利

B.無因管理

C.侵權

D.債答案:A2Z201040建筑法建筑法主要內容一,施工許可制度二,企業資質等級許可制度三,專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四,工程發包制度五,工程承包制度六,工程分包制度七,工程監理制度一,施工許可制度(一)施工許可制度內涵1.時間在建筑工程施工前2.申領單位建設單位3.核發單位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理部門4.審查內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條件5.批準核發的時間——15日(二)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8個)1.已經辦理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有地2.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已取得規劃許可證(2證)——有規劃3.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4.已確定了施工企業——有施工的人5.有滿意施工須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有+通過審查)——有圖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平安的具體措施——有平安保證7.建設資金已落實(落實的標準)——有錢(1)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少于合同價的50%,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少于合同價的30%.(2)由銀行出具資金到位證明,或銀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擔保8.其他條件(如消防規定)(三)無需申領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類型(6類)1.建設部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太小沒有必要(1)(30+300)——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2.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的建筑工程——為了不沖突(1)開工報告——計委(2)施工許可證——建委3.搶險救災工程——時間來不急4.臨時性建筑——沒有必要5.軍用房屋建筑——另行管理6.作為文物愛護的建筑工程——另行管理(四)施工許可證及開工報告的管理1.廢止的條件(1)領取后3個月內開工(2)延期次數為2次,每次也為3個月(3)不開工,不延期,自行廢止2.重新核驗(1)施工中止,建設單位在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2)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復原,要核驗3.重新辦理開發報告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重新辦理(五)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后果1.首先責令改正,要求建設單位補辦施工許可證2.具備了開工條件的,補辦手續后準予接著施工3.不具備開工條件的(1)責令建設單位停止施工(2)可以罰款(建設行政執法部門,對建設和施工單位分別罰款)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8)2009-10-2713:3【"(16)"大"(14)"中"(12)"小】【"()"打印】例題1.依據施工許可制度的要求,建設項目因故停工,()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A.項目部

B.施工企業

C.監理單位

D.建設單位答案:D2.《建筑法》規定,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具備的條件包括:()。A.已經辦理用地批準手續

B.已托付監理

C.拆遷完畢

D.建設資金落實

E.已確定建筑施工企業答案:3.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A.延期以1次為限,不超過3個月

B.延期以1次為限,不超過6個月

C.延期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1個月

D.延期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答案:D4.某施工單位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狀況下開始施工,經群眾舉報,有關主管部門到施工現場,以下哪些處理存在不當?()A.管理部門命令施工單位馬上停工

B.即使補辦了手續,也得罰款

C.假如須要罰款,罰施工單位的款

D.管理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改正答案:二,企業資質等級許可制度1.哪些建設工程企業實行資質等級許可制度(1)施工企業(2)勘察單位(3)設計單位(4)監理單位2.行政主管理單位(1)建設部——建筑專業(2)其它歸口單位——與建設部同級的歸口單位3.辦理流程(1)工商局——營業執照(2)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資質等級證書4.資質等級劃分的依據(1)注冊資本——財(2)專業技術人員——人(3)技術裝備——物(4)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業績5.資質序列企業類別序列類別等級建筑企業施工總承包12個類別特/一/二/三(房屋建筑)專業承包60個類別勞務分包13個類別勘察企業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設計企業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取得行業資質可從事同級別的專項工程設計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監理單位甲級可監理一\二\三等工程乙級可監理二\三級等工程丙級可監理三等工程例題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將工程勘察資質劃分為()。A.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勞務資質

B.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和勞務資質

C.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勞務分包資質

D.總承包資質,行業承包資質和勞務分包資質答案:A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9)2009-10-2713:9【"(16)"大"(14)"中"(12)"小】【"()"打印】三,專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一)我國建筑業實行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7類)1.注冊建筑師2.注冊結構工程師3.注冊""造價工程師4.注冊土木(巖土)工程師5.注冊""房地產估價師6.注冊""監理工程師7.注冊建立師(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共同特點1.需考試——獲得資格證書2.需注冊——獲得注冊證書3.有各自的執業范圍4.須接受接著教化例題1.新建施工企業,在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時,()不是必備的條件。A.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B.有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C.有符合規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D.有符合規定的技術裝備答案:C四,工程發包制度(一)工程發包方式1.招標發包(提倡)2.直接發包(依舊對承包人有資質要求)(二)工程總承包1.可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選購 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2.也可以將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選購 的一項或多項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三)禁止肢解發包1.內涵指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2.肢解發包的弊端(1)化大為小,變相規避招標(2)不利于投資和進度的限制(3)增加發包的成本(4)增加了發包人管理的成本(四)禁止指定選購 1.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家與供應商。2.建筑材料與建筑構配件的選購 途徑(1)由建設單位負責選購 (2)由承包商負責選購 (3)由雙方約定的供應商供應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0)2009-10-2713:12【"(16)"大"(14)"中"(12)"小】【"()"打印】五,工程承包制度(一)承包單位資質管理1.資質管理規定(1)承包單位應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2)資質管理中的三項禁止1)禁止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工程2)禁止借用他人名義3)禁止允許其它單位借用自己的名義2.認定為無效合同的狀況(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3)建設工程必需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3.此類無效合同的處理(1)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懇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2)施工合同無效,且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1)修復后的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懇求承包人擔當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2)修復后的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懇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3)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簽訂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懇求依據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二)聯合承包1.內涵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2.資質的認定資質等級不同,按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3.內部責任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必需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方擬擔當的工作和責任4.外部責任(1)共同承包各方對承包合同擔當連帶責任(2)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擔當的份額(三)轉包1.含義——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2.法律規定-禁止轉包(四)法律責任1.超越資質承攬工程(1)責令改正,處以罰款(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3)情節嚴峻的,吊銷資質證書(4)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2.轉讓,出借資質證書(1)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懲罰款,還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2)情節嚴峻的,可吊銷資質證書(3)造成損失的,出借方與運用方擔當連帶賠償責任3.發承包中行賄,受賄(1)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2)不構成犯罪的,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的財物,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責任人賜予處分(3)對行賄的單位,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五)難點辯析1.分包(1)將承包的工程一部分交由其他單位完成(2)法規允許2.轉包(1)將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它單位來完成(2)將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它承包單位(本應由一個單位完成的工作肢解后分包)(3)法規不允許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1)2009-10-2713:20【"(16)"大"(14)"中"(12)"小】【"()"打印】六,工程分包制度(一)涵義1.分包指總承包單位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承包單位完成的活動。2.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二)分包的資質管理1.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可以對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其它企業2.工程的主體工程必需由總承包單位施工3.非主體工程或勞務作業可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4.專業承包,應具有專業承包資質,也可將勞務再次分包出去5.勞務分包,應具有勞務分包資質,不得再分包(三)對分包單位的認可1.分包需經建設單位的認可——沒有經過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是違法的(1)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格外(2)無約定的,也要經建設單位的認可2.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可以認可,但不得指定(四)禁止違法分包(四項)1.不具備資質的分包2.未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3.主體結構分包4.再分包(五)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關系1.總承包單位依據總承包合同對建設單位負責2.分包單位依據分包合同對總承包單位負責3.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擔當連帶責任4.建設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沒有合同,但是發生問題可以依據法律規定要求分包商賠償。5.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的責任,以合同約定或各自過錯大小確定6.一方向建設單位擔當的責任越過其應擔當的分額,有權向另一方追償。(六)法律責任1.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法律責任(1)對承包單位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懲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2)情節嚴峻的,吊銷資質證書2.因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影響工程質量的法律責任承包單位與接受轉包或分包的單位擔當連帶賠償責任例題1.甲施工單位與乙施工單位以聯合體方式承攬建設工程。以下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是()。A.雙方應簽訂聯合承包的協議

B.依據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范圍承攬建設工程

C.甲與乙就承攬工程向建設單位擔當連帶責任

D.聯合體造成違約,甲,乙以聯合承包協議為依據對建設單位只擔當約定的責任答案:D2.下列行為中不屬于違法分包的是()。A.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中的非主體結構部分分包給其他單位承包

B.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中的混凝土澆筑任務分包給某公司

C.分包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某公司

D.分包商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而以他人名義承接分包工程答案:A3.下列關于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擔當責任的表述,正確的是()。A.分包單位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僅對總承包單位負責

B.分包單位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僅對建設單位負責

C.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擔當連帶責任

D.總承包單位依據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

E.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建設單位各自擔當責任答案: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2)2009-10-2713:25【"(16)"大"(14)"中"(12)"小】【"()"打印】七,工程監理制度(一)監理制度的內涵1.指具工程監理單位接受建設單位的托付,代表建設單位進行項目管理的過程2.建設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托付代理關系(二)強制監理的工程范圍(5類)1.國家重點建設項目2.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1)5萬平米以上,必需實行監理(2)5萬平米以下,可以實行監理4.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救濟資金的工程5.其他(1)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公益,公眾平安基礎設施項目(2)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三)監理的依據1.法律,法規2.技術標準(1)強制性標準——必需遵守(2)舉薦性標準——合同約定3.設計文件(1)按設計要求施工單位(2)發覺設計有問題,報告建設單位4.承包合同(四)監理的內容(三限制三管理一協調)1.進度限制2.質量限制3.成本限制4.平安管理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溝通協調建設單位應當將托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施工企業。(五)監理的權限1.監理人員認為施工不符合要求,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2.監理人員發覺設計有問題的,應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六)監理任務的承接1.不能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攬工程2.不得轉讓也不得分包工程監理業務(七)履行監理合同1.獨立監理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材料,構配件,設備的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其它利害關系2.公正監理與承包單位串通造成損失的,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擔當連帶賠償責任(八)監理單位的違法行為1.與施工單位串通的法律責任(1)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2)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造成損失的,擔當連帶賠償責任(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轉讓監理業務的法律責任(1)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2)情節嚴峻的,吊銷資質證書例題1.王某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后,受總監理工程師委派,進駐某建設工程項目履行監理職責,其實施監理的依據包括()。A.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

B.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C.勞動用工合同

D.工程設計文件

E.招標公告答案:2.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托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A.政府主管部門

B.政府監督部門

C.建設單位

D.項目承包單位答案:C3.工程監理人員發覺工程設計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A.有權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B.無權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C.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D.應當通知設計單位改正答案:C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3)2009-10-2713:30【"(16)"大"(14)"中"(12)"小】【"()"打印】2Z201050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主要內容一,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及適用范圍二,投標的要求三,聯合體投標四,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值競爭行為的規定五,開標程序六,評標委員會的規定和評標方法七,中標的要求八,招標程序九,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代理一,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及適用范圍(一)招投標基本原則(二)必需招標的項目范圍(三)必需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四)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施工項目(五)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勘察,設計項目(六)法律責任(一)招投標基本原則1.公開(1)招標信息公開(2)招標過程公開2.公允給全部投標人以同等的機會3.公正招標活動依據統一的標準衡量每個投標人4.誠懇信用(二)必需招標的項目范圍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平安的項目2.全部或者部分運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3.運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救濟的項目(三)必需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選購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選購 ,單項合同估算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4.單項估算低于上述規定,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施工項目1.涉及國家平安,國家隱私或者搶險救災而不相宜招標的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須要運用農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術接受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且本企業資質符合工程要求5.在建工程追加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原中標人有實力承包的6.其它(五)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勘察,設計項目1.接受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2.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國務院規定的其它項目(六)法律責任1.規避招標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10‰的罰款(2)全部或部分運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3)對單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賜予處分(4)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2.影響公允競爭的法律責任(1)招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1萬~5萬元的罰款(2)泄露招標實質性信息的,賜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10萬元的罰款,對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賜予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例題1.依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下列施工項目不屬于必需招標范圍的是()。A.企業投資的體育場B.企業投資的廉租住房C.企業投資的商品住房D.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施工企業建設的自用辦公樓答案:D2.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原則,要求()要公開。A.招標活動的信息B.投標人的狀況C.開標的程序,評標的標準和程序D.中標的結果E.評標委員會成員答案:二,投標的要求(一)投標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應具備擔當項目的實力2.有資格條件要求的,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二)投標文件1.投標文件的編制(1)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2)可提交投標保證金,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超過80萬人民幣(3)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超過投標有效期30天(4)沒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作廢標處理2.投標文件的提交(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投標地點(2)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重新招標3.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1)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可補充,修改或撤回(2)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后,不得補充,修改,替代,如撤回,投標保證金被沒收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4)2009-10-2713:34【"(16)"大"(14)"中"(12)"小】【"()"打印】三,聯合體投標(一)聯合投標的涵義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組成(2)中標后只簽訂一個承包合同(二)聯合體各方資質條件1.各方均具備擔當招標項目的相應實力2.各方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條件3.按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三)共同投標協議1.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擔當的工作和責任2.該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3.沒有附有該協議的聯合體投標確定為廢標(四)聯合體各方的責任1.履行共同投標協議中約定的責任2.就中標項目擔當連帶責任3.不得重復投標4.不得隨意改變聯合體的構成5.必需有代表聯合體的牽頭人例題1.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與招標人簽訂合同。A.分別

B.共同

C.推選1名代表

D.由擔當主要責任的公司答案:B四,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值競爭行為的規定(一)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三)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四)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五)以他人名義投標或其它方式弄虛作假(六)法律責任(一)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1.投標人之間約定抬高或降低投標報價2.約定分別以高,中,低價報價3.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4.其它(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1.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漏露信息,幫助修改報價2.泄露標底3.投標時定價,中標后再給補償4.招標人內定中標人5.其它(三)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1.中標無效2.有關責任人和單位擔當行政或刑事責任3.造成損失的,應當擔當民事賠償責任(四)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1.為了排擠對手2.易于導致承包單位的偷工減料3.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五)以他人名義投標或其它方式弄虛作假1.掛靠其它單位2.以轉讓或租用方式獲得資格或資質證書3.其它單位的人在自己的文件上蓋章或簽字(六)法律責任1.串通投標的法律責任(1)中標無效(2)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罰款(3)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單位罰款數額5%~10%的罰款(4)沒收違法所得(5)情節嚴峻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投標資格并予公告(6)吊銷營業執照(7)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8)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擔當賠償責任2.騙取中標的法律責任(1)中標無效(2)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罰款(3)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單位罰款數額5%~10%的罰款(4)沒收違法所得(5)情節嚴峻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投標資格并予公告(6)吊銷營業執照(7)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8)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擔當賠償責任例題1.《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這里的成本是指()。A.投標人的平均成本

B.標底中估計的成本

C.個別企業的成本

D.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的成本答案:C2.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中,某投標人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則()。A.該行為目的是為了排擠其他對手,應當禁止

B.沒有違反誠懇信用原則,不應禁止

C.是降低了工程造價,應當提倡

D.該投標文件應作廢標處理

E.其做法符合低價中標原則,不應禁止答案: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5)2009-10-2713:41【"(16)"大"(14)"中"(12)"小】【"()"打印】五,開標程序(一)開標應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二)檢查文件密封狀況(三)當眾拆封,宣讀主要內容(四)投標文件不予受理的狀況1.逾期送達或未送到指定地點2.未按要求密封例題1.在下列關于開標的有關規定中,正確的是()。A.開標過程應當記錄

B.開標應由公正機構主持

C.開標應在投標有效期至少30天前進行

D.開標應投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后盡快進行答案:A六,評標委員會的規定和評標方法(一)評標委員會1.評標委員會的成員(1)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2)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3)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4)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2/3(5)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保密2.評標專家的選取(1)專家來源1)政府相關部門供應的專家名冊2)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2)選取方式1)隨機抽取——一般項目2)由招標人直接確定——困難的項目3.評標委員會成員職業道德與保密義務(1)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擔當個人責任(2)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者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3)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財物或好處(4)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其它與評標活動有關的人員不得對外透露與評標有關的信息與狀況。(二)評標標準和方法1.應按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審2.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三)按廢標處理的狀況1.無單位蓋章,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2.無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托付書的3.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樣且未供應有效證明的4.投標有效期不滿意招標文件要求的5.未按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無法辯認的6.多份投標文件或一個投標文件中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7.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8.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如法律規定必需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重新招標特殊留意1.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方法》中的規定,單位蓋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字蓋章,只要有一個,就不能被認定為廢標2.但是,假如招標文件中規定了必需同時有單位的蓋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字的,屬于對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假如缺一項,可依據“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這一條,判定為廢標。3.如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必需同時有兩項,則不能認定為廢標。例題講解某建筑公司所投的投標文件中只有單位的蓋章而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評標委員會認定為廢標。建筑公司認為不當,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方法》關于廢標的規定,單位蓋章與法人的簽字或蓋章只要有一項就不能認為是廢標。評標委員會的理由是:招標文件上明確規定了必需既要有單位的蓋章,也要有法人代表的簽字,否則就是廢標。依據是“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四)投標文件的澄清,說明與補正1.可以說明,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實質性內容2.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樣時,以文字數額為準3.單價與工程量的乘積與總價之間不一樣的,以單價為準。若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五)評標報告1.評標過程必需嚴格保密2.評標完成后,由評標委員會向招標人提出書面報告3.抄送有關行政部門4.評標報告有全體成員簽字5.如持有異議,可以書面闡述意見與理由6.不簽字又無書面陳述理由,視為同意結果7.提交評標報告后,評標委員會解散(六)中標侯選人1.舉薦的侯選人1~3人,并排好依次2.中標人的條件(1)最大限度滿意招標文件中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2)滿意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標價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3.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價格,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七)法律責任1.影響公允競爭的法律責任(1)賜予警告(2)沒收收受的財物(3)可以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4)對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其資格,不得再參與評標活動(5)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2.與投標人先行談判的法律責任(1)賜予警告(2)對單位直接主管人員和直接負責人員賜予處分(3)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例題1.在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招標人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確定中標人

B.對投標人報價進行評審時應當參考標底

C.評標過程必需保密

D.招標人與投標人可就投標價格以外的內容進行談判答案C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6)2009-10-2714:0【"(16)"大"(14)"中"(12)"小】【"()"打印】七,中標的要求(一)確定中標人的程序1.中標人由招標人確定,在評標報告提交后15日內確定,最遲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的30個工作日前確定2.中標人必需在中標侯選人中確定3.必需招標的項目,應確定第一名為中標人。4.招標人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二)中標通知書1.由招標人發給中標人,并將中標結果通知全部未中標的投標人2.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應當擔當法律責任3.不得以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等作為中標和簽訂合同的條件。(三)簽訂合同1.自中標通知書30日內,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2.如出現了兩個或兩個以上內容有沖突的合同,應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3.擔保-履約保證金(1)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提交,拒絕視為放棄中標(2)招標人要求履約保證金的,必需同時供應工程款支付擔保(3)簽訂合同5個工作日內,應向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4.墊資(1)招標人不得強制要求中標人墊付中標項目建設資金(2)對墊資以及利息有約定的,可以支持其返還懇求,但利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期貸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3)對墊資沒有約定的,依據工程欠款處理(4)對利息沒有約定的,承包人懇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四)招標投標狀況書面報告1.適用于必需進行招標的項目2.由招標人提交給行政監督部門(與評標報告的區分)3.在確定中標15日內(五)法律責任1.非法確定中標人的法律責任(1)中標無效(2)責令改正(3)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的罰款(4)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賜予處分2.非法訂立合同的法律責任(1)責令改正(2)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的罰款八,招標程序(一)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2.設計及概算已批準3.招標范圍,方式和組織形式等已核準4.資金來源已落實5.有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二)招標方式1.公開招標(1)招標信息的發布1)發布招標公告2)必需招標的項目,應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網絡等媒介發布2.邀請招標(1)可接受邀請招標的狀況1)項目技術困難或有特殊要求,潛在投標人少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3)涉及國家平安,國家隱私或搶險救災項目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價值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2)邀請招標的對象數量3家以上(三)資格審查1.資格預審-如不合格,后果是不得參與投標2.資格后審-如不合格,后果是視為廢標(四)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的出售(1)招標人可出售招標文件(2)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3)招標文件可以收費,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4)發出公告或文件后,招標人不得擅自終止招標2.招標文件的內容(1)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2)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3)投標報價要求(4)評標標準3.招標文件的要求(1)原則性要求(2)對技術的要求(3)對時間的要求1)可以澄清,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應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標文件接受人。2)確定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確定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中標人簽訂合同。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7)2009-10-2714:11【"(16)"大"(14)"中"(12)"小】【"()"打印】九,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代理(一)招標組織形式1.自行招標2.托付招標(二)招標代理機構1.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供應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與利益關系2.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同一項目的招標代理和投標詢問業務3.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轉讓代理業務(三)法律責任1.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10%的罰款3.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4.情節嚴峻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5.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6.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擔當賠償責任7.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Z201060平安生產法主要內容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平安生產保障二,從業人員平安生產權利與義務三,生產平安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理四,平安生產的監督管理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平安生產保障(四大保障措施)(一)組織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經濟保障措施(四保證)(四)技術保障措施(八管理)(五)法律責任(一)組織保障措施1.建立平安生產保障體系(1)主體:生產經營單位(2)設立機構和專職人員:從業人員超過300人(3)專職或兼職人員,或托付服務:從業人員300人以下2.明確崗位責任(1)主要負責人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平安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平安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及時消退生產平安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平安事故應急求援預案6)及時,照實報告生產平安事故馬上組織搶救,且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2)平安生產管理人員職責1)常常性檢查2)發覺問題馬上處理3)不能處理馬上報告(3)對質量負責的崗位1)設計質量負責-項目平安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2)施工-施工單位3)竣工驗收-驗收部門及驗收人員4)平安設備質量負責-廠家與檢測,檢驗機構(二)管理保障措施1.人力資源管理(1)主要負責人與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管理-考核后任職(2)對一般從業人員的管理-平安生產教化培訓(3)對特種作業的人員的管理-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2.物力資源管理(1)設備日常管理-常常性維護,保養(2)設備淘汰制度(3)生產經營項目,設備轉讓管理-受讓人必需具備平安條件(6)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協調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統一協調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8)2009-10-2714:19【"(16)"大"(14)"中"(12)"小】【"()"打印】(三)經濟保障措施1.保證平安生產所需資金2.保證平安設施所需資金3.保證勞動愛護與培訓所須要資金4.保證工傷社會保險所需資金(四)技術保障措施1.對四新的管理2.對平安條件論證和平安評價的管理3.對廢棄危險物品的管理4.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5.對員工宿舍的管理生產,經營,儲存,運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平安距離。6.對危險作業的管理7.對平安生產操作規程的管理8.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五)法律責任1.不滿意資金投入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供應必需的資金(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3)造成平安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4)造成平安事故,尚不夠刑事懲罰,單位主要負責人賜予撤職處分,對個人投資人處2萬元~20萬元的罰款2.未履行平安管理職責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3)造成平安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4)造成平安事故,尚不夠刑事懲罰,單位主要負責人賜予撤職處分,對個人投資人處2萬元~20萬元的罰款(5)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刑事懲罰或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當任何單位的主要負責人3.未配備合格人員的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3)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4.不符合平安設施,設備管理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3)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4)造成嚴峻后果的,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5.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法律責任(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予以關閉(2)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單處或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3)造成嚴峻后果的,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6.對重大危險源管理不當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3)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4)造成嚴峻后果的,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7.非法轉讓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3)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單處或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4)導致發生生產平安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擔當連帶賠償責任8.未協調平安生產的法律責任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作業未簽訂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未指定專職管理人員的,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9.非法設置員工宿舍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3)造成嚴峻后果的,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09年二級建立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19)2009-10-2714:20【"(16)"大"(14)"中"(12)"小】【"()"打印】二,從業人員平安生產權利與義務(一)從業人員權利(七大權利)1.知情權2.指責權和檢舉,控告權3.拒絕權4.緊急避險權5.懇求賠償權6.獲得勞動防護品權7.獲得教化與培訓權(二)從業人員義務(三項義務)1.遵守平安生產規章制度的義務2.接受平安生產教化培訓的義務3.危險報告義務(三)法律責任1.訂立非法免責條款的法律責任(1)協議無效(2)對主要負責人處2萬~10萬元的罰款2.從業人員違章操作的法律責任(1)由單位賜予指責教化(2)依照規章賜予處分(3)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三,生產平安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一)應急救援(二)生產平安事故報告(三)生產平安事故調查處理(四)法律責任(一)應急救援1.應急救援預案與救援體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2.應急救援組織施工單位3.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規模小的生產經營單位4.應急救援器材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二)生產平安事故報告1.事故現場人員報告本單位負責人2.單位負責人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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